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老矿长坚持学习财会知识已经一年多了,在今天的业务学习会上,他给大家提了个问题,即上个月的资金平衡表中发出商品是1,359,150元,可结算借款只有955,305元,两个数差这么大是咋回事?
在座的青年同志听了都面面相觑,谁也不作声,因为他们只知道通过银行办理托收的发出商品,可以取得银行结算借款,但为什么两个数不等,却没分析过。大家都不约而同地转向已经过了退休年龄仍坚持工作的老会计。老会计想,这也难怪大家,过去自己对这个问题只从制度规定上讲过,却没有联系实际讲解。于是他翻了翻有关的核算资料,给大家讲起来。
这两个数的差额403,845元,是我们矿发出了商品没有得到结算借款的数额,它是由以下几个因素造成的。
1.一般说当天发出商品的货款要在第二天才能到银行办理托收,所以每逢月末那一天发出商品的货款,由于要在次月一日才能到银行办理托收,因此那一天的发出商品,按工厂成本计算的货款和代垫运杂费,当月就得不到结算借款了。我矿上月末那天,按工厂成本计算的发出商品的价款和代垫运杂费是69,840元。有时月末遇着星期天,那就要有两天的发出商品得不到借款。
2.开户银行根据我矿与客户的具体情况,确定货款的平均...
老矿长坚持学习财会知识已经一年多了,在今天的业务学习会上,他给大家提了个问题,即上个月的资金平衡表中发出商品是1,359,150元,可结算借款只有955,305元,两个数差这么大是咋回事?
在座的青年同志听了都面面相觑,谁也不作声,因为他们只知道通过银行办理托收的发出商品,可以取得银行结算借款,但为什么两个数不等,却没分析过。大家都不约而同地转向已经过了退休年龄仍坚持工作的老会计。老会计想,这也难怪大家,过去自己对这个问题只从制度规定上讲过,却没有联系实际讲解。于是他翻了翻有关的核算资料,给大家讲起来。
这两个数的差额403,845元,是我们矿发出了商品没有得到结算借款的数额,它是由以下几个因素造成的。
1.一般说当天发出商品的货款要在第二天才能到银行办理托收,所以每逢月末那一天发出商品的货款,由于要在次月一日才能到银行办理托收,因此那一天的发出商品,按工厂成本计算的货款和代垫运杂费,当月就得不到结算借款了。我矿上月末那天,按工厂成本计算的发出商品的价款和代垫运杂费是69,840元。有时月末遇着星期天,那就要有两天的发出商品得不到借款。
2.开户银行根据我矿与客户的具体情况,确定货款的平均回收期为14天。15天以上尚未回收的托收款项,银行照规定不予借款。我们在上月17日至30日向银行办理的托收(实际发货日期是上月16日至29日),得到了银行借款。而上月16日以前发出的商品,月末余额是12,900吨,按工厂成本计算的货款和运杂费共为345,010元,没有得到借款。
3.银行是按照计划工厂成本给我们借款的,而上个月我矿每吨实际成本超计划0.15元,按14天的发出商品总量35,500吨计算,实际成本超过计划成本的部分5,325元,未得到银行借款。
4.我们为客户垫付的运杂费,是根据实际发生数随同货款一起托收的,银行是按预计数借款的,而实际与预计往往有出入。上个月我们实际垫付的运杂费小于银行按预计数给予的借款,多得了借款3,550元。计算方法是:
(预计吨煤垫付运杂费3.50元×35,500吨-实际垫付运杂费120,700元)
5.我们到银行办理托收,是根据销货发票总额和垫付运杂费,而银行只能按计划工厂成本及预计垫付的运杂费给予借款,这两者有差额。为了简化结算借款的计算手续,我们事先与银行共同商定了一个结算借款的折扣率,折扣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根据这个折扣率,我们可以按托收总额的90%借到结算借款。但托收总额中的售价及垫付运杂费有了变动,就会影响到结算借款发生增减变化。上月份可以得到借款的发出商品量是35,500吨,实际平均售价是26.50元,每吨比计划售价高出0.50元,所以多得借款15,975元(0.50元×35,500×90%);另外由于实际垫付运杂费比预计数减少3,550元,这方面又少得借款3,195元(3,550元×90%)。
以上五个方面,就是发出商品和结算借款相差403,845元的全部因素。通过这样的分析,大家都豁然开朗了。
老会计说完,一个青年同志看了看自己的笔记本,他拿着笔指着本子说:这垫付运杂费,一方面多得3,550元,一方面又少得3,195元,两数相抵只差355元,正好是第四个原因的10%。我看这个问题不大。老矿长接着说:对!我看关键还是研究研究逾期没有回收的问题,这对我们的影响太大了。老矿长这种认真的学习精神,对大家学习业务是一个很大的鞭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