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8年第6期《财务与会计》杂志上发表了南方同志《租赁经营企业固定资产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的文章。文章中提出限制和约束短期行为并将租赁经营期限延长4—7年的观点,本人认为短期行为是租赁经营这一方式下所不能够制止的;租赁期限延长4—7年也不能解决短期行为。因为我国实行分类折旧后的平均年折旧率为5.3%,主要的机器设备的折旧率也只有7.2%,按这一折旧率算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分别约为19年、14年,而承租期限不到其一半时间,这样承租者不必过多地担心机器设备的更新、报废等问题,尽管放心地拼机器,拼设备,短期行为得不到约束。再说租赁期限延长4—7年,一定程度地限制了经营者的竞争,不利于经营人才的发掘。假若有人说将租赁期延长14年以上是否可以限制短期行为呢?我认为延长至14年以上,还是会发生短期行为的。只是承租者在租赁前期会更多地考虑设备的报废、更新、维修等问题,租赁后期就不会那么考虑这些问题罢了,但整个期间只要有利可图,他还是要拼设备的。看来在承租时间上寻找解决短期行为的方法是不行的。要解决短期行为,就要从形成短期行为的原因上找对策。前面说过短期行为是租赁经营方式下所不能制止的,但这不是说要取消租赁经营。...
1988年第6期《财务与会计》杂志上发表了南方同志《租赁经营企业固定资产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的文章。文章中提出限制和约束短期行为并将租赁经营期限延长4—7年的观点,本人认为短期行为是租赁经营这一方式下所不能够制止的;租赁期限延长4—7年也不能解决短期行为。因为我国实行分类折旧后的平均年折旧率为5.3%,主要的机器设备的折旧率也只有7.2%,按这一折旧率算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分别约为19年、14年,而承租期限不到其一半时间,这样承租者不必过多地担心机器设备的更新、报废等问题,尽管放心地拼机器,拼设备,短期行为得不到约束。再说租赁期限延长4—7年,一定程度地限制了经营者的竞争,不利于经营人才的发掘。假若有人说将租赁期延长14年以上是否可以限制短期行为呢?我认为延长至14年以上,还是会发生短期行为的。只是承租者在租赁前期会更多地考虑设备的报废、更新、维修等问题,租赁后期就不会那么考虑这些问题罢了,但整个期间只要有利可图,他还是要拼设备的。看来在承租时间上寻找解决短期行为的方法是不行的。要解决短期行为,就要从形成短期行为的原因上找对策。前面说过短期行为是租赁经营方式下所不能制止的,但这不是说要取消租赁经营。租赁经营在搞活企业方面已经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但也不能因功饰过,坚持和完善应作为我们的原则。现在让我们来分析一下租赁经营方式下产生短期行为的原因,人们一下子就可以指出是承租者为了追求更大的利益。这个结论是对的,但太抽象.不便于找出对策,这需我们进一步找出能实现承租者利益的条件:承租者拚机器设备,延长了劳动时间,增加了产品的产量。这些增加了产量的产品肯定不是滞销产品,因为滞销产品非但不能给承租者带来利益,反而会造成损失,只有畅销产品才能实现承租者的利益,它是短期行为产生的客观条件。这种客观条件是人们所不能消灭的,那么短期行为也就不能够制止。所以解决短期行为的方法不是堵,而是跟和导。
所谓的跟就是设备折旧的速度要跟上生产的发展速度。短期行为是增加了产量,加速了设备折旧,而我们提出的折旧基金少于设备的实际折旧,这样会使更新改造基金不能维持简单再生产。要改变这种局面就要提足折旧基金,其折旧的方法可以是产值折旧法(快速折旧也是可以考虑的一个方法),即按总产值的多少来提出折旧基金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折旧额=总产值×折旧率
产值折旧法可以不违背分类折旧法,二者结合(暂称分类产值折旧法)能更好地体现折旧。对机器设备实行分类,按产值折旧;对房屋、建筑物仍按年限实行折旧。
所谓导就是引导企业合理生产,保证企业持续的正常的生产能力,并按一定的规模发展。引导的方法除了做好承租者的思想工作外,还应制定一些相应的指标对企业进行考核。这些指标包括固定资产增殖率、设备生产能力、设备完好率、设备质量度等。
有了上述的方法,可以避免短期行为所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和破坏,保证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