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艺术表演团体(以下简称“剧团”),在财务上是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文化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对象是预算资金和经营资金的收支。过去没有统一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基本上执行的是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并套用其他行业的核算方法,缺乏剧团核算的特点,既不利于微观上搞活经济,又不便于宏观上指导和管理。为此,1986年8月,文化部、财政部联合颁发了《艺术表演团体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在此基础上,同年10月,两部又联合颁发了《艺术表演团体会计制度》,为适应剧团体制改革,加强剧团的会计基础工作,统一核算办法,搞好经济核算,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创造了条件。
该会计制度共分十四章:一、总则;二、帐务组织和核算方法;三、预算的管理和核算;四、银行存款及现金的管理和核算;五、收入的管理和核算;六、票务的管理和核算;七、支出的管理和核算;八、专用基金的管理和核算;九、往来款的管理和核算;十、固定资产及材料的管理和核算;十一、年终清理结算和年终结帐;十二、会计报表;十三、会计分析;十四、会计档案和会计交接。
制度规定:剧团会计采用资金收付记帐法,运用总帐科目汇总表的核算形式。会计科目共设置19个,其中:资金来源类9个,...
艺术表演团体(以下简称“剧团”),在财务上是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文化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对象是预算资金和经营资金的收支。过去没有统一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基本上执行的是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并套用其他行业的核算方法,缺乏剧团核算的特点,既不利于微观上搞活经济,又不便于宏观上指导和管理。为此,1986年8月,文化部、财政部联合颁发了《艺术表演团体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在此基础上,同年10月,两部又联合颁发了《艺术表演团体会计制度》,为适应剧团体制改革,加强剧团的会计基础工作,统一核算办法,搞好经济核算,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创造了条件。
该会计制度共分十四章:一、总则;二、帐务组织和核算方法;三、预算的管理和核算;四、银行存款及现金的管理和核算;五、收入的管理和核算;六、票务的管理和核算;七、支出的管理和核算;八、专用基金的管理和核算;九、往来款的管理和核算;十、固定资产及材料的管理和核算;十一、年终清理结算和年终结帐;十二、会计报表;十三、会计分析;十四、会计档案和会计交接。
制度规定:剧团会计采用资金收付记帐法,运用总帐科目汇总表的核算形式。会计科目共设置19个,其中:资金来源类9个,资金运用类5个,资金结存类5个,并统一规定了业务收入、业务支出、专项拨款、专用基金、固定资产等科目的二级和三级科目。为了正确反映财务成果,规定以“权责发生制”为结帐基础。针对剧团分队承包演出和附营网点结算业务较多的情况,在剧团的各种收支、票务结算、内部结算、结余分配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
本着精简、适用的原则,该会计制度统一设置了“资金平衡表”、“业务收支明细表”、“专项拨款、专用基金收支表”和“往来款项明细表”四种会计报表。对报表的内容、填制要求,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为总括反映和分析剧团的经营状况,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该会计制度还根据《会计法》等有关规定,对剧团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设置、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会计与出纳的分工和加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以保证剧团的会计工作能够有组织、有秩序、有效率地进行。同时,鉴于当前剧团会计队伍新手多、水平不齐的现状,该会计制度着眼于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对会计基本核算方法,预算的编制与管理,资金的管理、核算、监督、分析,会计档案和会计交接等方面,都作了较详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