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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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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国务院国发(1981)70号文件《批转国家经委等部门关于降价处理超储积压钢材和机电产品报告的通知》下达后,有些企业在计算处理超储积压钢材和机电产品降价损失时,将手续费也包括在其中,这样做是否合理?
答:按照国务院国发(1981)70号文件的规定,企业降价销售超储积压钢材和机电产品所发生的损失,首先冲销国家基金,自有流动资金冲完后仍有不足的,再冲销银行贷款。如果将手续费也包括在降价损失之中,就掩盖了企业经营管理的真实情况,容易造成企业利润的虚假和国家资金的流失。因此,降价损失只限于按新价实际销售的产品数量乘以老价与新价的差额部分,不应包括手续费和其他销售费用。(财政部工交司制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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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