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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9 作者:关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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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工作中,我们常常碰到有的单位要求用空白支票(只填年、月、不填用途、金额)做押金,如租借招待所,送病人住医院等等。我认为这种做法不符合制度规定。空白支票一旦丢失,极易被坏人冒用,造成经济损失。建议企业或单位不要使用空白支票做押金。必要时,双方可协商用款金额,填写支票作为押金,待结算时,多退少补。这样既有利支票管理,又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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