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贵刊今年第六期刊登的陈宝林同志设计的“一种通用旅差费报销单”,我觉得有两处需要补充。1.住宿费的“天数”不一定等于生活补助的“天数”,计算“奖励”和“个人负担”金额应以实际住宿天数为准,所以应在住宿费栏增加一个“天数”栏;2.不少地区对住宿费的考核不仅仅是计算奖励金额,而且还计算超限额由个人负担的部分,所以应在住宿费栏增加“最高控制限额”、“超最高控制限额部分”、“个人负担比例”、“个人负担金额”栏。我县也已实行了住宿费限额包干办法,并已设计了一种“旅差费报销单”,能够较全面地反应旅差费节超情况,并便于计算奖罚。现将我们设计的报销单介绍如下:
1.各栏关系:3=1×2,7=(6×4)-5,8=7×奖励比例,10=5-(9×4),11=10×个人负担比例。
2.住宿费计算:①当住宿费开支低于计奖限额(下限)时,12=5+8;②当住宿费开支高于计奖限额,低于最高控制额(上限)时,12=5;③当住宿费开支高于最高控制额(上限)时,12=5-11。
3.途中夜间补助费请加注说明在“其它补助费”栏内填报。
贵刊今年第六期刊登的陈宝林同志设计的“一种通用旅差费报销单”,我觉得有两处需要补充。1.住宿费的“天数”不一定等于生活补助的“天数”,计算“奖励”和“个人负担”金额应以实际住宿天数为准,所以应在住宿费栏增加一个“天数”栏;2.不少地区对住宿费的考核不仅仅是计算奖励金额,而且还计算超限额由个人负担的部分,所以应在住宿费栏增加“最高控制限额”、“超最高控制限额部分”、“个人负担比例”、“个人负担金额”栏。我县也已实行了住宿费限额包干办法,并已设计了一种“旅差费报销单”,能够较全面地反应旅差费节超情况,并便于计算奖罚。现将我们设计的报销单介绍如下:
1.各栏关系:3=1×2,7=(6×4)-5,8=7×奖励比例,10=5-(9×4),11=10×个人负担比例。
2.住宿费计算:①当住宿费开支低于计奖限额(下限)时,12=5+8;②当住宿费开支高于计奖限额,低于最高控制额(上限)时,12=5;③当住宿费开支高于最高控制额(上限)时,12=5-11。
3.途中夜间补助费请加注说明在“其它补助费”栏内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