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各部门、各地区正在对所属建设单位布置1987年年度决算会计报表的编报工作,为了便于基层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正确编制和汇总编制年度决算会计报表,现对各部门、各地区询问较多的几个问题,解答如下:
问:“资金平衡表”补充资料中有关“基建结余资金”所属“年初数”和“年末数”两个项目如何填列?
答:“年初数”项目,根据经批准的上年本表“年末数”项目数字填列;“年末数”项目根据本表有关项目数字,按下列公式计算填列:
“基建拨款合计”(54行)+“基建投资借款”(71行)+“企业债券资金”(83行)+“待冲基建支出”(84行)一“基本建设支出合计”(1行)-“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11行)
其中“待转自筹资金”项目(66行)数字应从“基建拨款合计”项目(54行)数字中扣除。
问:“资金平衡表”补充资料中有关“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所属“本年实际完成数“项目应如何填列?有“预收下年度预算拨款”完成投资的建设单位,在分析说明当年投资计划完成情况时,对投资完成额是否需要调整?如何进行调整?
答:“资金平衡表”补充资料中“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所属“本年实际完成数”项目,应根据“建...
目前,各部门、各地区正在对所属建设单位布置1987年年度决算会计报表的编报工作,为了便于基层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正确编制和汇总编制年度决算会计报表,现对各部门、各地区询问较多的几个问题,解答如下:
问:“资金平衡表”补充资料中有关“基建结余资金”所属“年初数”和“年末数”两个项目如何填列?
答:“年初数”项目,根据经批准的上年本表“年末数”项目数字填列;“年末数”项目根据本表有关项目数字,按下列公式计算填列:
“基建拨款合计”(54行)+“基建投资借款”(71行)+“企业债券资金”(83行)+“待冲基建支出”(84行)一“基本建设支出合计”(1行)-“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11行)
其中“待转自筹资金”项目(66行)数字应从“基建拨款合计”项目(54行)数字中扣除。
问:“资金平衡表”补充资料中有关“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所属“本年实际完成数“项目应如何填列?有“预收下年度预算拨款”完成投资的建设单位,在分析说明当年投资计划完成情况时,对投资完成额是否需要调整?如何进行调整?
答:“资金平衡表”补充资料中“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所属“本年实际完成数”项目,应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转出投资”、“应核销投资”6个科目的本年借(增)方累计发生额计算填列。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基建计划的变更,使某些未完工程投资由一个建设单位转给另一个建设单位,在建设单位内部也大量存在某些投资由一种形态转变成另一种形态的情况。因此,建设单位在根据上述6个科目本年借(增)方累计发生额计算当年投资完成额时,应对下列各项内容予以剔除,以免重复计算。(1)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或“其他投资”科目借(增)方反映的其他单位无偿拨入的未完工程;(2)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贷(减)方反映的建设单位拨给施工企业抵作预付备料款的材料,其结算价格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3)在“转出投资”科目借(增)方反映的“移交其他单位未完工程”;(4)在“应核销投资”科目借(增)方反映的报废工程损失和取消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费。
按照现行制度规定,不论是用当年基建拨款还是用预收下年度基建拨款完成的基建支出,都应计算投资完成额。但是由于当年基建投资计划不包括下年度的基建投资,因此,在考核本年基建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时,应调整当年完成的投资总额,即剔除用预收下年度预算拨款完成的投资数额,以便在口径一致的基础上与当年基建投资计划进行比较和分析。调整方法可依据下列公式:
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当年完成的全部基本建设投资+上年用“预收下年度预算拨款”完成的基本建设投资一当年用“预收下年度预算拨款”完成的基本建设投资。
问:建设单位向其他银行借入的基建投资借款在年度决算报表中是否需要反映,如何反映?
答:建设单位按规定借入的基建投资借款,不论是借自建设银行还是借自其他银行,都应在年度决算会计报表中反映。建设单位借入的其他银行借款在“资金平衡表”中,应在“其他投资借款”项目(77行)反映;在“基建投资表”中,应在“自开始建设起拨借款累计”所属“合计”栏(4栏)反映;在“基建借款情况表”中,应在“其他投资借款”项目(7行)反映,并在该项下,按其他银行的类别分别逐行反映。
问:“基建借款情况表”中“借款指标数”所属“年初结余”(1栏)、“本年指标数”(2栏)、“本年指标支用数”(3栏)应如何填列?
答:“年初结余”(1栏),反映建设单位上年年末借款指标结余经批准同意结转本年使用的借款指标数,如果上年借款指标结余年终按规定全部注销,本栏空置不填。根据1986年年度财务决算办法规定,中央级建设项目(单位)国家预算内拨改贷、建设银行投资贷款、煤代油专项贷款年终结余结转今年使用;地方级建设项目(项目)拨改贷指标年终结余,是否注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规定。各地区在布置今年决算时,凡本地区地方级建设单位(项目),去年年终借款指标结余结转本年使用的,都要填列本项目,全部注销的,空置不填。
“本年指标数”(2栏),反映建设单位本年内上级下达的基建借款指标。如果建设单位去年指标结余结转本年使用的部分,抵顶本年借款指标的,抵顶部分(即去年结转部分)已在“年初结余”栏反映,不再在本栏反映。
“本年指标支用数”(3栏),反映建设单位本年各种基建借款指标实际支用数。银行计收的借款利息,凡是从投资中扣收的(基建借款指标额度内计收的),即作为指标支用数,在本栏填列和反映。
(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