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银行支出数”是指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基层单位,从开户银行的预算内存款帐户或“限额户”支取预算支出款项的数字。这个数字,既包括单位实际消耗掉的资金、材料并体现事业效果的,单位预算的“实际支出数”,也包括单位已从银行提取款项,但尚未消耗掉的用于周转的库存资金、材料和待结算资金(即通称的“银行支取未报数”)。“银行支取未报数”分布在“经费现金”、“有价证券(预算内)、“经费材料”和“经费暂付”四个会计科目中。
“银行支出数”是各级财政总预算支出的核算基础,也是财政总预算同单位预算之间结算领拨经费帐的核算依据。因此,正确地核算“银行支出数”,是全国几十万个全额预算管理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任务之一。
最近,财政部制定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根据各地多年实践经验,归纳了两种基本核算方法。现就这个问题再谈点个人看法。
银行支出数的基本核算方法,一般可分两种。一种是以“经费支出”数(即“实际支出数”为基础,加计“银行支取未报数”求得。另一种是以拨入经费与经费存款(或限额存款)为基础相减倒求。为了便于验证,先举例如下表:
一、第一种核算方法,一般可用下列四种计算公...
“银行支出数”是指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基层单位,从开户银行的预算内存款帐户或“限额户”支取预算支出款项的数字。这个数字,既包括单位实际消耗掉的资金、材料并体现事业效果的,单位预算的“实际支出数”,也包括单位已从银行提取款项,但尚未消耗掉的用于周转的库存资金、材料和待结算资金(即通称的“银行支取未报数”)。“银行支取未报数”分布在“经费现金”、“有价证券(预算内)、“经费材料”和“经费暂付”四个会计科目中。
“银行支出数”是各级财政总预算支出的核算基础,也是财政总预算同单位预算之间结算领拨经费帐的核算依据。因此,正确地核算“银行支出数”,是全国几十万个全额预算管理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任务之一。
最近,财政部制定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根据各地多年实践经验,归纳了两种基本核算方法。现就这个问题再谈点个人看法。
银行支出数的基本核算方法,一般可分两种。一种是以“经费支出”数(即“实际支出数”为基础,加计“银行支取未报数”求得。另一种是以拨入经费与经费存款(或限额存款)为基础相减倒求。为了便于验证,先举例如下表:
一、第一种核算方法,一般可用下列四种计算公式:
(一)以本期发生数为主体计算。公式是:2726用表中数字代入公式为:880-20-10+0+0-(-5)=855
(二)以期末数减期初数为主体计算。公式是:2726
用表中数字代入公式为:880+(80-100)+(10-20)+(10-10)+(50-50)-(5-10)=855(三)以期末数为主体计算。公式是:2726
用表中数字代入公式为:
880-(180-10)+80+10+10+50-5=855
以上三个计算公式对“经费暂存”的进与出都计入银行支出数了。即暂存增加,减少银行支出数,暂存减少,增加银行支出数。这种计算方法比较简便,问题是,经费存款中的属于暂存款的银行存款帐的进与出,只剔除了本期的进与出的差额,对上期的进与出的差额因素没有剔除,因此得数不是很精确的。下面一个公式是把“经费暂存”的进与出,全部作为外来因素予以剔除,所以与上面三个公式得数有小的差异。
(四)将经费暂存的进与出全部剔除计算。公式为:2827
用表中数字代入公式为:
880-20-10+0+0=850 或者 880+(80-100)+(10-20)+(10-10)+(50-50)=850
以上前三个公式和后一个公式,由于对经费暂存的进与出影响本单位银行支出数的剔除口径不同,所以得数略有不同。因为在实际工作中经费暂存会计事项很少,制度又规定一般不使用这个会计科目,所以,各单位采用前三个公式或者后一个公式都可以。得数可能不同,但都不应看成计算错误。下面介绍的第二种核算方法,也有上述两个不同的剔除口径,得数也不一样。也可以摘其一个运用。
二、第二种核算方法,一般也有以下三种计算公式:
(一)比照第一种核算方法中的前三个公式口径计算经费暂存的进与出。公式为:2827
用表中数字代入公式为:
10+10000-155=855对于实行限额拨款的,由银行系统提供的银行支出数只能用这个公式核算、验证和对帐。
(二)比照第一种核算方法中的后一个公式口径计算经费暂存的进与出。公式为:2827
用表中数字代入公式为:10+1000-{(155-(5-10)}=850
(三)上一个公式,还可以变为这样一个公式:2827
用表中数字代入公式为:
(10-10)+1000-(155-5)=850
总之,银行支出数的基本核算方法有两种,计算公式可有多样。由于对经费暂存的进与出的剔除口径不同,所以,可以有两种不同的得数。小的差异不影响大局。因为计算口径有小的差别,所以说,无论采用哪种计算公式都可以。得数不同,是计算口径不同,不存在计算公式错误的问题。有的同志问:财政部最近制发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45-46页)列举的两个验算公式,即本文第一种核算方法的第(二)个公式和第二种核算方法的第(二)个公式为什么得数不同?就是这个道理。有的同志主张采用木文第一种核算方法的第(四)个公式,等等,我个人认为,凡是符合会计核算规律的计算公式,都可以因地制宜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