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9 作者:柳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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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在四个现代化建设中,有两个十分重要的问题需要解决。一是要提高宏观的经济效果。就是要合理地安排积累与消费、生产建设与人民生活、农轻重与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促进各项事业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在国民经济全局上合理摆布,综合平衡,争取较好的经济效果。二是要提高微观的经济效果。就是要充分调动各个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合理安排生产和组织商品流通,努力提高科学技术水平,改善经营管理,在各个经济组织的局部上精打细算,挖掘内部潜力,争取较好的经济效果。大力提高宏观和微观经济效果,是保障国民经济稳定、持久增长的必要条件,是逐步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带关键性问题。
改革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是提高微观经济效果并对宏观经济产生深刻影响的一项重大措施。改革的基本目标是要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的收入分配关系,使企业具有一定的机动财力,成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充满活力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目前在小范围试点的国家征税、企业留利的形式,就是实现上述目的的一种尝试。实行这种办法,企业再生产所需的各种资金,除大型基建项目外,均在留给企业的利润和折旧基金中解决,国家不再拨款。企业资金不足,可向银行申请贷款,有借...
我国在四个现代化建设中,有两个十分重要的问题需要解决。一是要提高宏观的经济效果。就是要合理地安排积累与消费、生产建设与人民生活、农轻重与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促进各项事业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在国民经济全局上合理摆布,综合平衡,争取较好的经济效果。二是要提高微观的经济效果。就是要充分调动各个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合理安排生产和组织商品流通,努力提高科学技术水平,改善经营管理,在各个经济组织的局部上精打细算,挖掘内部潜力,争取较好的经济效果。大力提高宏观和微观经济效果,是保障国民经济稳定、持久增长的必要条件,是逐步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带关键性问题。
改革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是提高微观经济效果并对宏观经济产生深刻影响的一项重大措施。改革的基本目标是要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的收入分配关系,使企业具有一定的机动财力,成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充满活力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目前在小范围试点的国家征税、企业留利的形式,就是实现上述目的的一种尝试。实行这种办法,企业再生产所需的各种资金,除大型基建项目外,均在留给企业的利润和折旧基金中解决,国家不再拨款。企业资金不足,可向银行申请贷款,有借有还。这种财务体制,不仅可以激发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挖掘企业内部潜力,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而且由于企业不再交利,国家不再拨款,可以大大减少各级政府对企业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国家对企业的引导,除了加强统一计划的指导和必要的行政干预以外,主要通过税收、价格、利息等经济杠杆,发挥鼓励和限制的作用,合理地调节企业的产品生产和国家与企业的收入分配关系。
企业财务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需要花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为了有计划有领导地实现既定的改革目标,在步骤上大体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实行企业基金制度,这项改革已从1978年起在国营企业中全面实行。二是实行利润留成制度,这项改革从1979年开始正在一部分国营企业中试点。三是实行国家征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制度,这项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目前只能在少数企业中进行试点。
当前,我们正在进一步贯彻以调整为中心的“八字”方针,企业财务体制改革,必须服从经济调整,既积极,又稳妥。所谓积极,就是要坚定不移地实行改革,只要条件具备,就应向着既定的目标前进,不能动摇。所谓稳妥,就是要摸着石头过河,看准了再改。不能因为改革影响宏观经济效果,影响经济的稳定,影响市场物价和人民生活。我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很不平衡,情况十分复杂。而企业财务改革又是涉及到经济活动各个方面的重大问题。再加上我们的经济管理水平不高,对改革缺乏经验,在从原来的体制向新体制转变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许多实际问题,需要逐一加以解决,因此,企业财务改革决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不是一下子就能改过来的。在历史上几次大的经济体制改革,凡是一哄而起的,都是不成功的,都给国民经济、人民生活带来了损失。所以,企业财务改革必须实行这样一个原则:决心要大,步子要稳。
改革企业财务体制同当时的财政、经济形势有着紧密的联系。一般来说,在国民经济比例关系比较协调,生产、流通渠道比较畅通,国家财政、经济状况较好的情况下,企业独立经营的范围可以宽一些,财权也可以多下放一些;在国民经济比例关系失调,生产、流通渠道不太畅通,经济、财政状况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企业独立经营的范围不宜太宽,财权也不能下放太多,而且在某些方面还必须适当集中。目前,我国正处于调整时期,从现实的经济、财政情况来看,企业财务改革应当着重强调稳妥一些,步子不能太快。要放慢速度,防止急躁冒进。这是因为:
一、改革必须为调整服务,在经济调整没有完成以前,企业财务改革的速度不能太快。“调整、改革、整顿、提高”,调整是关键。调整经济,就是要把严重失调的比例关系改变过来,把不合理的经济结构改变过来,拉长短线,压缩长线,综合平衡,逐步实现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调整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中心环节,是第一位的任务。改革必须为调整服务,只有搞好调整,才能为改革创造条件,保证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但是,从近两年的执行情况看,许多地方不是突出调整,而是突出了改革。在改革中只是突出了财务。这就不能不给经济调整带来一定的影响。
最近,从宏观经济方面反映出来一些情况,值得我们注意。一是国家财政发生赤字,而企业由于下放财权,手里的钱结余很多,银行存款大量增加。二是国家预算内基建投资一再压缩,而预算外基建投资却成倍增长。总的基建规模不仅没有压缩下来,而且越来越大了。预算外基建投资扩大,主要是下放财权的结果。三是加工工业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能源工业的增长速度,能源工业和加工工业比例失调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两年给企业增加的财力,主要用在了扩大加工能力方面。四是社会购买力的增长大大超过了社会商品可供量的增长,市场物价有所上升。在增加的购买力中,奖金、津贴占了很大比例。宏观经济暴露出来的这些问题,反映在微观上,就是许多企业由于能源、原材料供应不足,停停打打,吃不饱,不能正常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些企业利润水平很低,或者发生亏损;有些企业主观上虽要搞好经营管理,但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不能增产增收。这种情况给进一步改革企业财务体制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办法是要抓好经济调整。通过压缩基本建设战线和对消耗能源、原材料多、产品质量差、成本高,或同大企业争原料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让生产条件较好的企业吃饱喝足,充分发挥它们的优势,正常地进行生产和经营。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改革,才能充分发挥改革的积极作用。在经济调整没有完成以前,如果我们继续大幅度地下放财权,这只能助长比例失调,增加经济调整的困难,对稳定经济、稳定市场价格是不利的。因此,微观经济的改革必须服从宏观经济的调整,企业的局部利益必须服从国民经济全局的利益。只有把全局搞好了,局部才能搞好,才能不断地发展。当然,调整和改革不是对立的,也不是说要等到调整好了才能进行改革。但是改革一定要有利于调整。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这样一个事实:符合经济调整和宏观经济要求的改革,带来的是积极性;不符合经济调整和宏观经济要求的改革,带来的则是盲目性。
二、前个时期企业财务改革进展较快,需要认真总结经验,扬长避短,才能更好地前进。前个时期各方面对改革企业财务体制的积极性很大,热情很高。到1980年底,除已全面实行企业基金制度外,全行业实行利润留成和利润包干的有商业、建筑、农牧、军工企业和新华书店、电影公司等文教企业。国营工业企业试行利润留成的有6,600多个,占总户数的16%。因为这些企业都是些大户,它们的产值约占60%,利润约占70%。此外,对微利和亏损企业,各地根据具体情况也采取了多种形式的改革措施。总的来讲,企业财务改革的效果是好的。许多企业改革以后,调动了积极性,加强了管理,促进了增产增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在试行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需要认真地研究解决。例如,企业财务改革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仅仅为了扩“钱”;在目前情况下,国家与企业的收入分配关系究竟摆在什么水平上比较合适;企业财务改革同经济调整、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立法又是什么关系,等等。在这些问题上,认识还很不一致,做法五花八门。现在有些地方实际上是“择优选用”,哪个办法对自己有利,就按哪个办法执行,这就失去了改革的目的和意义了。这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应当认真地总结一下,以便统一思想认识,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切实解决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扬长避短,使企业财务改革更加健康地向前发展。
三、企业财务改革必须考虑国家财力的可能,量力而行。企业财务改革,从根本上讲,就是要适当调整国家与企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国家得多少,企业留多少,不仅要考虑企业的实际需要,而且要考虑国家财力的可能。在目前国家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下放财权只能量力而行,幅度不可能很大。应该指出的是,现在有些地方在进行利润留成和“国家征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试点中,留给企业的利润过大,有的甚至比原来实行的办法高出一、二倍。如果全国都象他们这样搞法,就会大大减少财政收入,扩大财政赤字,影响经济调整和经济稳定,影响市场物价和安定团结。所以在企业财务改革中,必须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的利益,坚决反对那种只顾企业利益,不顾国家利益的错误做法。地方和企业都要体谅国家的困难,不能挖财政,更不能用扩大赤字的办法来扩大企业财权。
目前,有些地方正在进行企业“国家征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试点,更应持慎重态度,稳步前进。为了搞好这一改革,我认为应当实行以下一些原则:(1)现有的财政收入不能减少,征税后留给企业的利润只能相当于利润留成水平,企业应从增产增收中得到好处。(2)试行的范围要严格控制。在目前要着重抓好现有试点企业的工作,总结经验,巩固提高,防止一哄而起。(3)进行试点的地区,现行“分灶吃饭”的财政管理体制和收支划分比例不变。从目前国家财政、经济情况出发,对企业试行“国家征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作这样一些规定是必要的。
四、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是经济管理体制的综合反映,在经济管理体制没有全面改革以前,不可能全面完成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改革。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是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管理的一种管理制度。采用什么样的财务管理体制,首先决定于国家对企业实行什么样的经济管理体制。在历史上,我们既实行过集权型的财务管理体制,也实行过分权型的财务管理体制,这些都是根据当时的经济管理体制确定的。我们只能从财务改革入手,去促进和推动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决不能以财务体制改革代替经济体制改革。
经济体制改革,就大的方面来说,有计划、物资、基建、价格、劳动工资、财务等等许多方面。但是截至目前,试行面比较宽,影响比较大的只有财务改革一项。由于财务改革走得快,经济改革走得慢,在经济生活中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例如,(1)由于价格上的不合理,造成利润分配上的不合理,形成企业之间苦乐不均。目前,企业的利润水平受价格的影响很大,利润多的企业不等于经营管理好,利润少或者亏损的企业不等于经营管理差。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在设计利润留成的试行方案时,采取以上年为基数,保证既得利益,作为企业的留利水平。但是这样做的结果,又出现了利润大的企业留利水平低,利润小的企业留利水平高的现象,即所谓“鞭打快牛”。价格不合理,不仅影响财务改革,对调整经济也很不利。有些长线产品价格高,利润大;有些短线产品价格低,利润小,企业为了多得利润,往往把从财务改革中得到的资金投向长线产品,使长线更长,短线更短,影响经济调整。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办法,是要改革价格管理体制和调整一部分产品的价格,使价格基本上反映价值,使利润水平基本上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但是,改革价格体制和调整价格,涉及面很广,不是短期间所能解决的。(2)由于下放了财权,钱物脱节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了。在实行企业基金和利润留成以后,企业手里的钱多了,但是买不到自己需要的材料、物资,只好存在银行里,或者找到一点买一点,拖拖拉拉,一个不大的项目要搞好几年才能完成。资金分散、拉长战线、投资效果差的情况相当普遍。如果把这些钱用于奖金、津贴等职工生活,扩大消费基金,则又增加了市场的压力,又会引起物价的波动,不利于稳定经济。(3)由于缺乏计划引导,企业资金在使用上盲目性很大,出现了不少重复建设的项目。以小挤大,以落后挤先进,以新挤老的问题十分突出。有些地方甚至不执行计划调拨的制度,把农副产品原料截留自用,造成一些大厂停工待料,影响生产。这些情况说明,企业财务体制的改革,必须以经济体制的改革为基础,必须结合经济体制的改革一起进行,才能更好地发挥财务改革对生产建设的积极作用。否则,欲速则不达,对经济不仅无益,而且是有害的。
五、扩大企业财务自主权必须以经济立法为前提,只讲自主权,不讲经济立法,不可能真正实现经济权力、经济责任和经济利益的三结合。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企业的自主权,是在计划指导下的自主权,我国企业的独立性,是在遵守国家法制前提下的相对独立性。扩大企业自主权,决不能搞自由经营,决不能妨碍宏观的经济效果。只有这样,才能把企业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引向正确的方向,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就是在标榜自由经营的资本主义国家,企业也不是完全自由的,它受着政府规定的各种经济法律的制约,并受到政府严格的监督。
从我国的情况来看,经济立法很不健全,法制观念十分薄弱。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两种现象:一是无法可依。许多应当建立的经济法律还没有建立起来。现在无论在生产、流通和分配领域,都急需建立一些基本的经济法规,如工厂法、商业法、价格法、会计法、成本法、折旧法等等。明确规定企业的经济权力、经济责任和经济利益,这是建立正常的经济秩序,保证经济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在扩大企业自主权以后,这个问题就更加重要了。二是有法不依。有些领导干部不执行国家的统一规定,自立章法。有些企业任意违反财经纪律,破坏财经制度,乱挤成本,不守合同,挤占国家收入。对于这些违法乱纪的行为,很少受到法律的制裁。只要经济权力和经济利益,而不需承担经济责任,这是极不正常的现象。
健全经济立法、加强法制观念是当务之急。如果没有经济立法和必要的计划引导、行政干预,下放给企业的财权,就会成为冲击计划,冲击物资,冲击市场,破坏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的一个不稳定因素。建立经济立法和严格遵守法制,就是要把企业的财力引向正确的方向,使之有利于国民经济,造福于人民。企业不仅应当享受合理合法的经济权力和经济利益,而且应当积极承担应尽的社会义务和经济责任。应当上交的税利要及时如数上交;使用国家资金要交纳占用费;损失浪费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财务改革后,收入增长的企业应当多得好处;收入减少的企业应当相应少得好处。现行法规中不适应生产发展的部分,应当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地进行改革。在没有新的规定以前,仍应继续执行,坚持先立后破。只有这样,才能克服在扩大企业自主权以后出现的盲目性和混乱状况,在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果。
如上所述,改革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必须十分周密地考虑到它同各方面的关系,并同其他方面的改革结合起来进行,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从历史上看,在有些时候,经济体制的改革和重大经济问题的决策,由于受左倾思想的影响,往往失之过急,匆匆忙忙作出决定,结果吃了大亏。我们现在进行的企业财务改革,务必要吸取历史教训,宁可搞稳一些,不要搞“冒”了。这样看起来似乎慢一些,但是可以避免走弯路,效果会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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