时间:2020-05-28 作者:刘耀国 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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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的企业还贷制度是从实行利润留成办法开始,经过两步利改税的发展而形成的,其内容主要是:企业为进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而向银行借入的固定资产贷款,可用贷款项目投产后的新增利润,在交纳所得税前归还:企业可按还贷利润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实行这一政策,是考虑了当时从统收统支体制下转换过来的企业,其财力还相当薄弱,自我发展能力很差的实际情况。因此,实施税前还贷政策以来,对推动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加快设备更新,增强企业发展的后劲,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发展,现行的还贷制度已出现了不利于深化企业经营机制改革的弊端。为了适应当前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要求和今后宏观经济改革的需要,保证国家财政收入随着生产发展而稳步增长,促使企业健全既有动力又有压力的自我约束经营机制,改革现行企业还贷制度势在必行。本文谈一谈改革的必要性和改革应注意的一些客观因素,并提出近期和远期改革企业还贷制度的设想。
一、改革现行还贷制度的必要性
(一)现行还贷制度已与制定初衷相去甚远。税前还贷政策本是一项比较优惠的还贷政策,但是由于在实际执行中又失之过宽,如许多地区没有很...
现行的企业还贷制度是从实行利润留成办法开始,经过两步利改税的发展而形成的,其内容主要是:企业为进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而向银行借入的固定资产贷款,可用贷款项目投产后的新增利润,在交纳所得税前归还:企业可按还贷利润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实行这一政策,是考虑了当时从统收统支体制下转换过来的企业,其财力还相当薄弱,自我发展能力很差的实际情况。因此,实施税前还贷政策以来,对推动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加快设备更新,增强企业发展的后劲,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发展,现行的还贷制度已出现了不利于深化企业经营机制改革的弊端。为了适应当前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要求和今后宏观经济改革的需要,保证国家财政收入随着生产发展而稳步增长,促使企业健全既有动力又有压力的自我约束经营机制,改革现行企业还贷制度势在必行。本文谈一谈改革的必要性和改革应注意的一些客观因素,并提出近期和远期改革企业还贷制度的设想。
一、改革现行还贷制度的必要性
(一)现行还贷制度已与制定初衷相去甚远。税前还贷政策本是一项比较优惠的还贷政策,但是由于在实际执行中又失之过宽,如许多地区没有很好地贯彻用技术改造项目的新增利润归还贷款这一精神,甚至将减免所得税作为企业还贷的途径,使企业税前还贷利润猛增。据统计,1987年国营工业生产企业税前还贷利润约有2/3是吃老利润。有的地区甚至出现实现利润下降而还贷利润上升的现象。
(二)现行还贷制度严重影响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近几年来,由于执行税前还贷政策失控,企业用于还款的利润额逐年增加,已成为直接影响财政收入的主要因素。如1981年至1987年国营工业企业用于还款的利润平均每年递增36.78%,而上交利润平均却每年递减6.58%;又如1987年国营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7.8%,当年用利润还款比上年增长37.1%,企业留利(包括还贷提“两金”)丝毫没有因还贷增加而减少,仍基本保持利润的增长幅度,达7.99%,而上交利润却下降了14.9%。另外,由于现行的还贷机制刺激了企业的投资行为,造成企业贷款余额越滚越大。1981年至1987年企业贷款余额平均每年递增51.3%,这也将对今后一个较长时期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形成潜在危险。
(三)现行还贷制度在承包经营责任制和财政包干的双包干体制下,更加突出了地方局部利益。1987年全国普遍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以来,企业还贷利润并没有得到抑制。一方面是由于部分地区为了搞活企业,在基数上大幅度的减税让利;另一方面是许多地区明确规定企业超承包利润都用于还贷,因而不仅造成国家承担了企业的大部分还贷任务,而且还贷利润越多,企业提取的“两金”也越多。
(四)现行还贷制度不利于完善企业经营机制,为企业大搞消费和投资双膨胀提供了方便,同时也导致了企业之间、地区之间的不平等竞争。国营企业在经历了10年经济改革后,企业的自有财力已有了较大的增加,自我改造、自我发展能力得到了增强。当前健全企业自我约束机制已成为深化企业改革的主要内容,而税前还贷政策恰恰阻碍了这一改革的发展。因为,实行税前还贷政策,企业不仅不承担或承担较少的投资风险,而且还可按还贷利润额提取“两金”,使还贷利润的多少直接与职工利益挂钩,而没有与企业投资行为和贷款使用效益联系起来。另一方面,由于国家承担了企业的还贷任务,使企业相对地增加了自有资金。企业就可以把自有资金用于扩大消费,扩大投资,如沈阳市冶金行业1987年用自有资金还贷额占当年还款总额的比重还不到3.3%。据了解,企业的大部分自有资金基本安排上新的项目。这种还贷责任与投资风险相脱节的状况,是难以使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机制的,
与此同时,由于各地在掌握还贷进度上有紧有松,因此,人为地造成企业之间、地区之间的不平等竞争条件。如用利润还贷占实现利润比重大的江苏、广东,其实际上交利润比重分别为29%、23%.而还贷控制较紧的陕西、甘肃,其上交比重分别为36%和38%。
(五)现行还贷制度使信贷无风险可言,必然引起信贷规模膨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使企业的投资来源已趋于多元化。但是由于当前国家财政包还贷的机制给信贷部门吃了“旱涝保收”的定心丸.使信贷部门对贷款没有责任感,缺乏贷款风险机制的约束。因而盲目放贷,造成整个信贷规模的膨胀。1981年至1987年,国营工业企业基建和专项贷款数平均每年递增40.50%。另一方面,信贷部门则不顾贷款效益的实际情况,拼命催企业还贷,甚至采取加息、罚息、扣款等强硬措施,加重企业贷款包袱,增加财政的困难,造成企业还贷款问题上的恶性循环。
总之,现行还贷制度,既不利于增强企业自我约束能力,也不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而且已成为加剧宏观经济不平衡矛盾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改革现行企业还贷制度势在必行。
二、改革现行还贷制度应注意的一些客观因素
目前,我国国营工业企业现有贷款余额已达1000多亿元,若按1987年工业企业利润还贷水平计算,要近10年才能还清;若按1987年新增利润水平还贷,则要近27年才能还清。天津市纺织行业贷款余额中约有30%的贷款无还本能力,50%以上的贷款连偿还利息的能力都没有。导致企业经济效益如此不理想,还贷能力如此之差,除企业自身经营机制不健全外,还有诸多方面的原因:
(一)价格双轨制,导致一部分原材料、燃料价格的大幅度上涨,加大企业成本,减少了实现利润。
(二)宏观经济失控,出现一方面原材料大量出口,另一方面国内原材料大量短缺的现象,影响了加工企业经济效益的发挥。
(三)行政部门干预,造成企业项目投资失败,从而负债累累。
(四)利率、汇率的变化,使企业原有债务越背越重。
建立企业税后还贷机制是建立和健全企业自我约束经营机制的有效途径,也是我们改革企业还贷制度的方向所在。但是,鉴于上述的种种客观原因,我们在考虑改革现行还贷制度时,既要着眼将来,又要面对现实,使其行之有效。因此,我们提出分步改革税前还贷的办法。
三、分步改革企业还贷制度的设想
(一)近期改革企业还贷制度的设想
1、取消企业按还款利润提取“两金”的规定。为了适应当前深化企业改革,健全企业自我约束机制,促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的要求,应尽快取消按还款利润提取“两金”的规定.加大企业承担还款的比重,增强企业的责任感,为推行税后还贷政策创造条件。
2、区分新老贷款,实行不同的还贷政策。在近期内要彻底转换旧的还贷机制,缺乏客观的现实基础。因此,我们认为,划分新老贷款界线,实行“老贷款老办法,新贷款新办法”是一条近期内简便易行的路子。
为严格控制企业“七五”后期的投资规模,企业在“七五”后期的固定资产投资一律不得突破原定的“七五”技改规模。即使有市场波动,价格变化等因素,也应按照当前压缩基建规模的要求,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通过压项目、压投资,来控制投资规模。对新贷款,原则上一律用税后企业自有资金归还。同时,考虑到价格双轨制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需要,对一些建国初期建立起来的大型企业,尤其是“一五”时期搞的156个重点项目,只要是当前国家产业政策仍需要发展的,又受价格双轨制冲击较大的,国家可采取一些优惠措施予以照顾。对老贷款,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效益情况,实行不同的还贷办法。对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其发展的或资金利润率高的行业或企业,可先实行税后还贷办法。实行承包经营企业的还贷办法,可在保证完成承包上缴合同的基础上,核定其每年的还贷利润基数和递增比例,并规定企业超承包目标利润,划出一定比例作为“风险基金”,以消化价格、市场等因素对效益的影响,而不能象一些地区一遇到客观减利因素,就随意调减企业上缴任务,而还贷利润却只增不减.有些企业可以实行以股代债办法归还贷款。
另外,考虑到企业老贷款包袱过重是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因此,有必要对企业已逾期的老贷款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并根据企业和项目的效益情况以及市场预测的情况,分别采取停止罚息、减息、免息等措施。对于国家产业政策需要发展和扶持的企业还可以视具体情况,采取核销部分或全部贷款的措施。也可以通过企业兼并、企业承包企业的形式,将被兼并、被承包企业的老贷款转给有偿还能力的企业。
3、银行从1988年9月1日起实行新的利率政策,是为了制约企业新的投资行为。但如对9月1日以前的企业贷款也实行新的利率,不仅起不到制约作用,反而更加重了企业老贷款的负担。因此,对新利率政策出台前的企业贷款仍应实行原利率,以减轻企业贷款负担。
(二)远期改革企业还贷制度的设想
1、全面推行企业税后还贷政策。远期的企业还贷机制将随着税利分流的配套改革方案的出台,而全面推行税后还贷政策。具体来讲,企业实现的利润先向国家交纳35%的所得税,税后利润随着企业组织形式走向股份化,而被分为公积金、公益金、分红基金等三大部分。国家作为企业的股东之一,按股参与分红基金的分配。而公积金将作为股份的增值,用于企业发展生产。因此,股份制企业的还贷资金主要来源于公积金和折旧基金部分,从而真正实现新的企业还贷机制。
2、实行税后还贷政策的同时应相应采取如下配套措施:
(1)加速企业折旧。实行税后还贷后,对一些经济效益好的贷款项目,经财政部门批准,可通过在一定时期加速该项目固定资产的折旧,来增强企业的还款能力。
(2)对部分贷款实行财政贴息。为了发挥宏观经济对企业投资方向的引导作用,财政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对需要发展的行业或企业或项目的贷款,通过财政信用渠道实行差别贴息办法。
(3)下放企业投资决策权,实现企业还贷权、责、利的统一。实行税后还贷,目的要制约企业的投资行为,承担投资的责任,但如不进一步下放投资决策权,仍将会出现权、责、利脱节的现象。因此,今后对于企业一般性的技术改造项目可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完全由企业自主地做出投资决策。
(4)对国家的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由国家投资或国家入股分红的办法解决项目的大部分资金。由于国家重点项目往往是投资额较大,带有方向性的项目,如采取贷款方式,企业一般难以承担这一还款重任,因此,由国家采取投资或入股分红形式,既解决了项目的资金问题,不致于使企业承担非自己决策项目的贷款包袱,也加强了国家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调控能力,并通过不断投入,使国有资产在全部社会资产中仍占居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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