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企业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根据国务院(1985)19号文发布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从1985年起,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的国营企业都应按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同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一起,在“销售——产品销售(税金)”或“销售——其他销售(税金)”科目里核算,
月份终了,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借(减)记“销售——产品销售(税金)”或“销售——其他销售(税金)”科目,贷(增)记“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企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时,借(减)记“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贷(减)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二处)
问:银行对企业加收的固定资产贷款的逾期利息应在哪里开支?
答:按照财政部〔84〕财工字138号《国营工业、交通运输企业成本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除成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款规定列入成本的流动资金贷款利息,应按支出数扣除流动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后的余额列入成本外,银行按规定对企业其他贷款加收的各种加息或罚息,应在...
问:企业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根据国务院(1985)19号文发布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从1985年起,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的国营企业都应按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同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一起,在“销售——产品销售(税金)”或“销售——其他销售(税金)”科目里核算,
月份终了,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借(减)记“销售——产品销售(税金)”或“销售——其他销售(税金)”科目,贷(增)记“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企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时,借(减)记“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贷(减)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二处)
问:银行对企业加收的固定资产贷款的逾期利息应在哪里开支?
答:按照财政部〔84〕财工字138号《国营工业、交通运输企业成本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除成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款规定列入成本的流动资金贷款利息,应按支出数扣除流动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后的余额列入成本外,银行按规定对企业其他贷款加收的各种加息或罚息,应在企业留用利润中开支,不得列入成本。固定资产贷款的逾期利息,属于银行对企业实行的加息,所以应在企业留用利润中开支。
(财政部工交财务司制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