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发现有的企业计算增值税,特别是在收入小于购进,并且准予减征增值税照顾的企业,均存有未减征便记入待扣税金科目的问题。这样一来,就少缴了应纳的增值税额。
所以,按购进扣税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企业,当应税产品销售收入的应纳税额小于购进应税扣除项目的应纳税额时,记入“待扣税金”的贷方和“应交税金”的借方,如果对该企业的产品有减征增值税照顾时,还应将待扣税额减税后记入上述科目。因为“应交税金”借方说明企业已经交纳的税金或由待扣税金科目对转的税金,这就要求记入“待扣税金”科目的待扣税额的计算方法和应纳税额(记入应交税金科目贷方)的计算方法相一致,便于正确计算应纳税额。
例如:某企业生产小农具(锹,镰)产品,4月份产品销售收入10000元,购进应税扣除项目余额20000元,按增值税规定,小农具按应纳税额减征30%。
4月份应纳税额=〔10000×14%-20000×14%〕×(1-30%)=-980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减):应交税金 980
贷(增):待扣税金 980
如果该企业5月份产品销售收入40000元,购进应税扣除项目金额10000元。
5月份应纳税额=〔40000×14%-10000×14%〕×(1-30%)...
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发现有的企业计算增值税,特别是在收入小于购进,并且准予减征增值税照顾的企业,均存有未减征便记入待扣税金科目的问题。这样一来,就少缴了应纳的增值税额。
所以,按购进扣税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企业,当应税产品销售收入的应纳税额小于购进应税扣除项目的应纳税额时,记入“待扣税金”的贷方和“应交税金”的借方,如果对该企业的产品有减征增值税照顾时,还应将待扣税额减税后记入上述科目。因为“应交税金”借方说明企业已经交纳的税金或由待扣税金科目对转的税金,这就要求记入“待扣税金”科目的待扣税额的计算方法和应纳税额(记入应交税金科目贷方)的计算方法相一致,便于正确计算应纳税额。
例如:某企业生产小农具(锹,镰)产品,4月份产品销售收入10000元,购进应税扣除项目余额20000元,按增值税规定,小农具按应纳税额减征30%。
4月份应纳税额=〔10000×14%-20000×14%〕×(1-30%)=-980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减):应交税金 980
贷(增):待扣税金 980
如果该企业5月份产品销售收入40000元,购进应税扣除项目金额10000元。
5月份应纳税额=〔40000×14%-10000×14%〕×(1-30%)=2940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减):待扣税金 980
借(减):销售 1960
贷(增):应交税金 2940
张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