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8 作者: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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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财政部下发了1987年国营工业企业年度汇总会计报表格式。针对各地财政部门对年度汇总会计报表提出的问题,我们写了一组问题解答。这组问题解答包括对某些经济业务怎样进行会计核算,在汇总会计报表上如何反映等。
一、关于企业实行承包后的会计处理问题
最近财政部对工业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有关财务问题已作了规定。按照这个规定,企业承包后,仍应按税法规定,照章纳税。企业超额完成承包上交目标任务的,实行超目标分成,企业应得的好处,由财政部门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同企业清算,拨给企业,作为企业留利处理,不能在缴纳所得税、调节税时直接抵扣或作退库处理。
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在会计上应按照规定,计算应交纳的所得税、调节税和企业留利等,分录为:借(增)记“利润分配——应交所得税、调节税、企业留利”科目,贷(增)记“应交税金”“专用基金”科目。企业上交的所得税、调节税,分录为:借(减)记“应交税金”科目,贷(减)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收到财政部门拨给企业的承包多得好处,分录为:借(增)记“专项存款”科目,贷(增)记“专用基金”科目。
企业在编制本年度决算时,仍应按照利改税的有关规定进...
最近财政部下发了1987年国营工业企业年度汇总会计报表格式。针对各地财政部门对年度汇总会计报表提出的问题,我们写了一组问题解答。这组问题解答包括对某些经济业务怎样进行会计核算,在汇总会计报表上如何反映等。
一、关于企业实行承包后的会计处理问题
最近财政部对工业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有关财务问题已作了规定。按照这个规定,企业承包后,仍应按税法规定,照章纳税。企业超额完成承包上交目标任务的,实行超目标分成,企业应得的好处,由财政部门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同企业清算,拨给企业,作为企业留利处理,不能在缴纳所得税、调节税时直接抵扣或作退库处理。
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在会计上应按照规定,计算应交纳的所得税、调节税和企业留利等,分录为:借(增)记“利润分配——应交所得税、调节税、企业留利”科目,贷(增)记“应交税金”“专用基金”科目。企业上交的所得税、调节税,分录为:借(减)记“应交税金”科目,贷(减)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收到财政部门拨给企业的承包多得好处,分录为:借(增)记“专项存款”科目,贷(增)记“专用基金”科目。
企业在编制本年度决算时,仍应按照利改税的有关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年度汇总会计报表中的“利润分配明细表”“利润分配情况分析表”以及“应上交及应弥补款项情况表”上的应交所得税、应交调节税以及企业留利,均应反映企业按照利改税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利润分配。至于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情况,在年度汇总会计报表中,专设了“国营工业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情况汇总表”予以反映。这张表的项目中,既有反映企业按照利改税办法进行的利润分配的指标,又有反映企业实行承包后与国家的交拨关系的指标。财政拨给企业的承包多得的好处,包括在“专用基金及专用拨款表”中的“财政和上级拨入数”项目内,并在“财政拨入实行承包多得的利润数”项目单独反映。
二、关于财政部门将亏损指标提前预拨给(或借给)企业用于扭亏性的技术改造的会计处理问题
为促进企业扭亏为盈,财政部规定,对生产市场短线产品,因设备落后而发生亏损的企业,经财政部门和经委审查,技术改造花钱少,见效快的,确实能收到扭亏效果的,可视财力情况:将一至三年的亏损指标提前预拨(或借)给企业用于扭亏性的技术改造,促进扭亏为盈。实行这种办法的企业,在会计上的处理方法有两种:
(一)财政将亏损指标作为拨款预拨给企业的
1.企业收到拨款时:借(增)记“专项存款”,贷(增)记“专用拨款——扭亏措施费拨款”。
2.企业以后年度如扭亏为盈,其实现利润按照规定留用或与财政分成。借(增)记“利润分配——应交利润或企业留利”贷(增)记“应交利润或专用基金”。
(专项存款与银行存款转户从略,下同)
3.企业以后年度如继续亏损,其亏损财政不再弥补,用尚未用完的扭亏措施费拨款或企业专用基金弥补。
(1)用扭亏措施费拨款的结余弥补:借(减)记“专用拨款——扭亏措施费拨款”贷(减)记“利润分配——企业留利”。
(2)用专用基金弥补。借(减)记“专用基金”,贷(减)记“利润分配——企业留利”。
在年度汇总会计报表上,应在会工地年汇06表“专用基金及专用拨款表”上的“专用拨款”部分增设“扭亏措施费拨款”专栏,用以反映财政预拨给企业的扭亏措施费增减及结余情况。
(二)财政将亏损指标作为借款借给企业的
1.企业收到借款时:借(增)记“专项存款”,贷(增)记“专项应付款——应付财政扭亏措施费”。
2.企业以后年度如扭亏为盈:
(1)交回财政的借款:借(减)记“专项应付款——应付财政扭亏措施费”,贷(减)记“专项存款”。
(2)如将借款的一部分转为给企业的减亏分成,应做三笔分录:
①借(增)记“应弥补亏损——应由预算弥补的亏损”,贷(减)记“利润分配——应由预算弥补的亏损”。
②借(减)记“专项应付款——应付财政扭亏措施费”,贷(减)记“应弥补亏损——应由预算弥补的亏损”。
③企业留用:借(增)记“利润分配——企业留利”,贷(增)记“专用基金”。
(3)如将借款的一部分转为专用拨款:借(减)记“专项应付款——应付财政扭亏措施费”,贷(增)记“专用拨款——扭亏措施费拨款”。
3.企业以后年度如继续亏损,财政如决定把借款转作财政弥补亏损的,借(增)记“应弥补亏损——应由预算弥补的亏损”,贷(减)记“利润分配——应由预算弥补的亏损”。同时:借(减)记“专项应付款——应付财政扭亏措施费”贷(减)记“应弥补亏损——应由预算弥补的亏损”。
在年度汇总会计报表上,财政借给企业的扭亏措施费余额,应包括在03表“资金平衡表”上的“专项应交、应付款”项目内。
三、关于工资增长费用的填报范围
自1985年起,国家在部分企业中进行了职工工资总额同企业经济效益挂钩浮动办法。会计上相应地在“利润表”上设置了“工资增长费用”项目,用以反映企业这部分挂钩浮动的工资。今年,随着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推行,一些企业的承包合同中,也规定有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浮动的条款。但挂钩的工资和挂钩的经济效益的内容及挂钩浮动工资列支渠道却不尽相同:有的挂钩工资中不包括奖金,有的是工资与产量挂钩,有的挂钩浮动工资在职工奖励基金中列支,等等。
在年度汇总会计报表上,凡挂钩的工资总额中包括奖金(除节约奖),其挂钩浮动工资在企业成本中列支,并相应调整了企业留利和应交税利的,挂钩浮动工资一律在会工地年汇01表“利润表”上的“工资增长费用”项目反映。这类企业应设立工资基金帐户,并将工资基金的提取、使用和结余等情况,汇编在会工地年汇06表(1)工资基金表中的有关专栏内。凡挂钩浮动工资在企业职工奖励基金中列支的,应在会工地年汇06表作为职工奖励基金的减少数填列,不必填报工资基金表。会工地年汇01表“利润表”中的“工资增长费用”项目,也不包括这一种挂钩浮动工资。
四、关于企业实行分类折旧的会计处理问题
财政部今年曾发出通知,要求国营工交企业自1987年7月1日起,全面实行分类折旧。但对下列两种企业作出了特殊规定。
(一)实行分类折旧办法后,个别企业按分类折旧率计算全年提取的折旧额低于按财政部门原核定的综合折旧率计算提取的折旧额时,仍应按规定实行分类折旧办法,对于按分类折旧率计算的折旧与按综合折旧率计算的折旧的差额,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在1990年前,允许在成本中单独列支。这类企业应按《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规定的折旧方法和分类折旧年限表,计算企业应提的折旧,连同经批准允许在成本中列支的那部分差额,借(增)记“车间经费——折旧费”科目、“企业管理费——折旧费”科目,贷(增)记“应交折旧基金”科目,同时借(减)记“固定基金”科目,贷(增)记“折旧”科目。在汇编会工地年汇04表“固定资产表”时,这类企业应汇编在实行分类折旧率的企业有关项目内。实行分类折旧办法计算的折旧低于按综合折旧率计算的折旧的差额,在会工地年汇02表(2)的企业管理费部分和会工地年汇04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二)对于亏损企业和因其他原因,无力承担实行分类折旧后增提折旧基金的少数企业,可暂缓实行分类折旧。在汇编会工地年汇04表时,这类企业应汇编在实行综合折旧率的企业有关项目内。
五、关于关停企业清理维护费的会计处理问题
企业关停后,生产经营活动停止了,但企业还要清理债务,处理财产,在关停期间要发给职工基本工资,副食品价格补贴,支付福利医疗费用、职工学习和培训费用、设备维护修理费用以及必不可少的管理费用,由于关停企业有这一系列财务活动,所以仍应作为一户企业,汇编在年度汇总会计报表内。
企业发生的清理维护费用,借(增)记“清理维护费”科目,贷(减)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月份终了将当月支出的清理维护费用冲减流动资金,借(减)记“流动基金”科目,贷(减)记“清理维护费”科目。在年度汇总会计报表上,企业全年发生的清理维护费,在会工地年汇05表(1)“流动基金表”上的“关停企业清理维护费本年实际发生数”项目反映。清理维护费冲减的流动资金数,包括在同一报表上的本年减少数中的“关停企业流动资金减少数”项目内。由于当年发生的清理维护费全部都冲减了流动资金,因此,“关停企业流动资金减少数”项目的数额不应小于“关停企业清理维护费本年实际发生数”项目的数额。
国家规定,关停企业用原有存款、现金结余和各项收入,开支清理维护费,如有不足,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查,由财政拨款弥补。企业收到财政弥补的清理维护费,借(增)记“银行存款”科目,贷(增)记“流动基金”科目。在年度汇总会计报表中,财政弥补企业的清理维护费,应包括在会工地年汇01表(5)中的“其他退库数”项目内,并在“弥补关停企业清理维护费”项目单独反映。在会工地年汇05表(1)中本年增加数的“关停企业流动资金增加数”项目数字中应包括拨给企业的清理维护费。由于财政拨补的清理维护费,企业是作为增加流动资金处理的,因此,会工地年汇05表(1)中的“关停企业流动资金增加数”项目的数字不应小于01表(5)中的“弥补关停企业清理维护费”项目的数字。
六、逾期包装物押金没收收入的会计处理问题
企业包装物收取押金大体可以区分三种不同情况处理:
1.随同产品出售的包装物加收的押金。由于包装物的价值已包括在产品价款内,收取的押金属加收的押金。在这种情况下,没收的包装物押金收入实际上是额外收入,应作营业外收入处理。在年度汇总会计报表中,应在会工地年汇01表(1)“营业外收支明细表”中的“逾期包装物押金没收收入”项目反映。
2.出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出租包装物的租金收入,是作为“销售——其他销售”处理。没收的押金收入,先抵补欠交的租金,再将押金余额转作出租包装物业务的收入。转作出租包装物业务收入的这部分押金收入,应包括在其他销售收入和其他销售收入利润中,在年度汇总会计报表会工地年汇01表的“其他销售利润”项目反映。
3.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出借包装物的费用,是作为产品销售费用处理。没收的押金收入,应冲减产品销售费用。在年度汇总会计报表中的会工地年汇01表的“销售费用”项目应为已扣除了没收的出借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后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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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