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刊讯:财政部11月10日发出:《关于编审1982年国营工业企业年度决算的若干规定》。现全文刊载如下:
为了把一九八二年度国营工业企业年度决算的编审工作做好,特作以下规定:
一、加强对决算编审工作的领导。国营工业企业年度决算是国家财政决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综合财务反映,为研究国民经济情况提供重要的依据。编好审好年度决算,对于企业整顿,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基层企业、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各级财政部门和利润监缴机关,都必须认真对待,切实抓好年度决算的编审工作。要加强领导,组织力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各项财政经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完成编报决算的任务。
二、抓紧搞好年终财产的清查盘点工作。所有基层企业,在年度终了前,要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专项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核对,帐外财产物资要入帐。将各项存款、借款与银行核对清楚。要对所有应收、应付、暂收、暂付等往来款项,与有关单位、个人查对清楚,要认真清理回收、结算。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在清查盘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尽可能在年度决算前处理完毕,及时调整帐...
本刊讯:财政部11月10日发出:《关于编审1982年国营工业企业年度决算的若干规定》。现全文刊载如下:
为了把一九八二年度国营工业企业年度决算的编审工作做好,特作以下规定:
一、加强对决算编审工作的领导。国营工业企业年度决算是国家财政决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综合财务反映,为研究国民经济情况提供重要的依据。编好审好年度决算,对于企业整顿,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基层企业、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各级财政部门和利润监缴机关,都必须认真对待,切实抓好年度决算的编审工作。要加强领导,组织力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各项财政经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完成编报决算的任务。
二、抓紧搞好年终财产的清查盘点工作。所有基层企业,在年度终了前,要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专项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核对,帐外财产物资要入帐。将各项存款、借款与银行核对清楚。要对所有应收、应付、暂收、暂付等往来款项,与有关单位、个人查对清楚,要认真清理回收、结算。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在清查盘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尽可能在年度决算前处理完毕,及时调整帐目。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税务部门,都要协助企业做好这项工作。
企业财产清查盘点和处理情况,要有书面报告随同决算报告一并报送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
三、严肃处理企业的财产损失。企业当年发生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专项资产的盘盈盘亏,都应核实数额,查清原因。需要追回的损失,要及时解决。发现的贪污盗窃线索,要认真清查处理。需要核销的损失,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报经审查批准后,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列入当年决算。
四、认真核实企业的产品成本。在编制年度决算过程中,企业要核实产品产量、原材料消耗、工资和费用,正确计算各种产成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的成本和产品销售成本。凡不应列入成本的开支,以及应由各项专用基金开支的费用,均应剔除,严禁乱挤乱摊成本。待摊和预提费用、材料价格差异,必须按照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处理。严禁利用费用的待摊、预提和材料价格差异的分配,人为地假报成本和盈亏。凡是在这方面核算错了的,都要改过来。
五、严格控制企业的营业外支出。企业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必须按财政部规定和批准的支出项目和内容填列,不得另立项目,扩大支出范围。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如由于对方单位撤销或欠款的职工死亡,在取得有关单位证明,报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才能作为呆帐损失,列作营业外支出。
六、正确核算企业盈亏和利润分配。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各项收入都要在年终前抓紧收回。凡是已经实现的收入都要列入年度决算。要根据核实的各项收入、销售成本,应缴税金和营业外收支,准确计算企业的利润或亏损。对企业利润的各项抵留,基层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各级财政部门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省、市、自治区财政厅(局)批准的范围处理。
企业用各种专项借款进行的建设项目,在年终决算前也应进行一次检查。如工程还在进行中已经发现无投产价值,或投产后因能源、市场等情况变化,不能产生预期的经济效益,应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企业用利润归还各项专项借款,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经财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办理。
七、清算、核对各项预算缴拨款项。企业应交预算的利润、资金占用费、折旧基金、税金都应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交财政,任何部门、单位都不得拖欠、挪用、坐支、截留。
企业已缴预算的利润、资金占用费、折旧基金和已收到的弥补亏损、定额补贴,应编制缴库、退库对帐单,并与金库、利润监交机关核对清楚,签证后随同决算上报。
对超计划亏损和计划外亏损的弥补,要从严掌握,除了确属于客观原因造成的以外,对管理混乱、损失浪费严重而又没有积极进行整顿的亏损企业,应由企业提出整顿措施和限期扭亏规划,经有关财政部门审查后再予处理。对于少数由于盲目生产,或违反财经纪律情节严重的亏损企业,以及已经有关领导部门决定停产的产品仍继续生产发生的亏损,坚决不予弥补。
八、编好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是决算报告的组成部分。所有基层企业和各级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都必须逐级编报财务情况说明书,随同决算报表一并上报。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各项经济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和与上年度对比情况,以及增减的分析。着重说明本年利润(或亏损)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因素;产品成本降低或上升的原因;流动资金占用增减情况和周转加速或缓慢情况;固定资产、专用拨款、专用基金、专项借款的使用效果。
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将汇总决算中汇编企业的户数、国家固定基金、流动基金、各项专用基金、各项专项借款、未交利润、多弥补亏损、未交折旧基金的年初数与上年决算数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企业决算反映的财政缴拨款与财政决算实际收支数不一致的原因,都应逐项详加说明。
财务情况说明书,还应说明一年来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改进情况、存在问题和今后如何提高经济效益的意见。
九、做好企业决算的审查工作。企业在编制决算以前,要充分作好准备工作。决算正式上报以前,要经过企业领导、总会计师、财务部门负责人进行企业自审核实后上报。
利润监交人员、财政专管员、财政驻厂员应协助企业编好决算,并就地进行初审。在初审中发现问题,应向企业及时提出,尽量与企业取得一致意见。意见不一致时,可以暂按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意见编报决算。利润监交机关同时应将双方有争议的问题签注意见,随同企业决算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批处理。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对企业决算进行严肃认真地审查,发现问题,随时纠正,保证决算的质量并及时汇编上报。
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在决算编报过程中,要及时交流经验,进行总结评比,表彰先进,推动工作。
物资、供销、交通、商业、外贸、农收、文教等其他非工业企业,年度决算的编审,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更正
本刊第七期刊登的《美国公认审计准则》简介一文中(一)一般准则第三项应改为“在执行审计工作和撰写审计报告时,务必做到精心细致,认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