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
中国财政杂志社
官方微信
中国财政
微信公众号
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9 作者:雷志成
[大]
[中]
[小]
摘要:
我们在进行财经纪律大检查时,发现一些售货单位为了满足用户的某种需要,违背商业道德,发票内容失实。有的在发票上不填购货单位;有的发票时间填写不准确;有的发票上的货物名称、数量、单价、金额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如将购电冰箱写成购仪器仪表设备,将电视机款混开在录相机发票上,有的干脆只写商品的类别,不写具体名称。诸如此类的情况很多。这样的发票,给购货单位的物资管理、财务审核带来很多困难,违犯了财经纪律,不利于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建议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严格票据的使用和管理,如实填写发票,堵塞漏洞。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