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刊讯:最近,财政部以(86)财商字第283号文发出《关于编审外贸企业一九八六年度会计决算的通知》,内容如下:
编制外贸企业年度会计决算,是外贸企业会计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应坚持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等原则。为了做好外贸企业一九八六年度会计决算的编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决算编审工作。
外贸企业年度会计决算是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综合反映,是国家财政决算的组成部分,也是研究、制定我国对外贸易有关经济政策的重要依据。编好审好外贸企业年度会计决算,正确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全面总结经营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对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外贸经济效益,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级外贸主管部门和企业,都必须重视年度会计决算的编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政策的要求和统一的外贸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保证按时、按质完成一九八六年度会计决算的编报和审核、汇总工作。
二、认真做好年终清产核资和帐务清理稽核工作。
各级外贸企业在年度终了前,必须组织一定的力量,安排一定的时间,对本企业所有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专项资产进行一次比较全面的清查盘点。在此基...
本刊讯:最近,财政部以(86)财商字第283号文发出《关于编审外贸企业一九八六年度会计决算的通知》,内容如下:
编制外贸企业年度会计决算,是外贸企业会计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应坚持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等原则。为了做好外贸企业一九八六年度会计决算的编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决算编审工作。
外贸企业年度会计决算是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综合反映,是国家财政决算的组成部分,也是研究、制定我国对外贸易有关经济政策的重要依据。编好审好外贸企业年度会计决算,正确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全面总结经营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对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外贸经济效益,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级外贸主管部门和企业,都必须重视年度会计决算的编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政策的要求和统一的外贸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保证按时、按质完成一九八六年度会计决算的编报和审核、汇总工作。
二、认真做好年终清产核资和帐务清理稽核工作。
各级外贸企业在年度终了前,必须组织一定的力量,安排一定的时间,对本企业所有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专项资产进行一次比较全面的清查盘点。在此基础上,对库存进出口商品、原材料和在途进出口商品进行重点清查。帐外的财产物资,都要清理入帐,做到帐实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
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应列入各级外贸主管部门和企业的议事日程,并按附表一的要求,分门别类地填报清查核实后的固定资产占用情况。此项工作量相当大。本表报送时间可适当推迟,但不得超过半个月。
企业用于联营、合营投资的资产,应予以全面反映,并按附表二的要求填报。本表报送时间除基地建设公司外,可适当推迟,但不得超过半个月。
企业的所有债权、债务,均要彻底清理。各项存款、借款,要与银行核对相符。对逾期应收的外汇款项,财会部门要协助业务部门查清情况,并采取措施抓紧催收,不得随意处理。对国内各用户拖欠的进口货款,应认真清理,如实反映,不得擅自核销处理。
三、正确反映商品流通费用,认真核实企业进出口成本。
各级外贸主管部门和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营商业、外贸企业成本管理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外贸财务制度的规定,正确反映商品流通费用,认真核实企业进出口成本。
对地方财政自行“开口子”问题,应执行国务院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在国务院和财政部没有新的规定之前,各级外贸企业已经列支的各种名目的“扶持生产费”、“价差补助”等,一律列为待决款项,不得在商品流通费和出口商品进价成本中列支。
凡应由各项专用借款和基本建设投资开支的款项,不得挤入成本、费用。专项借款和基建借款的还本付息,不得从商品流通费中开支,应按有关财务规定办理,用项目新增利润和专用基金等归还,并按附表三的要求反映借款的借入、使用和归还情况。
各项专用基金不得超标准提取,并坚持按先提后用的原则使用。凡属于专用基金和专用拨款开支的款项,不得任意挤入商品流通费。对融资租赁租入生产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应有详细的说明。
四、全面清理企业各项收入,正确核实企业盈亏。
企业的所有收入,除已规定可直接列入企业留利的调剂外汇收入、海外保险佣金收入、外运公司和港务部门付给的速遣费收入外,都必须全部、足额地反映在当年的收入总额内,不得隐匿、截留或挪用。加工装配业务按国家有关规定免缴的税款和利润(应先用于归还引进设备价款),留用时。通过利润分配科目办理。
外贸企业年末除利息、国外运保费、佣金可以按规定预估外,不得保留任何预提、待摊费用,也不得通过往来帐项将预提、待摊性费用挂帐,虚列当年的盈亏。
财产损失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不得擅自处理。发生十万元和十万元以上的财产损失案,应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专项报批,否则予以剔除。保险公司和责任人员的赔偿部分,应抵减处理的财产损失金额,不得列作预算外收入,也不得挂在往来帐项上。对发生的财产损失,应列明事项,说明原因;说明不清的.不予核销。
一九八六年企业超计划出口部分,外汇实行中央与地方“倒三七”分成,其盈亏一律由地方财政自负。凡已由中央财政拨补的亏损,应认真清算,划转给地方。
一九八六年度会计决算增设“财务检查收入”科目,下设“自查”和“被查”两个子目。企业通过财务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自查和被查),凡必须调整盈亏帐户的项目,不论是当年发生的,还是往年发生的,一律在该科目中反映,不再通过调帐解决。
五、按规定计算各项利润留成,正确核实利润分配情况。
各级外贸主管部门和企业,不得擅自调高上级核定的各项利润留成比例。已开展合营、联营投资业务的企业,其投资分得的利润一律纳入企业盈亏总额,实行全额利润留成的企业,一并计算利润留成金额;没有实行全额利润留成的企业,投资分得利润的留成比例另定。企业如用银行股本借款进行合营、联营投资的,股本借款应首先用企业专用基金归还.不足部分可用从借款投资项目分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这部分用于还款的利润,不再计提留成资金。利润留成和归还借款,一律通过“利润分配”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归还各项专用借款,应严格控制在核定的总指标内,超过核定指标的还款金额,应由专用基金归还。对于各项借款的使用和归还情况,应进行认真的核实,并按附表四的要求填报清楚,不按规定填报的,财政不予认可。
六、认真清理专用资金的来源,如实反映专用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企业的各项专用资金(包括专用基金和专用拨款),应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年度终了时,企业对各项专用基金和专用拨款的当年增加数、减少数、使用方向和结余情况应进行清理核实,并按附表五的要求如实填报。提取的企业基金和上年所得减亏分成资金,按规定分别列入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和生产(业务)发展基金。不按规定填报的,退回重报。
七、写好会计决算编制说明。
各级外贸企业除对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各项财务指标进行全面分析说明外,对国家资金的增减变化应说明原因;对往来帐款、待决财产和款项应具体分析;对财产损失应说清楚;对会计制度要求说明的所有事项,均应详加说明.不能敷衍塞责。尤其是成立历史不长的公司,更应注意财会基础工作的训练,认真、细致地写好会计决算的编制说明。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