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秦朝审计机构为御史府,兼管审计监督工作,主管审计官员为御史大夫,其职责主要稽核赋敛收入情况和政府其他各项收支。凡国家财计,无论军政、内外、上下无不加以审计,各地方也设有相应的审计官员。这与现代由国家审计机关对各级政府部门财政收支进行审查的作法颇为相似。
秦朝审计部门主要是进行季度和年度的稽核审计。月、旬的审计由各主管部门自行负责。审计内容包括会计报告、帐册、经济凭证及实物。相当于现代审计中的全部审计。就时间而言,秦代审计属于事后审计,当时,对送审的时间、内容规定极严,如有违纪,要受严厉惩处。
秦朝对审计出违反国家财政法令的,轻者训斥,重者罚交兵器、甲矛、钱粮等以至处刑不等,如规定:审计出会计、或主管会计的官员不按照制度的规定收交实物,造成差错事故的,问题严重的要缴铠甲两副,外加一个盾牌;问题较轻的有罚缴一甲的,也有罚缴一盾的。审计出会计和主管会计的官员算错了帐,错算差额在二百二十钱到二千二百钱之间的,要罚缴一个盾牌;错算数目达到二千二百钱以上的,要罚缴一副铠甲。对于错算了人户和牛马头数的会计官员其惩罚就更重一些,凡错算一户,或一牛,一马者,要罚缴一盾;凡错算两户,或两头牛...
秦朝审计机构为御史府,兼管审计监督工作,主管审计官员为御史大夫,其职责主要稽核赋敛收入情况和政府其他各项收支。凡国家财计,无论军政、内外、上下无不加以审计,各地方也设有相应的审计官员。这与现代由国家审计机关对各级政府部门财政收支进行审查的作法颇为相似。
秦朝审计部门主要是进行季度和年度的稽核审计。月、旬的审计由各主管部门自行负责。审计内容包括会计报告、帐册、经济凭证及实物。相当于现代审计中的全部审计。就时间而言,秦代审计属于事后审计,当时,对送审的时间、内容规定极严,如有违纪,要受严厉惩处。
秦朝对审计出违反国家财政法令的,轻者训斥,重者罚交兵器、甲矛、钱粮等以至处刑不等,如规定:审计出会计、或主管会计的官员不按照制度的规定收交实物,造成差错事故的,问题严重的要缴铠甲两副,外加一个盾牌;问题较轻的有罚缴一甲的,也有罚缴一盾的。审计出会计和主管会计的官员算错了帐,错算差额在二百二十钱到二千二百钱之间的,要罚缴一个盾牌;错算数目达到二千二百钱以上的,要罚缴一副铠甲。对于错算了人户和牛马头数的会计官员其惩罚就更重一些,凡错算一户,或一牛,一马者,要罚缴一盾;凡错算两户,或两头牛马以上的,要罚缴一副或两副铠甲。
审计出会计所记的帐簿帐目记录有问题,或漏记、或错记、或者是不应注销的帐目被注销了的,不仅要依法罚款,而且要令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错误在二十二到六百六十个铜钱的,要罚缴一盾;在六百六十钱以上的要罚缴一甲。此外,对所损失的钱币须足额进行赔偿。凡人户和马、牛的记录有问题,要加倍惩罚,如果错误是会计自己清查出来的,可以减一等处理。
秦朝“经济法”规定;仓库的财物要定期进行盘点,既不准许超出过多,也不允许亏空不足。若审计出仓库有超出和亏空之物价值在二十二钱的,要罚缴一盾,价值达到二千二百钱的罚缴一甲,二千二百钱以上的罚缴二甲,对于仓库中多出或短少的粮食、草料若隐瞒不报,或以多报少,或者采取注销的手法弥补亏空,查出后要同盗窃犯一样定罚处理。主管官员若知情不报,或者知情不处理,不仅与肇事者同罪处理,还要令其赔偿所缺之数。
秦律还规定,储备粮食的仓库不准有老鼠洞存在,若审查出仓库有两个以上的鼠洞,要受到严厉的训斥;三个以上的老鼠洞,就要罚缴一个盾牌。
财物保管部门和会计部门所掌握运用的度量衡器具,必须遵循国家规定的标准,若审计违反者以罚款论处。如称量黄金所用的天平砝码不准确,误差在四十八分至一两以上的,要罚缴一盾,斗误差达到半升以上的,也要罚缴一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