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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9 作者:陈远驷 四川省资中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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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有些国营企业,为了解决职工医药费超支的问题,把医药费按不同年龄、规定数额发给个人。职工住院,停发当期医药补助费,医疗费凭据报销;职工直系亲属住院,停发当期医药补助费,医疗费凭据报销二分之一。这样做后,从经济效果看,无病的人得到了一笔相当可观的收入,有病住院的人照样凭据报销,企业医药费超支的问题不但没有解决,相反造成更大的超支。我们认为把医药费发给个人的做法弊多利少,应当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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