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实行计件工资的企业应当如何提取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答】关于计提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的工资总额问题,财政部在(79)财企字657号文中作了规定,应按扣除各种奖金后的工资总额计算。目前在一些实行经济责任制的企业,对一部分工人实行了计件工资,有的企业还试行了提成工资、浮动工资等其它工资形式。这部分超额工资是否包括在工资总额内计提各项基金的问题,财政部于1981年在财企字第547号文中进一步作了规定,即: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浮动工资等,其所得超过标准工资的部分,也应视同奖金,从工资总额中扣除后再计提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财政部工交司制度处)
【问】执行新的《国营工业企业会计科目》后,改建、扩建固定资产在会计上如何处理?
【答】企业将固定资产交付建设单位进行改建、扩建时,应先按原价将固定资产转为未使用固定资产列帐。改建、扩建完成后,应将原来的固定资产原价,加上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减去残料变价收入的数额,作为改建、扩建后固定资产的全部原价。现举例说明于下:
假定企业对锅炉房进行改建、扩建,全部固定资产原价60,000元,其中锅炉一台原价50,000元,房屋...
【问】实行计件工资的企业应当如何提取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答】关于计提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的工资总额问题,财政部在(79)财企字657号文中作了规定,应按扣除各种奖金后的工资总额计算。目前在一些实行经济责任制的企业,对一部分工人实行了计件工资,有的企业还试行了提成工资、浮动工资等其它工资形式。这部分超额工资是否包括在工资总额内计提各项基金的问题,财政部于1981年在财企字第547号文中进一步作了规定,即: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浮动工资等,其所得超过标准工资的部分,也应视同奖金,从工资总额中扣除后再计提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财政部工交司制度处)
【问】执行新的《国营工业企业会计科目》后,改建、扩建固定资产在会计上如何处理?
【答】企业将固定资产交付建设单位进行改建、扩建时,应先按原价将固定资产转为未使用固定资产列帐。改建、扩建完成后,应将原来的固定资产原价,加上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减去残料变价收入的数额,作为改建、扩建后固定资产的全部原价。现举例说明于下:
假定企业对锅炉房进行改建、扩建,全部固定资产原价60,000元,其中锅炉一台原价50,000元,房屋原价10,000元,已提折旧45,000元。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残料变价收入1,500元,改建、扩建支出65,000元(其中新购锅炉一台55,000元,安装成本5,000元,房屋翻修费用5,000元),全部用更新改造资金支付。会计分录如下。
(1)将改建、扩建的锅炉房转作未使用固定资产:
借(增):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 60,000
贷(减):固定资产一生产用固定资产 60,000
(2)发生改建、扩建支出:
借(增):专项工程支出 65,000
贷(减):专项存款等科目 65,000
(3)发生残料变价收入:
借(增):专项存款等科目 1,500
贷(减):专项工程支出 1,500
(4)改建、扩建完工,交付生产单位:
借(增):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 63,500
贷(增):固定基金—企业固定基金 63,500
同时冲转专用基金:
借(减):专用基金—更新改造资金 63,500
贷(减):专项工程支出 63,500
(5)将锅炉房交付使用:
借(增):固定资产—生产用固定资产 123,500
贷(减):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 123,500
(财政部会计制度司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