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对内搞活、对外开放政策的实行,近年来,各地先后出现了一批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公司。它是由若干个有生产、经营或资产所有权相联系的独立企业,在技术、产品、资金和其他经济关系相互补充而建立起来的一种较大规模的企业联合组织。集团内的企业间还可以用各种生产要素互相投资入股,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各方利益互相制约。
企业集团不同于企业群体,它是更高层次的企业联合,集团内部所包括的企业种类、经营范围等要比企业群体大得多,结合的程度也复杂、紧密得多。
组建集团公司,可以促进企业的产品、技术以及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可以充分发挥各企业优势,开发新产品,迅速提高综合经济效益;可以进一步打破条块、行业、城乡分割,促进横向经济联合和乡镇企业的发展,是一种具有发展前途的经济组织形式。
下面,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上的几个问题,谈点初步意见。
(一)关于资金的筹集。集团公司的资金来源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取得各项拨款与留利。包括(1)开办初期取得上级有关部门的拨款,成员单位的资助,以及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取得的低息或贴息贷款等。(2)经营贸易公...
随着我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对内搞活、对外开放政策的实行,近年来,各地先后出现了一批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公司。它是由若干个有生产、经营或资产所有权相联系的独立企业,在技术、产品、资金和其他经济关系相互补充而建立起来的一种较大规模的企业联合组织。集团内的企业间还可以用各种生产要素互相投资入股,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各方利益互相制约。
企业集团不同于企业群体,它是更高层次的企业联合,集团内部所包括的企业种类、经营范围等要比企业群体大得多,结合的程度也复杂、紧密得多。
组建集团公司,可以促进企业的产品、技术以及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可以充分发挥各企业优势,开发新产品,迅速提高综合经济效益;可以进一步打破条块、行业、城乡分割,促进横向经济联合和乡镇企业的发展,是一种具有发展前途的经济组织形式。
下面,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上的几个问题,谈点初步意见。
(一)关于资金的筹集。集团公司的资金来源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取得各项拨款与留利。包括(1)开办初期取得上级有关部门的拨款,成员单位的资助,以及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取得的低息或贴息贷款等。(2)经营贸易公司的留利,投资分利,参与成员单位项目的组织、管理、协调等工作而取得的分利等。(3)原上交主管局的折旧基金,事业建设基金和其他各类基金,组建企业集团后,由集团公司统一规划,有偿使用的资金。(4)公司开展横向经济联合和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各项净收益。(5)集团成员单位之间的资金融通业务收取的利息及其他服务收益等。
2、集团公司吸收的各类投资。包括:(1)企业用贷款向集团投资。(2)企业用暂时不用的专用基金投资。(3)吸收利用外资。(4)取得金融界的投资。
3、银行贷款。集团公司除了可以直接向有关银行贷款外,还可以与成员单位签订协议,对技改项目的贷款,采取共贷共还、共贷分还、分贷分还、分贷共还等多种形式。
4、向社会集资。集团公司可以通过银行发放金融债券,筹集社会上的闲置资金,以减轻财政和银行的负担,使直接和间接融资手段互为补充。
(二)关于资金的投向。集团公司的资金投向主要有:(1)为集团成员单位开辟原材料渠道。先从“拾遗补缺”做起,以后逐步扩大。(2)为集团成员单位发展生产,创名优产品,扩大出口创汇等投资,并优先向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投资。(3)用于技术开发与技术培训等各项投资。(4)为集团公司进一步发展横向经济联系和经济协作的投资。
(三)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体制。一般有三种形式:(1)统一核算,集中管理。(2)分级管理,分级核算。(3)统一核算,分级管理。究竟采取哪种管理体制为好,要根据各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定。以厦门市华夏集团公司来说,它是以大型电子骨干企业为主体,以公有制经济为基础的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外向型经济实体。从有利于专业化协作.有利于按指导性计划组织生产,有利于全面开展经济核算出发,我认为实行分级核算,分级管理为好。
(四)集团公司的财务核算。因为集团公司本部与成员单位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不同,各单位的经济性质不同,既有中外合资企业,又有内联企业;既有国营企业,又有集体企业;既有工业、商业企业,又有事业单位,如果搞统一核算,共负盈亏,就会产生平调或化全民为集体等吃“大锅饭”的现象,不利于调动各企业单位的积极性。所以,集团公司的财务核算与管理,应分别不同情况和层次区别对待。对上面的松散层来说,主要是协调、服务,下达指导性财务指标,并进行考核;收集、整理、汇总财务指标,上报主管部门及财税、审计等部门;交流财务管理经验,并做好经济信息反馈工作。对核心层(紧密层)来说,因主要是由集团独资或控股企业所组成,目前必须以经营成果为中心组织核算。对各企业实现的利润,应由集团公司按有关规定向财政部门缴纳;留利由公司按照投资比例,或者按照各单位统一核算前实现的利润所占的比例为基数进行分配;亏损也应按比例分摊。在基金的使用方面,可将生产发展基金、更改基金和大修理基金等的大部分集中到公司,以便统一安排与调剂使用;对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可以留给成员单位使用。对原材料供应与产品销售集团公司统到什么程度,要视现阶段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管理水平适当确定。
(五)集团公司的会计监督。由于集团公司目前在人、财、物,产、供、销方面尚未完全统一管理,加强集团公司的会计监督就显得更为重要。因此,必须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对成员单位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六)集团公司的经济考核制度。集团公司每年都要对所属成员单位下达经济指标。通常有利润(包括上交利润)、成本、资金、产值、产量、质量、劳动生产率、安全生产等指标。但对不同的成员单位考核哪些指标,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同时,还要制订有关经济条款,进行协调与管理。
(七)集团公司的经营责任制度。集团公司可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度。从当前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形式来看,可实行分级承包责任制。即在经营成果方面,集团向财政承包,成员单位向集团承包。集团公司可将有关经济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成员单位,建立集团内部的合同制。各成员单位又可以根据集团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向车间、班组、个人层层分解落实,使集团与成员单位的利益,企业单位与职工的利益同经营成果挂钩,做到有奖有罚,从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八)集团公司的分配制度。在集团公司没有实现供、产、销,人、财、物完全统一管理之前,各成员单位还具有法人资格,除所得税外,其余各种税收仍由成员单位直接向税务部门交纳。至于集团公司的投资分利,以及核心层中由集团公司统一向财政承包实现的利润,均由集团公司按规定向财税部门交纳所得税。财政部门可以对集团公司实行利润基数承包,对超基数部分的分配,可以有多种形式,如固定比例分成,定额上交,以及其他各种承包形式。应允许集团公司按销售收入或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有关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科技发展基金,并对生产的名、优产品给予一定时期的减免税优惠,以支持集团公司发展新产品。对集团公司的内部分配制度,应坚持“利益共享,合理分配”的原则.可根据不同类型、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利润总额承包基数分成比例与超基数部分的分成比例。对超收部分,应本着公司少分,企业多留的原则,以利于企业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为了鼓励先进,带动后进,集团公司应通过有关经济指标,如人均税利、产品销售收入、产品质量和全部流动资金周转天数等考核指标.对成员单位实行有奖有罚。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作,在资金、技术、劳力和销售市场等方面优先提供服务,并在作价上给予优惠。对新产品的开发费要共同分摊。在开发初期,可以考虑原料部门免费提供原料,加工单位免费给予加工,以促进新产品的尽快开发。当开发的新产品有了经济效益时,应将收入的一部分偿还上述免费部门。对开发成果的分配,开发单位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的技术服务费,集团公司也可提取少量的服务费。如果由公司代销开发产品,应当照收手续费。对参与开发项目的攻关人员,应参照有关科技发明奖励办法,予以奖励。要鼓励企业积极开发、生产出口创汇产品,提高企业创汇能力。
总之,企业集团公司是一个新生事物,各项财务制度有待逐步建立和完善,有的问题还须进一步探讨。拙文只作为引玉之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