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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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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市人民政府根据《会计法》第四条的规定,决定在今年内对市、区、县所属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营企、事业及区、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独立核算会计机构和在职会计人员进行一次评选表彰活动。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经济体制改革,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先进会计集体或先进会计工作者。
1、严格按《会计法》中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办事,使会计核算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符合会计制度,成绩显著的;2、严格实行会计监督,在坚持原则、坚持制度,依法办事方面成绩显著的;3、刻苦钻研会计业务,自学成才,或者培养会计人员,提高会计队伍素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4、积极发挥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在促进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5、在会计理论研究、会计改革、会计电算化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王家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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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