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为了加快企业技术改造的步伐.国家对国营工业企业的技措贷款和基建贷款,实行了税前还贷并且允许提取“两金”的政策措施。这对于提高企业的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促进企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对这项政策措施,各方面的看法还有分歧。一般来说,经济部门和企业生产者,对税前还贷是赞同的,而财政部门的同志则主张改为由企业留利中还贷。我作为一名企业财会工作者,是倾向于改税前还贷为税后还贷的,现就这个问题谈谈个人的粗浅看法,与同志们共同探讨。
一、税前还贷的主要弊端
1.税前还贷办法削弱了企业自我制约能力。这是从选定技措贷款或基建贷款项目说的,由于贷款本息都是在税前利润中归还,实际上大部分还款任务是由国家财政负担了,同企业自身的经济利害关系不大。因此,无论是企业主管部门、计划部门,还是贷款企业,往往都强调需要而忽视可能,更不大注意后果和效益。这样,既抑制了企业自我积累投资的积极性,又助长了企业发展靠贷款的思想。其结果,必然削弱企业对投资的自我制约能力,增加企业自我发展的盲目性。
2.税前还贷不利于扭转一些企业重产值,轻效益的倾向。由于实行企业贷款税前还贷,企业的还款责任很...
近年来,为了加快企业技术改造的步伐.国家对国营工业企业的技措贷款和基建贷款,实行了税前还贷并且允许提取“两金”的政策措施。这对于提高企业的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促进企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对这项政策措施,各方面的看法还有分歧。一般来说,经济部门和企业生产者,对税前还贷是赞同的,而财政部门的同志则主张改为由企业留利中还贷。我作为一名企业财会工作者,是倾向于改税前还贷为税后还贷的,现就这个问题谈谈个人的粗浅看法,与同志们共同探讨。
一、税前还贷的主要弊端
1.税前还贷办法削弱了企业自我制约能力。这是从选定技措贷款或基建贷款项目说的,由于贷款本息都是在税前利润中归还,实际上大部分还款任务是由国家财政负担了,同企业自身的经济利害关系不大。因此,无论是企业主管部门、计划部门,还是贷款企业,往往都强调需要而忽视可能,更不大注意后果和效益。这样,既抑制了企业自我积累投资的积极性,又助长了企业发展靠贷款的思想。其结果,必然削弱企业对投资的自我制约能力,增加企业自我发展的盲目性。
2.税前还贷不利于扭转一些企业重产值,轻效益的倾向。由于实行企业贷款税前还贷,企业的还款责任很小,这样,企业在借款时往往考虑投入多,而对产出多少,效益大小想得不多。而企业投入一个大的技措项目,产值马上骤增,翻番。形成片面地抢速度,创产值。其结果往往造成企业“只长个儿,不长膘”。
3.税前还贷不利于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宏观控制。实行税前还贷,由于企业事先承担的经济责任就不大,事后又不论产出多少、效益如何、都可以用税前利润归还贷款,这样就形成企业在事前、事中、事后都没有明确的经济责任,而且贷款银行和企业主管部门也都没有明确的经济责任。结果竞相筹集、发放各种固定资产投资性质的贷款,助长了企业盲目贷款上项目,导致固定资产投资的过度膨胀,使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宏观控制难以维持。
4.税前还贷不利于理顺国家同企业的财政分配关系。大家知道,前几年国营企业实行了“利改税”,这是理顺国家同企业分配关系的一项重大改革。“利改税”发挥了税收的法律性、稳定性和强制性的作用,有利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利改税后的企业留利,作为企业自有资金管理,为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创造了一个良好的起步条件。但由于企业贷款实行税前还贷,使国营企业所得税实际上又成了国家与企业共享的税。而这种“税”,企业能用多少来还贷,还贷后还上交国家多少,都没有一个数量的界限。这就在国家税收上开了一个没有边际的一个大口子。既不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也不利于调动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使本来通过“利改税”已经开始理顺的国家同企业的分配关系,又人为地打开了一个缺口。此外,从税法法理来说,本来企业有了所得,就应当照章纳税,否则就等于企业逃税或漏税。现在又可以用所得归还贷款,这样从法理来说也难以理解。
5.税前还贷助长了一些企业冒险式的“负债经营”。企业的资产,一般分为自有资产和负债资产。负债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在企业,但它是提高企业经营能力的必要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向银行贷款,或者企业之间相互融通资金,可以叫做正常的“负债经营”。但是,这种“负债经营”一定要考虑资金的使用效果,考虑资金的收回时间和归还能力。由于上述税前还贷办法对企业缺乏自我制约能力,所以,有些企业往不顾自己的实际承受能力,到处借贷,乱铺摊子,乱上基建项目。结果,不仅不能改变企业的生产面貌,反而拖了生产的后腿。这种冒险式的“负债经营”往往使企业最后陷入难以自拔的困境。
二、改革税前还贷办法的初步设想
总的设想是,改税前还贷为税后还贷,新老贷款区别对待,同时国家增强企业的还贷能力。
1.目前国家核定的企业留利,主要是解决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和企业福利奖励方面所需的资金。企业扩大再生产所需资金,主要依靠银行贷款。税前还贷改为全部税后还贷后,企业扩大再生产所需的还贷资金回旋余地很小。因此,建议国家采取适当降低国营企业所得税税率和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等政策措施,建立企业扩大再生产还贷基金制度,以增强企业的还贷能力。这样,可以实现投资主体换位,增强企业对贷款的自我制约能力。
2.由于税前还贷办法已经实行了几年,目前企业之间的贷款数额很不平衡,多数企业老贷款余额很大。如果不分新老贷款一律实行税后还贷,这样转弯太急,企业难以承受。特别是一些留利水平较低,还贷任务重的企业,全部实行税后还贷的困难更大。因此,建议对新老贷款采取区别对待的办法。即老贷款仍用老办法,税前还贷;新贷款改为税后还贷。既解决了老贷款的还贷出路,也有利于对今后新贷款的宏观控制。
(本文作者是东北制药总厂总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