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财政部关于工交企业缴纳教育费附加的财务处理有哪些规定?
答:有如下规定:一、企业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一律在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中支付。二、教育部门返还给企业的教育费附加,应列作“营业外收入”。并在“营业外收入”项下增设“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细目,单独反映。
(财政部工交司制度处)
问: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中的某些经费项目逐步推行由无偿拨款改为有偿周转使用后,财政总会计对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周转金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答: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周转金,可按财政拨款数列报财政总预算支出,列“其他文教事业费”款,同时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由财政总会计按照《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统一的会计核算。对回收的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周转金,按规定用途继续周转使用。“周转金”的主要会计事项和会计分录如下:
按财政拨款数列报财政总预算支出时:
付:预算支出
付:国库存款
同时,
收:专项基金
收:预算外存款
发放周转金时:
付:专项基金贷款
付:预算外存款
收回周转金时:
收:专项基金贷款
收:预算外存款
(财...
问:财政部关于工交企业缴纳教育费附加的财务处理有哪些规定?
答:有如下规定:一、企业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一律在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中支付。二、教育部门返还给企业的教育费附加,应列作“营业外收入”。并在“营业外收入”项下增设“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细目,单独反映。
(财政部工交司制度处)
问: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中的某些经费项目逐步推行由无偿拨款改为有偿周转使用后,财政总会计对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周转金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答: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周转金,可按财政拨款数列报财政总预算支出,列“其他文教事业费”款,同时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由财政总会计按照《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统一的会计核算。对回收的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周转金,按规定用途继续周转使用。“周转金”的主要会计事项和会计分录如下:
按财政拨款数列报财政总预算支出时:
付:预算支出
付:国库存款
同时,
收:专项基金
收:预算外存款
发放周转金时:
付:专项基金贷款
付:预算外存款
收回周转金时:
收:专项基金贷款
收:预算外存款
(财政部文教行政财务司制度研究处)
问:填制记帐凭证时,为什么要连续编号?怎样对记帐凭证分类编号?
答:填制记帐凭证时,对记帐凭证进行连续编号,是为了分清会计事项处理的先后顺序,便于记帐凭证与帐簿核对,确保记帐凭证完整无缺。编号的方法可以有许多种,可以分别现金收付、银行存款收付和转帐业务三类编号,或按现金收入、现金支出、银行存款收入、银行存款支出和转帐五类进行编号。也有再将转帐业务分为材料结转、成本结转、专项资金结转和其他转帐几类分别编号的。各单位应该根据本单位业务繁简的程度和人员多寡、分工情况,来选择便于查帐、记帐、内部稽核、简单严密的编号方法。业务简单的单位。可将全部记帐凭证作为一类进行编号。无论采用哪种分类方法编号,都要有利于及时登记明细分类帐和总帐,减少会计人员的重复工作量,互不影响;特别是现金帐,应该当日事当日毕。无论哪一类编号,都必须按月顺序编号,即每月第一天从第一号编起,顺序编至月末。复式记帐凭证一般是一张编一个号,如果发生复杂的会计事项,需要编制两张以上的记帐凭证时,应加编分号,例如,1号会计
事项分录有三张记帐凭证,加编的分号为2927号、13-3号。单式记帐凭证则都要用分数编号法。
问:不同内容的经济业务,能否合并编制一组会计分录,填制在一张记帐凭证上?
答:记帐凭证应该根据每笔经济业务填制,或者根据若干笔同类经济业务汇总填制。不同内容不同类别的经济业务,不能合并编制一组会计分录,填制在一张记帐凭证上。否则,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不清楚,难以填写摘要;会计科目没有明确的对应关系,看不清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这样填制记帐凭证,不仅凭证本身记录不清楚,也容易造成帐簿记录的错误,给记帐算帐人员带来困难。
(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