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工业企业专用借款的借入、偿还和利息支出,在帐务上如何处理?
〔答〕工业企业专用借款的利息支出有三种情况:
一,小型技措借款、轻纺工业技措借款等专用借款的利息支出,规定由生产成本负担,记入企业管理费。用这些借款进行的专项工程成本中(即“专项工程支出”科目内),不包括上项利息支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也不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二、更新改造借款、大修理借款等专用借款的利息支出,规定由更新改造资金、大修理基金等专用基金开支,应冲减这些专用基金。用这些借款进行的专项工程成本中(即“专项工程支出”科目内),也不包括利息支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也不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三、其余规定由增加的利润等支付的专用借款利息支出,发生利息支出时,应记入“专项工程支出”科目,但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此项利息支出不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以上三种情况的会计分录如下:
(1)借入专用借款:
借(增),专项存款
贷(增):专用借款
(2)用专用借款进行专项工程:
借(增):专项工程支出——未完专项借款工程支出
贷(减):专项存款
(3)发生利息支出,由银行在...
〔问〕工业企业专用借款的借入、偿还和利息支出,在帐务上如何处理?
〔答〕工业企业专用借款的利息支出有三种情况:
一,小型技措借款、轻纺工业技措借款等专用借款的利息支出,规定由生产成本负担,记入企业管理费。用这些借款进行的专项工程成本中(即“专项工程支出”科目内),不包括上项利息支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也不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二、更新改造借款、大修理借款等专用借款的利息支出,规定由更新改造资金、大修理基金等专用基金开支,应冲减这些专用基金。用这些借款进行的专项工程成本中(即“专项工程支出”科目内),也不包括利息支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也不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三、其余规定由增加的利润等支付的专用借款利息支出,发生利息支出时,应记入“专项工程支出”科目,但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此项利息支出不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以上三种情况的会计分录如下:
(1)借入专用借款:
借(增),专项存款
贷(增):专用借款
(2)用专用借款进行专项工程:
借(增):专项工程支出——未完专项借款工程支出
贷(减):专项存款
(3)发生利息支出,由银行在存款中拨付时:
第一种情况:
借(增):企业管理费
贷(减):银行存款
第二种情况:
借(减):专用基金
贷(减):专项存款
第三种情况:
借(增):专项工程支出——已完专项借款工程支出
贷(减):银行存款
(4)专项工程完工,交付生产验收使用:
第一种情况:
借(增):专项工程支出——已完专项借款工程支出(不包括利息支出)
贷(减):专项工程支出——未完专项借款工程支出
同时,将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登记入帐:
借(增):固定资产(不包括利息支出)
贷(增):固定基金——待转固定基金
第二种情况中用大修理借款进行的工程完工:
借(减):专用基金——大修理基金(不包括利息支出)
贷(减):专项工程支出——未完专项借款工程支出
第二种情况中用更新改造借款进行的工程完工:
借(减):专用基金——更新改造资金(不包括利息支出)
贷(减):专项工程支出——未完专项借款工程支出
同时,将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登记入帐:
借(增):固定资产(不包括利息支出)
贷(增):固定基金——企业固定基金
第三种情况:
借(增):专项工程支出——已完专项借款工程支出(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
贷(减):专项工程支出——未完专项借款工程支出
同时,将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登记入帐:
借(增):固定资产(不包括利息支出)
贷(增):固定基金——待转固定基金
(5)归还专用借款:
第一、三种情况:
借(减):专用借款
贷(减):银行存款(用利润归还)
第二种情况:
借(减):专用借款
贷(减):专项存款(用专用基金归还)
同时,冲转专项工程支出:
第一种情况:
借(增):利润分配
借(减):应交资金占用费等
贷(减):专项工程支出——已完专项借款工程支出(不包括利息支出)
第三种情况:
借(增):利润分配
借(减):应交资金占用费等
贷(减):专项工程支出——已完专项借款工程支
出(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
同时,在第一、三种情况下,应结转固定基金:
借(减):固定基金——待转固定基金(不包括利息支出)
贷(增):固定基金——国家固定基金
企业由于没有实现经济效果,到期不能用增加的利润偿还借款,按照规定用更新改造资金、企业基金等专用基金偿还时,应改为:
借(减):专用借款
贷(减):专项存款
同时:
借(减):专用基金——更新改造资金等
贷(减):专项工程支出——已完专项借款工程支出
借(减):固定基金——待转固定基金
贷(增):固定基金——企业固定基金
(财政部会计制度司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