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务与会计》1988年第6期刊登张文运同志《审计不是“对一切工作的审查”》一文(以下简称《张·文》),其结论是审计的对象只能是财务收支和财务管理。笔者认为这个结论大有商榷探讨的必要。
1.笔者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文件(人民出版社19 83年版第55页)》核对,宪法第九十一条原文是“……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由于《张文》引用宪法第九十一条时,把财政收支的“政”字误为“务”字,所以把审计的对象说成是“只能是财务收支和财务管理”。其实财政和财务有很大的区别,财务——是指企业、机关、团体组织中有关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现金的出纳、保管、计算等事务。财政——则是指以国家为主体进行的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它包括国家资金的收入、管理、分配、支出等经济活动。
2.《张文》以国际最高审计组织1977年发布利马宣言第一章第一节开头一段话中提到的有公共财务管理就一定要有审计为第二个理由。笔者认为,有公共财务管理就一定要有审计,但审计不限于对公共财务管理的监督。它和审计是经济监督,但经济监督不限于审计一样。利马宣言中关于审计的基本原则也提到:...
《财务与会计》1988年第6期刊登张文运同志《审计不是“对一切工作的审查”》一文(以下简称《张·文》),其结论是审计的对象只能是财务收支和财务管理。笔者认为这个结论大有商榷探讨的必要。
1.笔者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文件(人民出版社19 83年版第55页)》核对,宪法第九十一条原文是“……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由于《张文》引用宪法第九十一条时,把财政收支的“政”字误为“务”字,所以把审计的对象说成是“只能是财务收支和财务管理”。其实财政和财务有很大的区别,财务——是指企业、机关、团体组织中有关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现金的出纳、保管、计算等事务。财政——则是指以国家为主体进行的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它包括国家资金的收入、管理、分配、支出等经济活动。
2.《张文》以国际最高审计组织1977年发布利马宣言第一章第一节开头一段话中提到的有公共财务管理就一定要有审计为第二个理由。笔者认为,有公共财务管理就一定要有审计,但审计不限于对公共财务管理的监督。它和审计是经济监督,但经济监督不限于审计一样。利马宣言中关于审计的基本原则也提到:审计是整个监督和管理体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最高审计组织的传统工作任务是检查资金活动和会计帐目、会计工作等是否符合法律和规章制度;此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检查整个政府的活动,包括它所属的组织机构和行政系统的全部活动,是否经济有效,是否掌握了时机等。由此看来,把审计的对象说成只能是对财务收支和财务管理的审查,是不够洽当的。
3.《张文》以“再从目前我国实际情况看,……并不是都由审计部门来审查”,为第三个理由。其实,财务收支也并非没有它的监督检查机关,如财政监督、税务监督等都是财务收支的检查监督机关,只不过是它们是根据本身的业务进行经济监督的,客观上受到监督范围的限制。而唯独审计机关它是以第三者客观公正的地位独立履行综合监督经济活动权。
根据我国宪法第九十一条、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和国务院1985年8月29日发布的《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普遍推行承包等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要求审计机关对承包合同双方及其经营者进行审计的情况。笔者认为审计对象应该包括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在内的全部经济活动。绝非只能是财务收支和财务管理这一范围。编后:我刊1987年第6期刊登了王文彬、黄履申同志《工业企业的成本审计》一文,1988年第6期刊登了张文运同志《审计不是对一切工作的审查》一文,对王、黄二人的文章提出不同看法。又有一些同志来信、来稿对《张文》提出不同看法,我们再选登赵英俊同志的文章。对涉及此问题的来信、来稿我们就不再一一刊登了。特此致歉。
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