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后入先出法”应用到商业上就是后到的货先销售出去,应用到工业上就是后入库的产品先出厂。其公式:本期产品销售成本=本期入库产品(或商品)单位成本×本期产品销售数量。这种方法一般中小型企业,如轧钢厂、管件厂、零件厂等都适用。采用“后入先出法”可以克服“先入先出法”的一些弊端。下面作一些比较。
1.期末库存产品不见得都是本期入库产品,它很可能有前几个月入库的产品,用“先入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把本期产品成本与库存产品成本固定后,再求出本月销售成本,无论从商品流通和资金运动的特点,或者是从权责发生制的角度来看,用本月单位工厂成本增大或减少期末库存产品成本都是不合适的,因为它直接影响到本月销售成本的形成和利润的实现。
采用“后入先出法”用本期工厂成本固定本期销售成本,再求出库存产品成本是合乎情理的。因为本期销售成本包括大部分工厂成本,用本期工厂成本、本期销售量说明本期的经济效益,便于分析财务成果,这种方法和我们直观的测算本期经济成果是相吻合的。
2.影响成本指标和利润指标的真实性。由本期单位工厂成本固定库存产品挤出销售成本和用本期单位工厂成本固定销售成本求出库存产品成本的结果不同...
“后入先出法”应用到商业上就是后到的货先销售出去,应用到工业上就是后入库的产品先出厂。其公式:本期产品销售成本=本期入库产品(或商品)单位成本×本期产品销售数量。这种方法一般中小型企业,如轧钢厂、管件厂、零件厂等都适用。采用“后入先出法”可以克服“先入先出法”的一些弊端。下面作一些比较。
1.期末库存产品不见得都是本期入库产品,它很可能有前几个月入库的产品,用“先入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把本期产品成本与库存产品成本固定后,再求出本月销售成本,无论从商品流通和资金运动的特点,或者是从权责发生制的角度来看,用本月单位工厂成本增大或减少期末库存产品成本都是不合适的,因为它直接影响到本月销售成本的形成和利润的实现。
采用“后入先出法”用本期工厂成本固定本期销售成本,再求出库存产品成本是合乎情理的。因为本期销售成本包括大部分工厂成本,用本期工厂成本、本期销售量说明本期的经济效益,便于分析财务成果,这种方法和我们直观的测算本期经济成果是相吻合的。
2.影响成本指标和利润指标的真实性。由本期单位工厂成本固定库存产品挤出销售成本和用本期单位工厂成本固定销售成本求出库存产品成本的结果不同,所得利润也有一定差距。本来由于各企业管理水平所限,在工厂成本计算中就不太准确,形成商品产品后,我们又采用了本期工厂成本对库存商品成本计价的方法,在工厂成本波动不大的情况下,反映不明显,如果本期工厂成本有较大的波动,将高成本留在库存上,其销售成本就会下降,利润会增大:将低成本留在库存上,其销售成本就会上升,利润就会下降。前者反映企业经济效益偏高了,后者反映经济效益偏低了,都没有如实地反映财务成果,必然给我们预测和分析财务经济指标带来很大的困难。
可是,采用“后入先出法”则不然,只要不是滞销商品,在每月销售商品没有多少剩余的情况下,本期经营成果就能及时反映当期财务成果,与领导和职工直观预测经济效益基本上差距不大,反映本期成本指标和利润指标也比较真实。
3.真帐假算。能否正确计算本月销售成本是能否正确计算出本月销售利润的关键问题。采用“先入先出法”,就等于任意多留和少留库存产品成本,人为地调节了销售产品成本,就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当月财务决算的经营成果与领导和群众直观预测的经济效益有很大差距,甚至在某个时期还可能会成反比。有时花费很大的气力,还不容易说清楚。如有一个冶金铸件厂,1984年该厂品种不多,生产量、工厂成本、销售量相对稳定,1—11月份各月成本和利润差不多,可是在12月份由于原材料涨价等不利因素,使当月工厂成本增加了80万元,按说应该是亏损,可采用了“先入先出法”核算销售成本后,表现在月报上却是盈利,把当月实际的亏损都积压在“库存商品”中去了,第二年一月份生产形势很好,工厂成本也低,销售比去年平均每月增加三分之一,库存商品几乎全销售了,但由于将高成本的库存都加到了本月销售成本上,使得利润比测算结果少了60万元,其结果与大家预料的相反,造成了销售量大,利润小的反常现象。采用“先入先出法”的结果,每个月都有一定的副作用,只不过在生产量、销售量及工厂成本相对稳定的条件下不明显就是了。
“后入先出法”还可以克服由“先入先出法”造成的,混淆期末在产品和期末库存产品的界限的问题,能正确地反映某时期的经营成果。
当然,采用“后入先出法”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当本月销售量过大,库存商品大量减少时,采用“后入先出法”也会出现虚涨利润的现象。另外,它也不适用于生产半成品、自制半成品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