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
中国财政杂志社
官方微信
中国财政
微信公众号
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9 作者:
[大]
[中]
[小]
摘要:
在进行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时,我们发现有些企业对边角余料和废料等,不按规定办理入库,对其所获收入也不入财务帐。这是不对的。企业的边角余料、废料,应按规定及时入库,估价入帐,并冲减产品的材料成本;销售时应记入本企业财务收入帐,作为纳税对象,而不应作为“小家当”处理。因此,企业应加强边角余料、废料的核算管理;税务、审计、财政部门应加强对这部分收入的监督和检查。
湖北省麻城市税务局喻树奎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