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财政部下发了1988年国营工业企业年度汇总会计报表格式。针对各地财政部门对年度汇总会计报表提出的问题,我们写了这组问题解答。
一、实行承包的利改税企业应交税利应如何反映?
按照财政部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有关财务问题的规定,利改税企业实行承包后,仍应按现行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调节税,盈利企业完成承包上交利润目标后的超目标利润,也应照章缴纳所得税、调节税。企业超过年度承包目标多得的部分,由财政部门采取收入退库方式,返还给企业作为留利。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按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交所得税、调节税,以及企业留利等,应借(增)记“利润分配——应交所得税、调节税、企业留利”科目,贷(增)记“应交税金”、“专用基金”科目。企业上交的所得税、调节税,借(减)记“应交税金”科目,贷(减)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收到财政部门退库返还的利润,直接增加专用基金,借(增)记“专项存款”科目,贷(增)记“专用基金”科目。
如企业承包应上交利润大于应上交的所得税、调节税,其差额应用企业专用基金上交,借(减)记“专用基金”科目,贷(减)记“专项存款”科目。
在编制年度决...
最近,财政部下发了1988年国营工业企业年度汇总会计报表格式。针对各地财政部门对年度汇总会计报表提出的问题,我们写了这组问题解答。
一、实行承包的利改税企业应交税利应如何反映?
按照财政部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有关财务问题的规定,利改税企业实行承包后,仍应按现行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调节税,盈利企业完成承包上交利润目标后的超目标利润,也应照章缴纳所得税、调节税。企业超过年度承包目标多得的部分,由财政部门采取收入退库方式,返还给企业作为留利。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按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交所得税、调节税,以及企业留利等,应借(增)记“利润分配——应交所得税、调节税、企业留利”科目,贷(增)记“应交税金”、“专用基金”科目。企业上交的所得税、调节税,借(减)记“应交税金”科目,贷(减)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收到财政部门退库返还的利润,直接增加专用基金,借(增)记“专项存款”科目,贷(增)记“专用基金”科目。
如企业承包应上交利润大于应上交的所得税、调节税,其差额应用企业专用基金上交,借(减)记“专用基金”科目,贷(减)记“专项存款”科目。
在编制年度决算时,企业应将按税法规定计算的本年应交所得税、调节税,如数填列在“利润分配明细表”、“利润分配情况分析表”以及“应上交及应弥补款项情况表”等会计报表的有关项目中。不得将应由预算退库的承包多得好处从这些项目中扣除,应由预算退库的承包多得好处应在“利润分配明细表”补充资料中另行反映。对已与中央财政实行包干的地区,如企业超承包利润未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收入退库方式而实行抵留办法,其抵留数也不得从上述报表有关应交所得税、应交调节税等项目中直接扣除,而应在“应上交及应弥补款项情况表”及其他有关会计报表中单列项目,如实反映。
二、发给企业离退休人员的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应如何处理?
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未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企业,发给离退休人员的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在营业外支出列支,借(减)记“利润——营业外支出(劳动保险费)”科目,贷(增)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发放时,借(减)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减)记“现金”等科目。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企业,发给离退休人员的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应从提取的退休养老基金中开支,如不敷使用,可以从提取的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基金中开支,不应将发放数额再重复列入营业外支出;由企业进行发放时,借(减)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减)记“现金”等科目。
三、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浮动办法的企业按规定从税后留利中提取的奖金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按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挂钩企业从税后留利中提取的奖金应纳入工资基金核算,作为增加工资基金的一种来源。因此,企业从税后留利中提取的奖金,应借(减)记“专用基金”科目,贷(增)记“工资基金”科目。提取奖金后的企业留利的其他部分,仍应按原规定在专用基金科目核算。在年度决算报表中,企业从税后留利中提取的奖金,应在“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浮动办法企业工资基金表”“本年工资总额提取数合计”项目下的“奖励基金”项目中反映。
四、企业用税后利润归还专项借款应如何反映?
按财政部门规定试行适当降低所得税率,税后利润归还专项借款的企业,其税后利润归还专项借款数应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
企业按规定用所得税后利润归还专项借款时,应借(减)记“专用借款”科目,贷(减)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增)记“利润分配——用税后利润归还的专项借款”科目,贷(减)记“专项工程支出”等科目。
在年度决算报表“利润分配明细表”中,企业用税后利润归还的专项借款应增列项目单独反映,不应合并在“归还专项借款的利润”(用税前利润归还)项目中。在“基建借款及专项借款表”中,企业用税后利润归还专项借款的数额,应包括在“本年归还数”的“其他”项目内,并在该项目下单列项目反映,不应列入“用新增利润归还数”、“用专用基金归还数”等项目中。
企业用专用基金归还专项借款的核算办法仍按原规定办理。
五、企业交纳的土地使用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按财务制度规定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的土地使用税,应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
企业按规定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土地使用税时,应借(增)记“企业管理费——土地使用税”科目,贷(增)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科目;交纳土地使用税时,借(减)记“应交税金”科目,贷(减)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编制“车间经费及企业管理费明细表”时,应增列“土地使用税”项目,反映当期计入企业管理费的土地使用税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