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筑企业的成本核算长期以来是以预算成本为依据的。近几年来,建筑产品的生产工艺和价格构成发生了一系列变化,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在建设工程实行投标承包以后,预算成本已经不再是建设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建筑业现行的成本核算办法在成本开支范围、成本考核依据和成本项目设置等方面,都有值得研究的地方。现提出以下粗略见解,供研究参考。
一、关于成本核算的依据
在以预算成本作为考核成本超降的尺度时,预算成本大于实际成本的差额是施工成本节约额,反之即施工成本的超支额。施工成本节约额加法定利润构成工程结算利润。这样的考核办法,在按预算成本结算的情况下是必要的。但在实行工程投标承包后,改按标价结算,成本核算办法如不作相应的变动,考核的结果与工程结算利润就挂不上钩。较妥当的办法是以计划成本取代预算成本,即以计划成本作为考核成本超降的尺度,使成本降低额能真正反映出建筑施工中完成预定生产费用的程度。
把计划成本作为考核成本超降的尺度,必然会产生不同的单位、不同的时期、不同的施工方案和技术组织措施而造成计划成本的差别。因此,它与实际成本更具有可比性,更利于在施工过程中对生产费用进行必要的控制与...
建筑企业的成本核算长期以来是以预算成本为依据的。近几年来,建筑产品的生产工艺和价格构成发生了一系列变化,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在建设工程实行投标承包以后,预算成本已经不再是建设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建筑业现行的成本核算办法在成本开支范围、成本考核依据和成本项目设置等方面,都有值得研究的地方。现提出以下粗略见解,供研究参考。
一、关于成本核算的依据
在以预算成本作为考核成本超降的尺度时,预算成本大于实际成本的差额是施工成本节约额,反之即施工成本的超支额。施工成本节约额加法定利润构成工程结算利润。这样的考核办法,在按预算成本结算的情况下是必要的。但在实行工程投标承包后,改按标价结算,成本核算办法如不作相应的变动,考核的结果与工程结算利润就挂不上钩。较妥当的办法是以计划成本取代预算成本,即以计划成本作为考核成本超降的尺度,使成本降低额能真正反映出建筑施工中完成预定生产费用的程度。
把计划成本作为考核成本超降的尺度,必然会产生不同的单位、不同的时期、不同的施工方案和技术组织措施而造成计划成本的差别。因此,它与实际成本更具有可比性,更利于在施工过程中对生产费用进行必要的控制与监督。成本计算期的计划成本,可以从以下途径取得:
1.工程队根据预算成本,结合技术组织措施,按照劳动定额和材料消耗定额编制的施工预算。
2.企业按年度管理费用的支出计划计算出来的成本计算期应负担的份额。
3.其他不包括在以上两项内容的应计入建安成本的计划支出。
二、关于成本项目
现行建安企业的成本项目基本上是与预算成本保持一致的。它的最大优点是便于与实际成本相比较。建筑产品的价格构成发生变化以后,特别是建设工程实行投标承包以后,预算成本的成本项目就很难划分清楚。如果原来预算成本中的独立费用还可以按预算的一定比例分配计入各成本项目的话,按综合经济效益考虑的中标价值就更难划分成本项目了。改革方案可以有以下两种:
1.由于建筑产品单件性生产的特点,国家对成本项目不作统一规定,授权企业或企业的主管部门拟定。
2.在原有五个成本项目的基础上,作以下的修订:
①将直接费中的“人工费”改为“生产工人工资。”现行制度规定,列入建安成本项目的人工费仅局限于在施工过程中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工人和在施工现场运料、配料等辅助工人的基本工资,将生产工人的辅助工资列入“施工管理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材料二次搬运所发生的工资列入“其他直接费”项目。这样就把一个完整的生产工人工资划分到几个成本项目中去了。这是为了强调与预算对口。如果把上述项目都包括在“生产工人工资”内,不仅完整、直观,而且减少了核算的工作量,还便于分析和管理。
②将“材料费”项目划分为“材料”、“结构件”和“周转材料”三个成本项目。因为:第一,由于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结构件消耗的价值特别是国外进口的结构件的价值,在建筑工程总造价中已经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据测算,结构件占建筑工程预算成本的比重约为40—60%,这部分结构件的取费接近于实报实销。为了反映耗用结构件对成本的影响程度,有必要将结构件作为一个成本项目,单独列出。第二,由于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施工中钢模板和钢脚手架已被广泛采用,这部分周转材料价值很高,管理的好坏对成本的超降有较大的影响。为了便于分析研究,也有必要将“周转材料”作为一个成本项目单独列出。
③扩大“机械使用费”项目的内容,将原列在“其他直接费”内的水、电、风、气费用也包括在“机械使用费”项目内,为了使成本项目的名称与其所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相一致,宜改称“机械动力费”。
④“其他直接费”是专为建筑业由于扩大承包范围专设的成本项目,如土地构置费被安装的设备成本等。没有超过原建安企业承包范围的企业,可不设此项目。
⑤将“管理费”成本项目划分为“施工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两个成本项目。现行“管理费”项目包括了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全部支出。明细项目多,内容比较繁杂。为了划分与施工有直接关系的基层单位和企业管理部门的经济责任,宜将为进行施工生产所发生的、与工程有密切联系的支出列入“施工管理费”,将为组织与管理企业所发生的经营管理费用列入“企业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