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9 作者:迟海滨 国务院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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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今年开展大检查的意义
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是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措施。
搞好今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对于深化改革和稳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国民经济出现了活力,工农业生产发展速度加快,九年中间国民收入平均每年递增8.9%,这是举世瞩目的了不起的成就。
现在经济改革已进入关键阶段,中央决定,从明年起,用五年或者稍多一点的时间进行价格改革,做到初步理顺价格关系。中央在作出这一重大决定的同时,确定了边改革,边治理经济环境,边整顿经济秩序的方针,并且提出了一系列经济措施,其中一条就是坚持每年进行一次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
目前,经济环境不太好,经济秩序比较乱,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消费基金增长过快,物价上升较多,不利于进行深化改革和经济稳定发展。
治理经济环境,关键是要把连续几年存在的过大的社会需求压缩下来,压缩建设总规模,控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大力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信贷,坚决把通货膨胀的势头遏制住。
整顿经济秩序,重点是整顿流通环节,清理各类公司,坚决取...
一、今年开展大检查的意义
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是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措施。
搞好今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对于深化改革和稳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国民经济出现了活力,工农业生产发展速度加快,九年中间国民收入平均每年递增8.9%,这是举世瞩目的了不起的成就。
现在经济改革已进入关键阶段,中央决定,从明年起,用五年或者稍多一点的时间进行价格改革,做到初步理顺价格关系。中央在作出这一重大决定的同时,确定了边改革,边治理经济环境,边整顿经济秩序的方针,并且提出了一系列经济措施,其中一条就是坚持每年进行一次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
目前,经济环境不太好,经济秩序比较乱,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消费基金增长过快,物价上升较多,不利于进行深化改革和经济稳定发展。
治理经济环境,关键是要把连续几年存在的过大的社会需求压缩下来,压缩建设总规模,控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大力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信贷,坚决把通货膨胀的势头遏制住。
整顿经济秩序,重点是整顿流通环节,清理各类公司,坚决取缔和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投机倒把、中间盘剥等行为;严禁经济上的垄断分割,反对封锁和分割市场,制止层层抽头、乱收费、乱摊派等错误作法;端正企业行为,坚决纠正乱摊成本、偷税漏税、截留收入等违反财经法纪的现象。
根据中央的决定和方针,在今年和今后几年进行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其意义在于不断增强地方、部门和单位的全局观念和法制观念,维护财经纪律,把一切被非法侵占的国家财政收入收缴回来,为深化改革创造一个较好的经济环境、经济秩序,以保证价格工资改革的顺利进行。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正确理解进行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与深化改革、稳定经济发展的关系,坚决贯彻中央的决定和方针,紧紧围绕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这个中心环节,抓紧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广泛、深入地把大检查工作开展起来。
二、检查的范围和检查内容
这次大检查的范围,是检查国营、集体、私营和联营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
关于检查的内容,国务院已发出《关于开展1988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根据国务院指示精神和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要求,国务院大检查办公室在工作安排意见中提出的13项内容,都是需要检查的,但检查的重点应放在四个方面:(一)偷税、漏税。这方面的问题无论是国营企业、集体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相当普遍,有些还很严重,要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检查。与此同时,请各省市区财政、税务部门对减免税的情况进行一次清理和整顿,清理整顿的结果要报国务院(抄送国家税务局)。属于越权减免税的要迅速纠正。如果地方政府认为需要继续执行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或财政部审查和批准;不经批准的,要坚决纠正。财政部、国家税务局批准减免税的,也要进行清理,失之过宽的,要主动纠正。(二)违反规定,用乱摊成本费用、乱列营业外支出、作假帐隐瞒利润、虚报亏损等方式截留应上交国家收入。这方面的问题比较多,也要进行重点检查。(三)违反物价政策,钻“双轨制”价格的空子,倒卖生产资料和紧俏的消费品,或者以物易物,牟取不正当的价差收入,或者借社会上抢购之机,乱涨价牟取的非法收入。今年物价上涨较多,社会需求大是根本原因,但有一些企业不顾国家政策,不讲商业道德,只追求本单位利益,乱调价,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影响很坏,要进行认真清查。(四)乱发奖金、补贴、实物,这是消费基金增长过快的重要原因之一。清查出乱发的数额,要依法交纳奖金税或工资调节税。
三、集中力量抓好重点单位和部门的检查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是一项群众性的财经法纪监督检查活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一定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既要抓好面上的自查工作,更要集中力量抓好重点单位和部门的检查工作,以期收到更大的效果。
企业和单位自查,是整个大检查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有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认真开展自查,主动检查、纠正存在的问题,克服“等待观望”和“侥幸过关”的思想。各地区、各部门都应加强对自查工作的领导。要通过思想发动,政策交底,舆论宣传,抓好典型,批评表扬等方法,造成一种气氛,使企业和单位感到不查不行,提高他们进行自查的自觉性。对于过去大检查中行之有效的一些做法,如印发自查提纲,派人进行自查辅导和在系统内部组织互查、联查等等,可以继续采用。
重点检查是查清各种违反法纪问题的关键性阶段。今年的大检查要着重查大企业、大公司和经济主管部门,难度很大,任务繁重。因此,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投入重点检查的人员数量要比往年更多一些,干部素质要更好一些,以确保今年的重点检查面不低于30%,规模、深度和成效都要好于往年。
为了使今年的大检查工作在短期内取得较好的效果,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这次大检查要把主要精力放在较大的单位和重点部门。
一是大型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企业。这些企业规模较大,是发展国民经济的骨干力量。他们担负着上缴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部分,承担着大量的生产建设任务,在积累建设资金和发展国民经济等方面作出了很大贡献。但是也确有一些企业法制观念薄弱家大业大,浪费惊人,截留、挪用国家收入等违反法纪的现象十分严重。我们设想,经过几年的检查,促使他们端正经营思想,摆正国家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把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是各类公司,特别是那些行政性公司和靠倒卖紧俏物资牟取暴利的商业性公司以及金融性公司。应当说,多数公司对扩大商品流通,促进经济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也确有相当多的公司钻改革的空子,投机倒把,买空卖空,中间盘剥,牟取暴利;尤其是一些官商结合的公司,他们凭借手中的权力,倒买倒卖,层层加价,从中渔利;有一些离退休的人员担任公司职务,利用“余权”,搞非法经营。这些违反法纪的行为,严重扰乱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在大检查中,一定要认真清查这些公司违反法纪的行为,没收他们靠投机钻营获取的非法所得,使我们的检查工作在稳定物价,繁荣市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是各级经济主管部门和有罚没收入的机关、单位。从总体上讲,各级经济主管部门在加强企业管理,严肃财经法纪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绩很大。有罚没收入的机关和单位,绝大部分也是为政清廉,奉公守法的。但是,也确有一些部门和机关,无视国家法纪,有的截留应上交国家的收入和罚没款,或者乱摊乱收各种费用;有的挪用各种生产性资金搞楼堂馆所和非生产性开支,滥发奖金、实物;有的超越权限,开减收增支口子。少数工作人员甚至弄权渎职,以权谋私,敲诈勒索,贪污受贿。所有这些,败坏了政府机关的声誉,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把他们列作重点进行检查,有利于改进作风,实现为政清廉。
抓好以上这些重点单位和部门的检查,是搞好今年大检查工作的关键。各地区、各部门都要下决心,选派得力干部承担这项工作,确保重点检查面达到50%,或者更多一些,并力求查得深一些,透一些。
以上检查的重点,是从全国总的情况来说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大、中型城市的检查工作,都要抓住这个重点。至于一般的市县,不要套全国的作法,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选择确定重点检查单位。为了搞好重点单位和部门的检查工作,我们采取两项措施:第一,从财政部派驻各地的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中抽调300名干部,分期分批地检查100个规模较大,经营范围较广的全国性大公司、大企业和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银行系统。第二,国务院大检查办公室将开列名单,委托地方检查中央企事业单位。地方除了要确保完成国务院大检查办公室委托检查的单位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检查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可以根据各自的力量,增加检查中央企事业单位的数量。
从去年的情况来看,地方对检查中央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是下了功夫的。今年希望地方能派出更多、更强的干部投入检查中央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同时,我们也要为地方检查创造必要的条件:(一)对于检查难度较大的中央企事业单位,可由国务院大检查办公室会同地方进行联合检查。(二)中央企业如有对地方检查设置障碍、进行刁难的,要进行批评。企业主管部门要欢迎地方检查所属企业违反法纪的问题。(三)地方查出中央企事业单位的违反法纪问题,单位有异议的,由国务院大检查办公室审定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裁决。(四)对地方查出中央企业已入库的违反法纪金额,仍按规定给地方财政20%的分成。(由国务院大检查办公室和财政部抽调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检查入库的违法违纪金额不分成)国务院大检查办公室和财政部将在确保入库、调帐的前提下,尽量简化分成手续,及时兑现。
四、认真总结经验,把大检查的各项工作做得更有成效
(一)要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实事求是,宽严适度”的原则。进行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固然是要依法把被侵占的国家收入收缴回来,但是,更重要的是要通过检查,达到严肃财经法纪,提高单位和个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今年对查出来的各种违反法纪问题,一定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该没收的没收,该罚款的罚款,该处分的处分。特别是对于那些严重违反法纪的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一定要依法给以适当的处分;触犯刑律的,一定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决不能心慈手软,迁就姑息。当然,我们在纠正处理过宽问题的同时,也要十分注意和防止出现不顾政策、处理过严的倾向,对在深化改革中有些确属政策界限不清、无法可依的问题,可以暂且放一放,不要轻易定性、作结论。至于有些确属财会人员业务不熟而造成的错漏问题,只要按照规定改正过来,把违反法纪收入如数上交入库,就不要另作追究。
(二)要把地方查出中央企事业单位(包括各类公司)的违反法纪收入,统一汇交到国务院大检查办公室。从今年起,凡属查出中央企事业单位的违反法纪的收入,不论是实行由主管部门集中交库办法的,还是实行企业和单位就地交库办法的,均应统一汇交到国务院大检查办公室设在中国工商银行的专用帐户,由国务院大检查办公室统一上交中央总金库。各地区务必将这项工作贯彻落实到每个检查组和被查单位。国务院大检查办公室将按照汇到的金额,作为办理地方财政分成的主要依据。各地市检查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企事业单位,如有这类问题,也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
(三)要动员社会力量参加今年的大检查工作。目前全国已有会计师事务所126个,注册会计师7000多人。在离退休的财会人员中,也有许多健康条件较好的财会专家和业务能手。为弥补大检查人员的不足,可以动员会计师事务所和离退休的财政、税务、审计、物价人员参加这项工作。对参加检查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应适当付费,对离退休人员可以适当给予补贴。
(四)要做好协调工作,防止重复检查。第一,在大检查期间,有关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安排下,组织统一的工作组或检查组,进点联合检查;也可以在各级政府的统一安排下,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自检查一批企业和单位。但是,无论采取哪一种办法,都要力求防止重复检查。第二,在大检查期间,凡是年度财务收支已经过审计部门审计的,可以不再进行重点检查;凡是年度财务收支经过大检查重点检查的,也不再进行审计。至于企业和单位的自查工作,仍应照常进行。
(五)要大力表彰工作组、检查组中的先进个人和遵纪守法户。各级政府和中央部门派出的工作组和检查组成员,都是从各方面抽调来的,他们大都处在检查工作的第一线,工作很辛苦。去年,各级政府和中央部门,根据国务院大检查办公室提出的条件和要求,对参加大检查工作认真负责,注意掌握政策,敢于坚持原则,严格遵守纪律,作出显著成绩的45000多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其中,得到国务院大检查办公室表彰的有273人,得到省级和中央部门表彰的有5500多人。一些省、市和中央部门还表彰了16000多个遵纪守法户。今年要继续做好这项工作。
表彰主要是精神鼓励,要讲求实效,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严禁搞铺张浪费。有关表彰工作的具体做法,国务院大检查办公室将另行通知。
(六)要严格工作组和检查组的内部纪律。工作组和检查组要保持和发扬认真负责、办事公正、为政清廉的好传统。具体要求:第一,工作中要严格掌握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实事求是地检查和处理各种违反法纪问题。第二,生活上要严于律己,不搞特殊化,到被查单位,要坚决做到不吃请,不受礼,不买廉价产品。第三,要服从当地政府的领导,有事多同地方同志商量,搞好组内外的团结,互相帮助,互相关心,齐心协力地把检查工作搞好。希望各地区、各部门在工作组和检查组出发之前,都要定出几条纪律,共同遵守。
(七)要充分发挥各级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的作用。各级大检查办公室的编制;根据工作需要,务必在今年10月底以前确定下来。人员质量要保证,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是保证大检查工作有秩序进行的一个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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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