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编辑同志:
我在工作中常见到“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提法,但不明白其内容含义,也不清楚具体指哪些部门和单位,这些部门和单位该执行何种会计制度等等。希望贵刊能以一角予以解释。
中国冶金进出口公司出展部向铮琼向铮琼同志:《财务与会计》编辑部把你的信转给了我们。信中所提的问题有一定的普遍性,不少读者也有这个要求。为此,我们谈一些看法。
关于有收入的事业单位比照企业管理办法进行财务管理有多种提法,有的叫“事业单位企业经营”.有的叫“事业单位企业管理”.有的叫“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目前用得比较普遍,并以法规赋予特定意义的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
1985年6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中规定:“要鼓励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做到经济上完全自立。”根据这一原则,财政部于1985年10月12日发布了《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对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做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即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要能够经济自立,财政部门不再拨给事业经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规定:(一)纳税后留用的纯收入,应建立事业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
编辑同志:
我在工作中常见到“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提法,但不明白其内容含义,也不清楚具体指哪些部门和单位,这些部门和单位该执行何种会计制度等等。希望贵刊能以一角予以解释。
中国冶金进出口公司出展部向铮琼向铮琼同志:《财务与会计》编辑部把你的信转给了我们。信中所提的问题有一定的普遍性,不少读者也有这个要求。为此,我们谈一些看法。
关于有收入的事业单位比照企业管理办法进行财务管理有多种提法,有的叫“事业单位企业经营”.有的叫“事业单位企业管理”.有的叫“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目前用得比较普遍,并以法规赋予特定意义的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
1985年6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中规定:“要鼓励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做到经济上完全自立。”根据这一原则,财政部于1985年10月12日发布了《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对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做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即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要能够经济自立,财政部门不再拨给事业经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规定:(一)纳税后留用的纯收入,应建立事业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和后备基金。其中:事业发展基金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50%,职工福利基金的比例一般不得高于20%,职工奖励基金的比例一般不得高于25%,后备基金的比例占5%左右。具体比例由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定。(二)按照国家规定纳税。(三)在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中,进行自费工资改革。(四)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和大修理基金制度。
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基本条件概括起来有两条:一、必须是经国家批准建立的事业单位;二、必须能够做到经济自立,正常支出可由自行组织收入解决,不需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拨给事业费。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办法不受行业、部门限制;同一性质的事业单位也不一定都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从目前实践看,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单位主要有:开发性科学研究机构,勘察设计单位,文化体育场(馆),机关、事业单位所属宾馆、招待所,等等.
在会计核算上,目前尚未制定专门用于企业化管理单位的全国统一办法。一般单位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一些会计科目),也有些单位比照经营活动近似的企业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目前,有些地方如浙江省已专门制定出《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全省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