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何根据零售价格准确计算批发金额,直接关系到批发单位与购货单位的切身利益。据我国当前有关资料介绍,普遍推行以下两种方法计算批发金额。一种方法如公式(1):
批发金额==零售金额×(1-协商扣率)
协商扣率,通称为“批发点子”。例如:口杯零售价每个0.75元,批出260个,协商批发点子13点,求批发金额。
按公式(1),则为:
批发金额=0.75(元)×260×(1-13%)
=195×87%
=169.65(元)
另一种方法,如公式(2):

上例代入该公式(2),即为:

=172.57元
通常叫公式(1)为“顺扣”,公式(2)为“倒扣”,我们认为公式(1)是错误的,应该否定,不妨举例验证。
假如我们从批发单位购回批发价为1元的货物,物价员加10点计为零售价,即1(元)+1(元)×10%=1.10(元)。我们再将此货批出,本着亏运杂费,亏银行利息,仍按10点批发,不是不赚不赔吗?恰恰事与愿违,按公式...
如何根据零售价格准确计算批发金额,直接关系到批发单位与购货单位的切身利益。据我国当前有关资料介绍,普遍推行以下两种方法计算批发金额。一种方法如公式(1):
批发金额==零售金额×(1-协商扣率)
协商扣率,通称为“批发点子”。例如:口杯零售价每个0.75元,批出260个,协商批发点子13点,求批发金额。
按公式(1),则为:
批发金额=0.75(元)×260×(1-13%)
=195×87%
=169.65(元)
另一种方法,如公式(2):

上例代入该公式(2),即为:

=172.57元
通常叫公式(1)为“顺扣”,公式(2)为“倒扣”,我们认为公式(1)是错误的,应该否定,不妨举例验证。
假如我们从批发单位购回批发价为1元的货物,物价员加10点计为零售价,即1(元)+1(元)×10%=1.10(元)。我们再将此货批出,本着亏运杂费,亏银行利息,仍按10点批发,不是不赚不赔吗?恰恰事与愿违,按公式
(1):
批发金额=1.10(元)×(1-10%)
=1.10(元)×90%
=0.99(元)
这样就赔了1分。
例:购进商品一批,批发单价为1.044元,批零差15点。物价计算零售价为1.044(元)×15%+1.044(元)=1.20(元),我们再本着不赚不赔,按15点批出,用公式(1)计算:
批发金额=1.20(元)×(1-15%)
=1.20(元)×85%
=1.02(元)
从上述例子看出,扣率越高,差额越大。如某批发部洗衣粉每箱批价13元,批发员与购货方协商扣率4点。
用“顺扣”,即:
批发金额=13(元)×(1-4%)
=13(元)×96%
=12.48元
用“倒扣”,即:

由此验证,方法不对,结果两样。经反复验证,计算批发额的正确公式,应采用公式(2)即“倒扣”法。
我们设计了《批发对应相乘数表》(附后),即按协商批发点子,找其“对应相乘数”乘以零售金额即是批发金额。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