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9 作者:田万祥 刘自强 轻工业部财务价格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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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推动“全面振兴轻工业纲要”的实施,轻工业部重新制订颁发了《轻工业集体工业企业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分总则、财务计划管理、固定资金管理、流动资金管理,成本管理、专用基金管理、收益分配、财务分析和附则。现把主要内容简介如下:
一、《办法》根据国家的经济政策,结合轻工业集体工业企业的特点,阐明了轻工业集体工业企业是劳动群众集体占有生产资料、共同劳动、实行按劳分配、具有法人资格的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组织。明确规定要维护集体经济的权益,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平调、挪用、侵吞或私分企业的资财,不得无偿调用企业的劳动力。对于侵犯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企业有权抵制、索赔经济损失,或向司法部门提出控诉。《办法》还规定,财务管理工作必须把改革放在首位,搞好与经济体制改革相关的配套改革,积极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有效地组织生财、聚财和用财,达到少投入、多产出,为国家创造更多的财富。
二、《办法》中增加了编制财务计划的内容,明确规定企业财务计划是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计划要反映企业在计划期内的资金需要量及...
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推动“全面振兴轻工业纲要”的实施,轻工业部重新制订颁发了《轻工业集体工业企业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分总则、财务计划管理、固定资金管理、流动资金管理,成本管理、专用基金管理、收益分配、财务分析和附则。现把主要内容简介如下:
一、《办法》根据国家的经济政策,结合轻工业集体工业企业的特点,阐明了轻工业集体工业企业是劳动群众集体占有生产资料、共同劳动、实行按劳分配、具有法人资格的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组织。明确规定要维护集体经济的权益,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平调、挪用、侵吞或私分企业的资财,不得无偿调用企业的劳动力。对于侵犯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企业有权抵制、索赔经济损失,或向司法部门提出控诉。《办法》还规定,财务管理工作必须把改革放在首位,搞好与经济体制改革相关的配套改革,积极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有效地组织生财、聚财和用财,达到少投入、多产出,为国家创造更多的财富。
二、《办法》中增加了编制财务计划的内容,明确规定企业财务计划是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计划要反映企业在计划期内的资金需要量及其来源,以及实现利润的目标。规定企业编制财务计划,要建立在科学的财务预测的基础上。财务预测包括固定资产增加和使用效果的预测;流动资金需要量和利用效果的预测;降低产品成本的预测;以及实现销售收入和实现利润的预测。财务计划的内容,包括利润计划、固定资金计划、流动资金计划、产品成本计划、专用基金计划和财务收支计划,编制财务计划是对轻工业集体企业在新形势下一项新的要求,也是财务管理工作中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的必要步骤。《办法》规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粗到细地进行编制,进而逐步完善。
三、对资金的管理,《办法》中提出了要以资金时间价值观念和充分发挥资金效能为指导思想。规定的一些具体管理办法,都是以实现最佳经济效益为目杯的。
1.对固定资金的管理,明确规定了固定资立的标准、分类和计价的办法。根据集体工业企业的特点,在固定资金来源上,除企业自身积累的生产发展基金和更新改造基金,银行的基建和专项贷款外,规定可以吸收职工资金入股作为股金,可向上级借款或谋取联营投资,还可以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在集体企业中发行股票。对固定资产折旧的年限,规定可视企业现有固定资产的技术性能,状况,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企业主管部门与同级财税部门商定。计算折旧率的方法,可按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计算。提取折旧的办法,根据集体企业当前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的实际情况,规定允许目前采用综合折旧率的轻工业集体工业企业继续执行一段时间,待条件成熟后,再按国家有关规定改为分类或个别折旧率的办法。《办法》规定企业增加新的固定资产,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视资金来源和经济效益的情况,按程序审批。这就堵塞了企业盲目增加固定资产的漏洞。
2.对流动资金的管理,《办法》按流动资产所处的领域,将流动资金分为生产领域的流动资金(包括储备资金和生产资金)和流通领域的流动资金(包括成品资金、货币资金和结算资金);按计划管理的要求,分为定额流动资金(包括储备、生产、成品资金)和非定额流动资金(包括货币资金和结算资金);按资金来源,分为自有流动资金(包括视同自有流动资金)和借入流动资金。为加强流动资金的计划管理,企业要核定流动资金定额(计划占用额)。企业要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参照平均先进水平,制定各项资金定额,以控制资金使用,加速资金周转,充分发挥资金的效能。核定定额流动资金的办法,企业可根据自己的条件,采用定额日数法、因素分析法、比例计算法以及余额计算法。为简化核定办法,《办法》规定可采用按销售收入资金率(或销售成本资金率)核定的办法。对企业的流动资金来源,根据集体企业的特点,《办法》规定除自身积累逐年补充和取得银行各种流动资金贷款外,企业可吸收职工入股股金,向上级谋求借款或投资,以及采用其他方式筹集融通流动资金。对流动资金的管理,规定实行归口分级管理,层层落实到有关职能科室、车间、班组和个人:在日常管理中,分别对储备、生产、成品资金提出了不同的管理办法和要求,还提出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试行ABC分类管理方法。对货币资金、结算资金和信贷资金,规定要严格信贷制度和结算纪律,防止相互拖欠,并规定流动资金要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对材料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明确规定了处理办法及其列支问题。
四、为了加强成本管理,《办法》参照《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提出了具体规定。在成本列支方面,除原材料、工资等项费用列支成本外,还明确规定,可以实行原材料、燃料节约奖,在成本中列支。研究、试制新产品所必需的测试仪器、样品样机,可一次或分次摊入成本。并根据集体企业的特点,明确规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的入股、集资的利息,以及经营销售中除运输、包装、广告、管理等费用外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允许列支的费用,可计入成本。按销售收入提取一定比例的上交管理费,也在成本中列支。规定不得列入生产、销售成本的项目有:企业应在基本建设和各种专用基金中开支的费用,应在税后利润中开支的劳动分红和股金分红,各项赔偿金、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款。在成本核算方面,规定企业的产品生产成本,必须根据计算期内完工入库可供销售的产品的产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按照权责发出制的原则进行核算,不得以计划成本、估计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成本核算的具体方法,可以根据生产规模大小和产品工艺流程繁简不同,以及成本管理要求,分别采用“简单法”、“分批法”、“分步法”、“分类法”、“定额法”等方法。凡是制定了统一成本核算规程的,都要按统一要求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在日常成本管理方面,要在厂长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分口管理,建立成本管理责任体系,加强各项基础工作,加强对生产费用的管理,挖掘企业内部潜力,保证成本任务的完成。《办法》还要求企业积极推行目标成本管理等现代化管理方法。
五、对专用基金的管理,《办法》中规定,企业必须贯彻先提后用、量入为出的原则,按规定的标准提取专用基金并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企业的专用基金,包括更新改造基金、大修理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企业基金、生产发展基金、公益金和分红基金。各项专用基金在保证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可以参加生产流动资金周转。其中,生产发展基金、公益金和分红基金,应按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从企业的盈余分配总额中提取。生产发展基金用于补充自有流动资金、自筹基本建设项目的支出和归还贷款等,公益金用于兴建或购置职工宿舍、医院、疗养所等项目的基建支出,以及其他集体福利事业支出,分红基金用于年终劳动分红和股金分红,劳动分红不超过一个月的标准工资,股金分红不超过股金总额的15%,分红基金如有结余,可以结转下年使用,也可并入公益金使用。《办法》规定,财务制度健全,能划分大中小修理费界限的企业,经税务部门同意后,可提取大修理基金。还规定,企业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在缴纳所得税前,可从实现利润中提取企业基金。
六、《办法》明确规定,企业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必须按照国家对集体经济的政策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正确分配企业实现的收益。企业的收益,一般应按下列顺序计算分配:
1、企业必须正确计算利润总额。利润总额包括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营业外收支差额。产品销售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产品销售收入,扣除销售税金、销售工厂成本、销售费用、教育费附加、技术转让费和上交联社管理费等项目后的余额、
2、企业要根据国家有关集体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按计税利润总额(即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税利润总额是指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加减分进分出联营的税前利润,扣除国家规定免征所得税的项目(如提取的企业基金、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归还的专项贷款、提留“三度”产品净利润等)后的数额。
3、国家规定企业的税后利润,要按一定的比例缴纳能源交通建设基金。企业的税后利润系指计税利润总额减去应交所得税额后的余额。
4、企业的盈余分配总额,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分配方案(包括生产发展基金、公益金、分红基金)报上级批准后,按比例进行分配。企业盈余分配总额是指利润总额扣除国家允许免征所得税的利润、应缴所得税、应缴能源建设基金,加上参加盈余分配的税前利润、加减分进分出联营的税后利润等项目后的余额。
七、为了全面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办法》将财务分析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单列一章。规定企业财务部门,要以财务计划和会计核算资料为依据,以国家对集体经济的方针政策为准绳,对企业的经济活动、实现利润和企业经营资金的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具体分析方法,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采取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平衡分析法、结构分析法和动态分析法。要求企业对利润完成情况(包括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和营业外收支),产品成本情况(包括产品总成本、可比产品成本、单位产品成本),资金运用情况(包括资金平衡关系、固定资金、流动资金、专项资金),运用科学的方法,实事求是地全面系统地进行动态或静态的分析,定性或定量的分析,并定期提出有情况、有数据、有典型、有建议的财务分析报告,为企业进行经营决策,为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加强管理提供依据,以达到全面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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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