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外购商品”科目在一般工业企业中较少使用。有关会计制度对这一科目的使用说的不详。造成这一科目使用上的某些混乱。
工业企业的外购商品是指自外单位购入,不需任何加工或装配,就可以单独作价与本企业的产品配套出售的商品。外购商品与产成品不同之处是它不进入本企业的生产过程,不需任何加工或装配。
在工业财务的实际工作中,外购配套商品的核算应通过“外购商品”科目。外购商品的收入核算,可以比照材料收入的核算进行;发出的核算,可以比照产成品的发出核算进行。外购配套商品在销售核算时,借(减)记:“销售——其它销售科目,贷(减)记本科目。
但对有固定协作关系,订有协作合同,对方厂以低于出厂价格的协作价格提供的配套商品,对方厂在销售时已按规定减征产品税的,本企业购入后再转售,则不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应作为销售自制产品,借(减)记“销售——产品销售”,贷(减)记本科目。
工业企业门市部为搞活经营而购销的与本企业的产品无配套关系的商品,属于商业购销活动,不能在“外购商品”科目中进行核算。
“外购商品”科目在一般工业企业中较少使用。有关会计制度对这一科目的使用说的不详。造成这一科目使用上的某些混乱。
工业企业的外购商品是指自外单位购入,不需任何加工或装配,就可以单独作价与本企业的产品配套出售的商品。外购商品与产成品不同之处是它不进入本企业的生产过程,不需任何加工或装配。
在工业财务的实际工作中,外购配套商品的核算应通过“外购商品”科目。外购商品的收入核算,可以比照材料收入的核算进行;发出的核算,可以比照产成品的发出核算进行。外购配套商品在销售核算时,借(减)记:“销售——其它销售科目,贷(减)记本科目。
但对有固定协作关系,订有协作合同,对方厂以低于出厂价格的协作价格提供的配套商品,对方厂在销售时已按规定减征产品税的,本企业购入后再转售,则不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应作为销售自制产品,借(减)记“销售——产品销售”,贷(减)记本科目。
工业企业门市部为搞活经营而购销的与本企业的产品无配套关系的商品,属于商业购销活动,不能在“外购商品”科目中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