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中型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已在各地普遍推行,这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步骤,也是促进生产力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的突破口,它对于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确保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增强、确保职工收入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有所增加等,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由于这是一项新的工作,各级财会部门都面临着这样一个任务,即如何搞好承包方案中有关利润、留利和奖金的测算工作。下面,就这个问题结合我市商业系统的实际做法,将承包方案的测算程序介绍如下。
首先,要本着实事求是、按国家规定的原则,确定各企业逐年(根据承包期限)的入库利润承包基数。承包基数的确定要坚持既不鞭打快牛、又不鼓励后进的原则,根据各个企业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测算办法,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别确定。
其次,按照确定的入库利润承包基数,根据第二步利改税方案测算出承包计税利润。在测算承包计税利润时,应区别两种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测算公式:一是承包入库利润比1983年基期低的企业,其测算公式是:
目前,大中型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已在各地普遍推行,这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步骤,也是促进生产力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的突破口,它对于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确保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增强、确保职工收入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有所增加等,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由于这是一项新的工作,各级财会部门都面临着这样一个任务,即如何搞好承包方案中有关利润、留利和奖金的测算工作。下面,就这个问题结合我市商业系统的实际做法,将承包方案的测算程序介绍如下。
承包方案的测算一般分为以下五步:
第一步:确定入库利润承包基数,测算承包计税利润。
首先,要本着实事求是、按国家规定的原则,确定各企业逐年(根据承包期限)的入库利润承包基数。承包基数的确定要坚持既不鞭打快牛、又不鼓励后进的原则,根据各个企业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测算办法,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别确定。
其次,按照确定的入库利润承包基数,根据第二步利改税方案测算出承包计税利润。在测算承包计税利润时,应区别两种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测算公式:一是承包入库利润比1983年基期低的企业,其测算公式是:

二是承包入库利润比1983年基期高的企业,其测算公式是:

第二步:确定税前还贷指标,得出承包必成利润。
即:实行承包前的贷款,由国家承担的部分,要在承包合同中确定企业逐年的税前还贷指标,并测算出还贷提取的“两金”数额,然后加入承包计税利润,就得出承包必成利润。这是承包企业为完成承包入库利润和税前还贷任务所必须达到的利润,其计算公式是:
承包必成利润=承包计税利润+税前还贷数+还贷提取“两金”。
第三步:确定目标利润。
为了使企业确立奋斗目标和测算所能得到的超额分成情况,还必须根据年初下达的“双增双节”目标计划,确定一个比上年增长的幅度,计算出高于承包必成利润、通过积极努力能够实现的目标利润。
第四步:测算企业留利提取情况。
承包经营以后,企业留利基金一般由三部分组成:一是税前还贷提取的“两金”;二是根据承包计税利润,按利改税方案核定的留利水平计算企业留利,如果承包计税利润超过1983年基期的,则必须分基期留利和超额留利(调节税减征70%)两部分计算;三是超额分成留利,即目标利润超过承包必成利润的部分,按承包合同核定的分成比例提取,如果按财政得30%、企业得70%计算,则
超额分成留利=(目标利润-承包必成利润)×70%。
第五步:测算职工奖励基金来源情况。
为了有效地控制奖励基金随着利润的完成进度逐步发放,防止来源少、发奖多或无来源照常发奖金的现象,控制消费基金的适度增长,必须根据承包方案对职工奖金来源进行预测。根据企业留利基金的组成情况,职工奖金来源也相应由三部分组成:一是税前还贷提取“两金”中的奖金;二是在承包计税利润内,按利改税方案提取的企业留利基金中的奖金;三是超额分成留利中,按国家规定承包方案中核定的比例提取的奖金。
举例如下:
某中型企业利改税方案核定企业人数为400人,1983年基期计税利润为120万元,所得税率为55%,调节税率为25%,企业留利水平为20%,其中奖励基金占留利20%,福利基金占留利10%,“两金”占计税利润比例为6%.1988年承包时,要求该单位承包入库利润120万元.现分步进行测算。
第一步:根据确定的120万元入库利润额和利改税方案,可得出:

第二步:在承包方案中,假定要求该企业税前还贷30万元.由此可得:
承包必成利润=158.4+30+30×6%=190.2万元。
第三步:根据有关资料测算,确定该企业1988年的目标利润为200万元。并假定承包方案规定,超额部分只交30%所得税,免交调节税。
第四步:测算企业留利。①税前还贷提取
“两金”=30×6%=1.8万元;②根据承包计税利润158.4万元,按利改税方案计算,利改税部分留利=158.4×20%+(158.4-120)×25%×7%=38.4万元:③超额分成留利=(200-190.2)×70%=6.86万元。
上述三个部分合计47.06万元,即为企业留利。
第五步:测算奖金来源。
①税前还贷提取奖金=30×20%×20%=1.2万元。②利改税部分奖金=120×20%×20%+(158.4-120)×(20%+25%×70%)×30%=9.12万元;③超额分成奖金(假设承包方案规定超额分成留利中20%为奖励基金)=6.86×20%=1.372万元。
上述三个部分合计11.692万元,即为全年奖金来源,人均为292.3元(假定职工仍为400人),合3.9个月标准工资(按每人每月75元计算).可见,该企业1988年若只能完成200万元目标利润,奖金发放就应严格控制在人均3.9个月标准工资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