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务与会计》1988年第3期发表拙作《怎样简化工资增长基金的计算》一文以后,有的读者询问引用的公式是否错了。现再说明如下:
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浮动,一般采取两种办法:一种办法是工资总额同实现税利挂钩浮动;另一种办法是工资总额同上交税利挂钩浮动。两种挂钩办法是有区别的。
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税利挂钩浮动,可依据下列两个公式计算工资增长基金,即:


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上交税利挂钩浮动,可依据下列两个公式计算工资增长基金,即:

当年卜交税利毛增加额

当年新增工资额=上年工资总额基数×工资浮动系数
《财务与会计》1988年第3期发表拙作《怎样简化工资增长基金的计算》一文以后,有的读者询问引用的公式是否错了。现再说明如下:
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浮动,一般采取两种办法:一种办法是工资总额同实现税利挂钩浮动;另一种办法是工资总额同上交税利挂钩浮动。两种挂钩办法是有区别的。
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税利挂钩浮动,可依据下列两个公式计算工资增长基金,即:


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上交税利挂钩浮动,可依据下列两个公式计算工资增长基金,即:

当年卜交税利毛增加额

当年新增工资额=上年工资总额基数×工资浮动系数

本人在《怎样简化工资增长基金的计算》一文中,只讲述了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税利挂钩浮动的企业如何在实际工作中简化工资增长基金的计算。对于实行工资总额同上交税利挂钩浮动的企业,因公式涉及到所得税率和调节税率等,因此没有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