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业部、财政部关于商品削价损失准备金的会计处理规定下发后,笔者曾在《财务与会计》1988年第12期撰文谈了对这一规定的理解和认识。近来收到一些来信,对两部的统一办法提出不同意见。本文依据来信,就商品削价准备金的提取、处理损失等问题,再谈些个人的认识和看法。
一、为什么统一办法规定提取商品削价损失准备金不直接计入“营业成本”,而单设一个支出性质的科目?
商业承包企业提取商品削价损失准备金,是防止企业短期行为,促进企业及时、合理处理有问题商品的重要措施之一。从会计原则来讲,采取的是一种稳健原则,防止企业单纯为了完成承包任务而发生短期行为,也避免企业由于处理有问题商品而出现利润大起大落。
统一办法规定提取商品削价损失准备金单列一个支出性质科目而不直接计入成本,我认为最基本点是保持企业“毛利”的准确性,这对于批发企业尤其重要。因为,如果提取商品削价损失准备金直接计入营业成本,处理损失时冲减库存商品价值,那么势必影响“毛利”.对于批发企业来说,会因此影响其批发营业税的计算征收。另一方面,提取商品削价损失准备金直接计入营业成本,处理损失时直接冲减库存商品价值,不易直观反映企业建立准备金...
商业部、财政部关于商品削价损失准备金的会计处理规定下发后,笔者曾在《财务与会计》1988年第12期撰文谈了对这一规定的理解和认识。近来收到一些来信,对两部的统一办法提出不同意见。本文依据来信,就商品削价准备金的提取、处理损失等问题,再谈些个人的认识和看法。
一、为什么统一办法规定提取商品削价损失准备金不直接计入“营业成本”,而单设一个支出性质的科目?
商业承包企业提取商品削价损失准备金,是防止企业短期行为,促进企业及时、合理处理有问题商品的重要措施之一。从会计原则来讲,采取的是一种稳健原则,防止企业单纯为了完成承包任务而发生短期行为,也避免企业由于处理有问题商品而出现利润大起大落。
统一办法规定提取商品削价损失准备金单列一个支出性质科目而不直接计入成本,我认为最基本点是保持企业“毛利”的准确性,这对于批发企业尤其重要。因为,如果提取商品削价损失准备金直接计入营业成本,处理损失时冲减库存商品价值,那么势必影响“毛利”.对于批发企业来说,会因此影响其批发营业税的计算征收。另一方面,提取商品削价损失准备金直接计入营业成本,处理损失时直接冲减库存商品价值,不易直观反映企业建立准备金后对企业财务的影响,不便于分析问题。因此,统一办法规定,提取商品削价损失准备金时单列一个支出性质的科目,而不直接计入营业成本。
二、按统一办法规定,提取准备金不计入营业成本,处理损失不减少库存商品价值,削价商品销售后直接体现为“毛亏”,是否会少缴营业税?
为了说清楚这个问题,举例如下:
设某批发企业有一批商品,原售价1000元,进价800元。现根据商品情况决定削价出售,削价后售价定为700元。有关帐务处理如下:进货时:增:库存商品 800
减:银行存款 800
按统一办法规定削价后销售:
增:营业收入 700
增:银行存款 700同时结转成本:
增:营业成本 800
减:库存商品 800此时:毛利=收入-成本=-100(毛亏)。
如按以往地方自定办法削价后销售,
a.先将削价损失冲减“库存商品”价值:
减:商品削价准备金 100
减:库存商品 100
b.销售时:增:营业收入 700
增:银行存款 700同时结转成本:增:营业成本 700
减:库存商品 700此时:毛利=收入-成本=0。
通过上例,可以看出:两种处理方法对“毛利”的影响是不同的。我认为:商品削价后销售,如果售价低于原进价,应反映为实实在在的“毛亏”。提取商品削价准备金,也只是为了均衡成本,正确计算经营利润,而不是为了使商品削价销售后不亏。因此,商品削价销售后,毛亏就是毛亏,不应将弥补削价损失的削价准备金直接抵补削价商品的毛亏。就某一商品来说,如果削价处理,销售后体现为毛亏,毛亏不应再计征营业税。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根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帐户的记录计算批发毛利额,作为批发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当然是毛利抵了毛亏后作为毛利额;如果毛亏不抵,而仅按毛利纳税,会计处理走不通,从道理上也说不过去。因此,按统一办法规定建立的商品削价准备金制度,不会使企业少缴营业税,
三、按统一办法规定提取准备金与按地方自定办法提取准备金,或不提准备金,对利润总额有何影响?哪种处理更科学?
按统一办法规定,削价商品销售后反映为毛亏,用提取的准备金弥补处理有问题商品的削价损失,就该项业务来说,销售利润为零。因为削价损失已由提取的商品削价准备金弥补了。可见,影响利润的数额,是提取的准备金大于处理商品削价损失的数额。
按地方自定办法规定,削价损失直接由提取的削价准备金弥补,商品销售后反映为毛利是零,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同样是提取的准备金大于处理损失的数额。显然,这两种处理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是相同的,但“毛利”的概念变化了。这是两者主要的区别。
不提准备金,削价损失直接体现为毛亏,直观反映为商品削价影响利润的数额。三种处理办法都对利润总额有影响,但环节不同,相比较,我认为,统一办法的规定更具有科学性.不论对企业正确纳税、正确计提准备金等,都具有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