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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9 作者:杨德森 湖北公安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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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我们在审计工作中,发现有的供销单位以开“红字”发票给购货经办人“好处费”的手段,扩大销售业务。要制止和清除这种歪风,必须加强“红字”发票的管理。建议:凭货单位的领导要加强对职工的商业道德教育,制止拉拢顾客的做法。购货单位要加强对采购人员的教育,树立拒腐蚀永不沾的思想。物资保管部门要加强对货物入库的验收核对。业务部门要加强发票的管理,就退货业务,不准使用红字发票。财会部门要加强对各项原始凭证的复核和审查,以杜绝这种不良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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