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以搞活企业为中心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在价格方面逐步扩大了企业的管理权限,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增强了企业的活力。目前,工业企业有以下几方面定价权:
一、小商品定价权。从1982年到1984年,国家分期分批逐步放开了全部小商品价格,规定小商品的价格,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实行市场调节,由企业定价。其中,商业部门选购的小商品,由工商企业协商定价;工业自销为主的小商品,由工业企业自行定价。
二、浮动价格商品浮动幅度内的定价权。1979年8月,国家首先在一些生产资料类电子产品中实行浮动价格管理办法,以后,又逐步扩大到部分机械产品,农机产品、化工产品、以及日用工业品方面。浮动价格的中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由各级物价主管部门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制定,企业可以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按照本企业的生产成本水平、市场供求状况,制定具体价格。
三、企业自销和超产产品的定价权。1985年1月,国家物价局、国家物资局在《关于放开工业生产资料超产自销产品价格的通知》中规定,重工业生产资料属于企业自销和完成国家计划后超产部分的出厂价格,取消原定的不高于国家定价20%的规定,可以按照稍低于当地市场价格出售,参与市场...
随着以搞活企业为中心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在价格方面逐步扩大了企业的管理权限,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增强了企业的活力。目前,工业企业有以下几方面定价权:
一、小商品定价权。从1982年到1984年,国家分期分批逐步放开了全部小商品价格,规定小商品的价格,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实行市场调节,由企业定价。其中,商业部门选购的小商品,由工商企业协商定价;工业自销为主的小商品,由工业企业自行定价。
二、浮动价格商品浮动幅度内的定价权。1979年8月,国家首先在一些生产资料类电子产品中实行浮动价格管理办法,以后,又逐步扩大到部分机械产品,农机产品、化工产品、以及日用工业品方面。浮动价格的中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由各级物价主管部门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制定,企业可以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按照本企业的生产成本水平、市场供求状况,制定具体价格。
三、企业自销和超产产品的定价权。1985年1月,国家物价局、国家物资局在《关于放开工业生产资料超产自销产品价格的通知》中规定,重工业生产资料属于企业自销和完成国家计划后超产部分的出厂价格,取消原定的不高于国家定价20%的规定,可以按照稍低于当地市场价格出售,参与市场调节,起平抑价格的作用。
此外,实行市场调节的产品,也由企业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