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有关部门抽样调查统计,目前,在全国六千多个大中型企业中,大约有30%的企业设置了总会计师,但其中设副职的居多,设正职的较少。以上海、天津为例,上海市已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有119个,共120人,其中总会计师32人,占26.7%;副总会计师88人,占73.3%。天津市有46个大中型企业设置了总会计师,其中副总会计师30人,占65.2%。这些企业设置副总会计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企业在设置总会计师以后,又任命了副总会计师,作为总会计师的助手;另一种情况是企业没有设置总会计师,只设副总会计师代行总会计师的职务。后一种情况占绝大多数。
从多年来的实践看.在没有总会计师的情况下,设副总会计师作为过渡,存在许多弊病:
1.副总会计师有职无权。一般情况下,副总会计师只相当于正科级或正处级干部,进不了厂级领导班子,受副厂长领导.不能参与经营决策和指挥,甚至连一些重要的会议也是不请就不能参加,副总会计师职务形同虚设。
2.设副总会计师不仅没有起到加强经营管理的作用,反而增加了层次,削弱了财会部门的力量。由于副总会计师与财务科(处)长平级,而财务科在行政上直接属分管的副厂长领导,副总会计师只能在业务上作些指导,这就不仅容易造...
据有关部门抽样调查统计,目前,在全国六千多个大中型企业中,大约有30%的企业设置了总会计师,但其中设副职的居多,设正职的较少。以上海、天津为例,上海市已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有119个,共120人,其中总会计师32人,占26.7%;副总会计师88人,占73.3%。天津市有46个大中型企业设置了总会计师,其中副总会计师30人,占65.2%。这些企业设置副总会计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企业在设置总会计师以后,又任命了副总会计师,作为总会计师的助手;另一种情况是企业没有设置总会计师,只设副总会计师代行总会计师的职务。后一种情况占绝大多数。
从多年来的实践看.在没有总会计师的情况下,设副总会计师作为过渡,存在许多弊病:
1.副总会计师有职无权。一般情况下,副总会计师只相当于正科级或正处级干部,进不了厂级领导班子,受副厂长领导.不能参与经营决策和指挥,甚至连一些重要的会议也是不请就不能参加,副总会计师职务形同虚设。
2.设副总会计师不仅没有起到加强经营管理的作用,反而增加了层次,削弱了财会部门的力量。由于副总会计师与财务科(处)长平级,而财务科在行政上直接属分管的副厂长领导,副总会计师只能在业务上作些指导,这就不仅容易造成副总会计师和财务科长之间的矛盾,而且容易使副总会计师变成了“大财务科长”。有的副总会计师由于兼任财务科长,整天忙于日常事务,没有起到总会计师的作用。
3.只设副总会计师,容易被个别领导用作压制人才、安排亲信的借口。比如有些企业本来有设总会计师的人选,但是由于受到某些领导人偏见的压制,只任命为副总会计师,还美其名日:“先过渡一下,条件具备后再担任总会计师,其实是永远过渡长期不任命总会计师。个别领导人甚至利用副总会计师的职务来照顾关系,安排亲信,任命一些对财会业务一窍不通的“外行”担任副总会计师。这样的副总会计师只能是滥竽充数。
产生上述弊病的原因,首先是一些企业领导对设置总会计师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如有的领导认为,有了财务科长就行了,何必再设总会计师,反而增加一个对立面.对工作不利。有的领导重技术轻管理,只重视工程技术人员,对财会人员不信任,不敢大胆提拔使用。还有的领导过份强调学历、资历,致使许多有经验、有才干的中青年业务骨干不能提拔重用,影响总会计师制度的开展。其次,目前我国大中型企业实行的是厂长负责下的副厂长分管制。这种体制造成企业领导机构层次不清,决策不力,机构重叠,协调困难,影响经济效益的提高。在这种体制下,设总会计师是很难发挥作用的。第三,是总会计师的职责和权限还不明确。总会计师与经营副厂长的关系,与总经济师、财务科(处)长的关系,他们之间的分工等都还没有明确的规定,致使各地区、各单位的做法都不一样。第四,是会计队伍素质上的问题。如文化水平偏低,不具备正规学历的人多;就是具备正规学历,也存在知识老化、不适应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具备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人数太少,并且大都年龄偏高,而《会计法》规定,总会计师必须由具备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因此,许多企业缺乏总会计师人选。
要保证总会计师制度充分发挥作用,并使全国所有大中型企业尽快配备好总会计师,我认为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各级领导,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领导,要充分认识设置总会计师的意义和作用,认真按照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总会计师制度,尽快把大中型企业的总会计师配备起来,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二、改革企业现行领导体制.建立“一长三总制”。中央在经济体制改革决定中明确指出,要调整企业领导班子,选配好厂长、党委书记和“三总师”(即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总会计师)。在企业经济管理中形成一个以厂长为首,以“三总师”为主体的领导体制。要建立这种新的领导体系,就必须彻底改革现行厂长负责下的副厂长分管制。在“一长三总”的新领导体系中,总会计师理应成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之一,进入企业的最高决策层,成为厂长在加强经济管理方面的左右手。总会计师在厂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直接对厂长负责。
三、应尽快制定出全国统一的总会计师条例,以及其他配套法规,明确总会计师在企业的地位,与各方面的关系,以及职责分工等等,使总会计师制度逐渐完善起来。笔者认为.在实行“一长三总”的企业中,应按照下列原则来配备总会计师:(1)企业设置的总会计师必须是正职,是厂级领导班子成员之一;(2)不宜在没有设总会计师的情况下,设置副总会计师。对尚不具备设总会计师条件的企业,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配备;(3)各企业原则上不设副总会计师,但对一些生产规模很大、经营管理工作复杂、会计业务量大的大型企业,可以配备副总会计师协助总会计师工作。
四、有关部门应制定培训总会计师的中长期计划,举办总会计师专业培训班,分批分期地选拔具有会计师水平的中青年干部进行定向培养,力争在“七五”期间把全国大中型企业的总会计师配齐。同时,要采取各种培训手段,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对具备规定学历的会计人员也要进行知识更新的培训,不断提高财会队伍的素质,使总会计师队伍后继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