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根据《工商税条例(草案)》的规定,工业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按照产品的销售收入计算交纳工商税。委托工业企业加工的产品应如何计算纳税?
答:委托工业企业加工的产品,一般应当按照加工企业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计算出计税金额,依照规定的税率交纳工商税。如果加工企业没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应该组成相应的计税价格计算交纳工商税。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是:
计税价格=(原材料成本+工缴费)+(1-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中的原材料成本,应当是委托方委托工业企业加工产品时帐面上记载的原材料实际成本。
组成计税价格中的工缴费,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部门以原料及主要材料或半成品委托工业企业加工产品而付给受托方的加工费。
问:为什么组成的计税价格中不加利润?
答:一般来说,工业企业销售产品的价格包括产品的成本、利润和税金。由于委托加工产品的组成计税价格中的工缴费已经包含了加工企业的合理利润,所以组成计税价格不再另加利润。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税处)
问:根据《工商税条例(草案)》的规定,工业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按照产品的销售收入计算交纳工商税。委托工业企业加工的产品应如何计算纳税?
答:委托工业企业加工的产品,一般应当按照加工企业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计算出计税金额,依照规定的税率交纳工商税。如果加工企业没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应该组成相应的计税价格计算交纳工商税。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是:
计税价格=(原材料成本+工缴费)+(1-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中的原材料成本,应当是委托方委托工业企业加工产品时帐面上记载的原材料实际成本。
组成计税价格中的工缴费,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部门以原料及主要材料或半成品委托工业企业加工产品而付给受托方的加工费。
问:为什么组成的计税价格中不加利润?
答:一般来说,工业企业销售产品的价格包括产品的成本、利润和税金。由于委托加工产品的组成计税价格中的工缴费已经包含了加工企业的合理利润,所以组成计税价格不再另加利润。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