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不少省、市将抵押作法引入承包,或实行经营者个人财产抵押,或实行全体职工出资抵押,取得了一些效果,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其中之一,就是经营者或职工交纳的抵押金,在企业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上交任务时,可以计息分红。我认为,这种作法违背了抵押的本意,对控制消费基金的过快增长是十分不利的。
为了搞清抵押承包的基本含义和作法,我们首先对借贷活动和商品销售中的抵押行为作一初步的分析。
所谓抵押,其初始意义,是指发生在债权债务人之间的一种经济行为。它的基本作法是,债务人将自己的财产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贷款时,债权人可以将抵押物拍卖,用来清偿债务。对债权人来讲,抵押贷款可以避免贷款损失,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对债务人来讲,将财产进行抵押,可以促使其对借入资金精打细算,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果,从中得到更多的收益。
考察发生在借贷关系中的抵押行为,可以看出如下几个特点:
1.抵押贷款的适用范围主要是那些资信程度不高的债务人,或风险较大、期限较长的一些贷款项目。对期限较短,周转较快的贷款和资信程度较高的债务人,一般不采用抵押的形式。
2.在抵押贷款中,充当抵押物的一般是实...
近年来,不少省、市将抵押作法引入承包,或实行经营者个人财产抵押,或实行全体职工出资抵押,取得了一些效果,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其中之一,就是经营者或职工交纳的抵押金,在企业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上交任务时,可以计息分红。我认为,这种作法违背了抵押的本意,对控制消费基金的过快增长是十分不利的。
为了搞清抵押承包的基本含义和作法,我们首先对借贷活动和商品销售中的抵押行为作一初步的分析。
所谓抵押,其初始意义,是指发生在债权债务人之间的一种经济行为。它的基本作法是,债务人将自己的财产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贷款时,债权人可以将抵押物拍卖,用来清偿债务。对债权人来讲,抵押贷款可以避免贷款损失,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对债务人来讲,将财产进行抵押,可以促使其对借入资金精打细算,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果,从中得到更多的收益。
考察发生在借贷关系中的抵押行为,可以看出如下几个特点:
1.抵押贷款的适用范围主要是那些资信程度不高的债务人,或风险较大、期限较长的一些贷款项目。对期限较短,周转较快的贷款和资信程度较高的债务人,一般不采用抵押的形式。
2.在抵押贷款中,充当抵押物的一般是实物形态的财产,包括动产或不动产,但不包括现金。(因为如果债务人能用现金作抵押物,又何必去向债权人借款呢?)但是,作为抵押物的财产必须是比较容易变现的。积压的陈旧物资,市场上无销路的商品,一般不能作为抵押物,即使这些物品被某些债权人接受,在价格上也是要大打折扣的。
3.抵押物的价值一般大于凭借抵押所取得的贷款。在通常情况下,贷款数额视抵押物变现的难易程度为其价值的50-80%,只有确实能够升值的不动产(土地、房屋),才能取得大于或等于其现值的贷款。
4.在借贷抵押中,抵押合同的兑现是一种事后的行为。只有在借贷合同不能履行时,债权人才行使对抵押财产的处置权,而在这之前,债务人仍然可以对抵押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能。而债权人则获得了对抵押财产的留置权(留待处置权)。
在现代商品销售和服务活动中,也采用了抵押的一些作法。如旅客为取得客房的钥匙而交付押金,对一些有回收价值的包装物,也在商品销售的同时对包装物收取押金。分析这些抵押活动,可以看出,它们与借贷抵押有以下不同:
1.抵押的范围适用于一切享受服务和购买商品的人。
2.抵押物一般是现金。
3.抵押金是事前交纳的,其价值一般超过凭借抵押取得的物品的价值。在享受服务或退还包装物以后,抵押金再如数退回。由于要事先交纳抵押金,因此抵押对抵押人来说,既成为一种经济制约,又是在其未能履约时,作为一种经济惩罚。
4.虽然他仍然保有对这部分财产的所有权,但抵押金一经交出,抵押人就丧失了对这部分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力。
将抵押的作法引入承包,其基本含义和作法既应参照借贷抵押,也应参照商品销售中的抵押。我认为,抵押承包的基本含义应该是:企业的经营者或全体职工凭借其抵押的财产(包括现金),取得对国有企业的经营权,并以此作为履行承包合同的保证。
抵押承包原则上可以适用于一切国有企业,但对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承包尤其要进行抵押:①发包人对承包者的管理水平和能力没有十分的把握;②企业的经营风险较大。在这里,抵押承包的目的是,通过抵押制约经营者的行为,并在承包合同不能如期履行时,用没收抵押物的方法实施一种经济惩罚。
抵押承包中的抵押物,可以是实物形态的财产,也可以是现金。对于实物形态的财产,应比照抵押贷款的作法,即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继续享有对抵押财产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力,但却丧失了对抵押财产的最终处置权;对于现金,则应和商业、服务业中的抵押作法相同,即虽然他们仍然可能拥有对这部分财产的所有权,但抵押金一交发包方,抵押人完全丧失对抵押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力。
在抵押承包中,抵押人的利益应该通过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经营而取得,试图凭借对抵押金的计息分红牟取个人利益的作法是没有理论根据的,也是和抵押的含义相去甚远的。特别应当指出的是,在抵押承包中,凭借对抵押金的计息分红,已经成为当前消费基金膨胀的一个新动向。据调查,在有些地方,实行抵押承包的企业都是经营管理水平较好,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而完成承包任务难度较大的企业,却不实行抵押。这就使得抵押不仅无风险可言,而且可以取得较高的息红收入(有些企业计息分红的比例已经高达抵押金额的30-35%).生产资金正在通过这种形式转化为消费资金。这对于进一步整顿经济秩序,治理经济环境是十分不利的。因此,我们有必要认真分析抵押承包的含义,坚持抵押承包的正确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