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挂帐”这个词,在日常会计事务处理中时有所闻。本来,对于确因特殊原因一时难以直接处理的会计事项,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转至有关帐户,暂挂一下,也并无不可。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人却滥“挂帐”这里信手拈来几例,可为佐证:
盘存企业财产时,发现短缺,查不出个子午卯酉,报亏处理吧,原因不明,责任难负,而且直接影响本期效益,于是乎,转“待处理财产损失”——“挂帐”!给职工发这发那,钱从哪里出呢?直接报销,上级来检查不好交待;让职工掏钱,又有违初衷。于是乎,转“应收款”——“挂帐”!产品销售发生亏损,如实反映,既挨批评又要停发奖金,不如结转产品销售成本时做点手脚,于是乎,将差额保留在“产成品”内——“挂帐”!
诸如此类的“挂帐”,花样繁多,不一而足。见得多了,渐渐地揣摸出了它所包含的实质:对于应该处理却又不便处理的帐务,对于不该开支却又开了支的支出.“挂帐”成了“好办法”。至于帐“挂”到什么时候,那得看情况。有的是不好直接报销的开支,“挂”一段时间,过了风头,一笔转销了事;有的是难处理的问题,就那么一直“挂”下去,成了积年悬案,年复一年,干部一任一任地更换,也就不会有人去翻这些老帐...
“挂帐”这个词,在日常会计事务处理中时有所闻。本来,对于确因特殊原因一时难以直接处理的会计事项,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转至有关帐户,暂挂一下,也并无不可。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人却滥“挂帐”这里信手拈来几例,可为佐证:
盘存企业财产时,发现短缺,查不出个子午卯酉,报亏处理吧,原因不明,责任难负,而且直接影响本期效益,于是乎,转“待处理财产损失”——“挂帐”!给职工发这发那,钱从哪里出呢?直接报销,上级来检查不好交待;让职工掏钱,又有违初衷。于是乎,转“应收款”——“挂帐”!产品销售发生亏损,如实反映,既挨批评又要停发奖金,不如结转产品销售成本时做点手脚,于是乎,将差额保留在“产成品”内——“挂帐”!
诸如此类的“挂帐”,花样繁多,不一而足。见得多了,渐渐地揣摸出了它所包含的实质:对于应该处理却又不便处理的帐务,对于不该开支却又开了支的支出.“挂帐”成了“好办法”。至于帐“挂”到什么时候,那得看情况。有的是不好直接报销的开支,“挂”一段时间,过了风头,一笔转销了事;有的是难处理的问题,就那么一直“挂”下去,成了积年悬案,年复一年,干部一任一任地更换,也就不会有人去翻这些老帐了。笔者曾调查过一家企业,“挂帐”的资金竟达数十万元之多,时间“挂”得最早的要推至“文革”之前。这种“挂帐”已经成为企业潜在亏损的代名词。
此种“挂帐”,说穿了,不过是在会计帐务处理上的一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障眼法”,是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是与会计职业道德完全背离的。此弊不除,就会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因此,在财务大检查中.有关单位应该认真、彻底地清理一下,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诚然,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决不是靠清理一下就能够解决的。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挂帐”问题,首先要健全法制。当前,特别要普遍推行企业负责人任职前后的资产审计制度,离任的企业负责人必须对任期内的企业财产真实完整负责,对于各类“挂帐”一般应在离任前处理完毕,确因特殊原因尚不能处理的,也要在离任前对其发生原因、处理意见有个明确、详细的交代,并根据其性质列入考核内容,以便接任者继续处理。其次,要严肃法纪,对于有意用“挂帐”来掩盖违纪事实的直接责任者及应负连带责任的有关人员,应予以严肃处理,必要时不妨把那些惯于“挂帐”的人的职务先“挂”起来等帐弄清了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