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购进直拨”结算方式类似于转口贸易,即:甲单位向乙单位购进一批货物,乙单位不把货物发到甲单位,而是按照甲单位的要求,直接将货物发往丙单位,然后乙单位向甲单位收取货款,甲单位在向乙单位付款的同时,再按照同丙单位所定的价格,向丙单位收款。采用“购进直拨”结算方式,对甲乙丙几个单位都有利。对于甲单位来说,由于商品是直接发运,减少了运输、仓储费用,因此,以同样的销售价格销售给丙单位,会获得较多的利润,就是售价低于经过库存的售价,只要其减少幅度小于费用降低幅度,仍比不采用直拨方式盈利大。同时,对丙单位来说,可以以优惠价格早日得到货物,及时投放市场。因此,这一结算方式得到广泛的采用,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采用“购进直拨”方式时,商品实际上不经过库存,但有的单位在会计处理上却增加库存商品,人为地形成“购入——储存——销售”的形式。这样做,给会计核算、监督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给库存商品的管理工作造成混乱。
第二,不将直拨商品作为库存,但将其收入作为营业外收入,且不作正常的销售收入入帐,只作类似于佣金收入处理。这种处理方法,手续虽然简便,但却改变了“购进直拨”的业务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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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直拨”结算方式类似于转口贸易,即:甲单位向乙单位购进一批货物,乙单位不把货物发到甲单位,而是按照甲单位的要求,直接将货物发往丙单位,然后乙单位向甲单位收取货款,甲单位在向乙单位付款的同时,再按照同丙单位所定的价格,向丙单位收款。采用“购进直拨”结算方式,对甲乙丙几个单位都有利。对于甲单位来说,由于商品是直接发运,减少了运输、仓储费用,因此,以同样的销售价格销售给丙单位,会获得较多的利润,就是售价低于经过库存的售价,只要其减少幅度小于费用降低幅度,仍比不采用直拨方式盈利大。同时,对丙单位来说,可以以优惠价格早日得到货物,及时投放市场。因此,这一结算方式得到广泛的采用,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采用“购进直拨”方式时,商品实际上不经过库存,但有的单位在会计处理上却增加库存商品,人为地形成“购入——储存——销售”的形式。这样做,给会计核算、监督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给库存商品的管理工作造成混乱。
第二,不将直拨商品作为库存,但将其收入作为营业外收入,且不作正常的销售收入入帐,只作类似于佣金收入处理。这种处理方法,手续虽然简便,但却改变了“购进直拨”的业务性质。
那么,采用哪种会计处理方法较适宜呢?以下两种方法可供参考。
(一)“抽单提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发货结算”,也就是说,甲单位在收到乙单位的托收单据,向乙单位承付货款的同时,立即向丙单位开出托收单据,委托银行向丙单位收取货款。甲单位将这两份单据合在一起,即可进行销售业务的帐务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借:托收款(丙单位) ××元
贷:销售收入——××销售 ××元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销售成本——××销售 ××元
贷:银行借(存)款 ××元
待收回丙单位的货款后,完成如下分录:
借:银行借(存)款 ××元
贷:托收款(丙单位) ××元
(二)利用“在途商品”帐户进行处理。它适用于“货到付款”的结算方式,即乙单位发货后,向甲单位收款,甲单位审核无误,承付货款。但丙单位对甲单位货款的承付,却是在货到以后。由于甲单位的付款与收款有一定的间隔,因此,需要利用“在途商品”帐户。处理程序如下:
(1)承付乙单位货款,
借:在途商品——××商品名称 ××元
贷:银行(存)借款 ××元同时,借:应收货款(丙单位) ××元
贷:销售收入——××销售 ××元
待收回托收款后,结转成本时:
借:销售成本——××销售 ××元
贷:在途商品——××商品 ××元
借:银行(存)借款 ××元
贷:应收货款(丙单位)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