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6年我局对剧团实行了经费补助与演出任务挂钩的办法,经过一年试行,剧团全面超额完成了任务,演出场次比1985年增长46%;演出收入比1985年增长51%;下乡演出场次比1985年增长39%。
做法是:我局将县财政给剧团全年补贴的6万元经费,实行和剧团的演出总场次、农村场次、演出收入、创作剧目四项任务挂钩。这四项任务分别占总补助经费的一定比例,完不成任务的,减少补助费。具体讲:
一是演出收入与补助经费挂钩。全年演出收入任务3.6万元,此项占总补助经费20%,即1.2万元;如果少收入1万元,减少补助经费3300元,依此类推。二是演出场次与补助经费挂钩。全年演出200场,为了鼓励多演戏,此项占总补助经费40%,即2.4万元;如果少演一场戏,减少补助经费120元。三是下乡场次与补助经费挂钩。下乡场次规定为120场,占补助经费30%,即1.8万元,少演一场戏,减少补助经费150元。四是创作剧目与补助经费挂钩。创作一台剧目,参加地区一年一度汇演,占补助经费10%,即6000元。
除以上经费挂钩包干外,我局不再向剧团追拨经费,剧团一切开支(包括购置、维修),均由剧团统盘考虑,具体安排。
我局与剧团领导在年初签订合同,局每月预拨剧团人员标准工...
1986年我局对剧团实行了经费补助与演出任务挂钩的办法,经过一年试行,剧团全面超额完成了任务,演出场次比1985年增长46%;演出收入比1985年增长51%;下乡演出场次比1985年增长39%。
做法是:我局将县财政给剧团全年补贴的6万元经费,实行和剧团的演出总场次、农村场次、演出收入、创作剧目四项任务挂钩。这四项任务分别占总补助经费的一定比例,完不成任务的,减少补助费。具体讲:
一是演出收入与补助经费挂钩。全年演出收入任务3.6万元,此项占总补助经费20%,即1.2万元;如果少收入1万元,减少补助经费3300元,依此类推。二是演出场次与补助经费挂钩。全年演出200场,为了鼓励多演戏,此项占总补助经费40%,即2.4万元;如果少演一场戏,减少补助经费120元。三是下乡场次与补助经费挂钩。下乡场次规定为120场,占补助经费30%,即1.8万元,少演一场戏,减少补助经费150元。四是创作剧目与补助经费挂钩。创作一台剧目,参加地区一年一度汇演,占补助经费10%,即6000元。
除以上经费挂钩包干外,我局不再向剧团追拨经费,剧团一切开支(包括购置、维修),均由剧团统盘考虑,具体安排。
我局与剧团领导在年初签订合同,局每月预拨剧团人员标准工资4500元,到12月25日结算兑现。若年终剧团四项任务全部超额完成,文化局再给剧团奖励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