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陈新元
会计法已经颁布施行一周年了。国家通过立法,以法律形式肯定了会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规定会计事务处理的基本原则和规范,为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提供法律保障,对加强会计管理,保证会计工作正常进行,提高经济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现实生活是丰富而复杂的,无论会计法规多么严密、具体,也不可能对财会工作中的一切方面和各种问题全部作出明确规定。例如:会计人员是否充分认识本职工作的意义,是否具有职业的光荣感和自豪感,是否有克服困难的毅力和决心,是否对业务精益求精,是否在行动上表现出对会计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执行法纪的高度自觉性,等等,这些都不属于法规所能解决的问题,而是涉及对会计工作的道德认识、道德感情、道德意志、道德信仰和道德行为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正确解决,需要借助于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会计人员在从事本职工作,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在思想和行为方面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准则。它和会计法规互相配合,彼此补充,相辅相成。会计法规保护、传播和发展会计道德,会计道德则用舆论和信念的力量约束人们自觉遵纪守法;会计法规主要表现为对违法行为的禁止,会计道德则表现为对不...
陈新元
会计法已经颁布施行一周年了。国家通过立法,以法律形式肯定了会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规定会计事务处理的基本原则和规范,为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提供法律保障,对加强会计管理,保证会计工作正常进行,提高经济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现实生活是丰富而复杂的,无论会计法规多么严密、具体,也不可能对财会工作中的一切方面和各种问题全部作出明确规定。例如:会计人员是否充分认识本职工作的意义,是否具有职业的光荣感和自豪感,是否有克服困难的毅力和决心,是否对业务精益求精,是否在行动上表现出对会计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执行法纪的高度自觉性,等等,这些都不属于法规所能解决的问题,而是涉及对会计工作的道德认识、道德感情、道德意志、道德信仰和道德行为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正确解决,需要借助于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会计人员在从事本职工作,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在思想和行为方面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准则。它和会计法规互相配合,彼此补充,相辅相成。会计法规保护、传播和发展会计道德,会计道德则用舆论和信念的力量约束人们自觉遵纪守法;会计法规主要表现为对违法行为的禁止,会计道德则表现为对不良行为的劝阻和高尚行为的示范;会计法规通过强制性的法律手段解决会计工作中的合法与非法、罪与非罪的问题,会计道德则通过“灵魂立法”,给人们提供评价是与非,荣与辱的尺度。社会主义的会计法规和社会主义的会计职业道德都是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的上层建筑,都是做好社会主义财会工作的最重要的行为规范,二者缺一不可。
现在,我们已经有了会计法规,从法律上保证会计工作的完成。如果我们能够在此基础上提出会计职业道德的规范,再从思想上、道义上促使会计人员不断自我完善,自觉抵制各种剥削阶级腐朽意识形态和不正之风的侵袭,就一定能将会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