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务与会计》1987年第6期刊登“财政部、中央电大联合举办会计师岗位专业知识培训”的消息后,陆续收到不少读者来信,询问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首次评聘会计师专业职务的免试条件。
在首次会计专业职务聘任工作中,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会计人员,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或相近专业工作)20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参加会计师职务评审。
1.经过相当于大专的财务会计专业培训,在职学习累计二年以上或离职学习一年以上,学完财务会计专业的主要课程并取得结业合格证明的。
2.比较系统地讲授过一门中专或中专以上程度的财务会计课程或编写过一门中专或中专以上程度的财务会计教材、讲义并被采用的。
3.能独立组织和管理本部门、本地区、本系统或一个大中型单位某一主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成绩突出,经评审委员会考核确认已经比较系统地掌握了财务会计专业知识的。
4.中等专业学校毕业。
二、关于报名时间和地点。
1.凡欲参加培训者,必须在当地电大或财政厅(局)报名注册,方可参加考试。
2.原规定报名时间为6月1日~30日,有些地方因协调工作耽误了一些时间,故报名时间推迟,以当地确定的时间...
《财务与会计》1987年第6期刊登“财政部、中央电大联合举办会计师岗位专业知识培训”的消息后,陆续收到不少读者来信,询问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首次评聘会计师专业职务的免试条件。
在首次会计专业职务聘任工作中,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会计人员,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或相近专业工作)20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参加会计师职务评审。
1.经过相当于大专的财务会计专业培训,在职学习累计二年以上或离职学习一年以上,学完财务会计专业的主要课程并取得结业合格证明的。
2.比较系统地讲授过一门中专或中专以上程度的财务会计课程或编写过一门中专或中专以上程度的财务会计教材、讲义并被采用的。
3.能独立组织和管理本部门、本地区、本系统或一个大中型单位某一主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成绩突出,经评审委员会考核确认已经比较系统地掌握了财务会计专业知识的。
4.中等专业学校毕业。
二、关于报名时间和地点。
1.凡欲参加培训者,必须在当地电大或财政厅(局)报名注册,方可参加考试。
2.原规定报名时间为6月1日~30日,有些地方因协调工作耽误了一些时间,故报名时间推迟,以当地确定的时间为准。
3.有的财政厅(局)没有与电大联合办学,由省财政厅(局)单独办,欲参加学习者应持本人工作证和单位介绍信到当地财政厅(局)报名。
4.个别省、市因自行办过或正在办这类培训班,不参加我部与中央电大的培训。欲参加学习者可与当地财政部门联系,以求得妥善解决。
三、关于课程设置及使用教材。
在原开设10门课程的基础上,增设《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财务》两门课程。该12门课程的教材由财政部所属有关财经大学、财经学院的学者、专家编写(书目附后)。考试内容不超出这些教材范围欲购书者可通过当地财政厅(局)向有关出版社集体订购。
为了便于学员复习时掌握学习重点、要点,由各门课程主讲教师编写了学习指导材料,分二册、第一册包括政治经济学和会计原理(8月份出版),第二册包括其余10门课程(9月份出版),由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
四、考试时间。
政治经济学和会计原理考试时间推迟到10月11日,其它各门课程考试时间不变。
(财政部教育司成人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