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全国企业的清产核资正在进行核资后的资金补充、余缺调剂和银行贷款的划转工作。这项工作是完成清产核资的一个重要步骤,关系到企业定额流动资金增补的兑现和企业之间流动资金多余和不足的调剂,涉及面广,业务性强,情况也比较复杂,需要做扎实的过细的工作。
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根据当前国家财力状况,这次核资后应补充企业的定额流动资金,不是由财政拨款解决,而是采取资金划转的办法,从银行的超定额贷款中划出一部分来,作为企业的定额贷款;有的则是在企业之间,根据流动资金的多余或不足,进行必要的余缺调剂。这些工作是比较复杂的,涉及到各级财政部门、银行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基层企业。各自要做的具体工作很多,不管那一个环节的工作不协调好,就会影响整个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有关部门一定要同心协力,互相配合,都要从搞好清产核资,帮助企业把资金搞活,促进生产发展和商品流通的全局出发,协商研究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不要因枝节问题而影响资金的划转。各级清产核资领导机构,特别要主动地组织好这方面的工作,协调动作,交流经验,尽快完成资金划转的任务。
从实际出发,因地因事制宜。由于目前各地区清产核资工作的进度有快...
目前,全国企业的清产核资正在进行核资后的资金补充、余缺调剂和银行贷款的划转工作。这项工作是完成清产核资的一个重要步骤,关系到企业定额流动资金增补的兑现和企业之间流动资金多余和不足的调剂,涉及面广,业务性强,情况也比较复杂,需要做扎实的过细的工作。
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根据当前国家财力状况,这次核资后应补充企业的定额流动资金,不是由财政拨款解决,而是采取资金划转的办法,从银行的超定额贷款中划出一部分来,作为企业的定额贷款;有的则是在企业之间,根据流动资金的多余或不足,进行必要的余缺调剂。这些工作是比较复杂的,涉及到各级财政部门、银行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基层企业。各自要做的具体工作很多,不管那一个环节的工作不协调好,就会影响整个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有关部门一定要同心协力,互相配合,都要从搞好清产核资,帮助企业把资金搞活,促进生产发展和商品流通的全局出发,协商研究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不要因枝节问题而影响资金的划转。各级清产核资领导机构,特别要主动地组织好这方面的工作,协调动作,交流经验,尽快完成资金划转的任务。
从实际出发,因地因事制宜。由于目前各地区清产核资工作的进度有快有慢,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资金管理水平有高有低,流动资金有多有少,财政、银行供应企业资金的比例有大有小,因此,在资金划转工作中,既要贯彻国务院清产核资扭亏增盈领导小组、国家经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国营工交企业清产核资划转定额贷款和国拨流动资金实行有偿占用的通知》中规定的原则和要求,又要结合地区、部门的实际,订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办法,因地因事制宜地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不要搞一刀切。
比如,划转定额贷款的时间,原规定分两次(9月30日和12月31日)划转。有些地区根据清产核资进度,在不影响全国汇总上报的情况下,已经当地财政和银行双方协商,作了一些灵活处理。
又比如,在划转定额贷款的当天,企业没有超定额贷款或者超定额贷款不足应划转数,怎么办?那就要分析原因,如果是因为定额核大了,就应实事求是的调低定额;如果是因为库存物资储备过低或占用了其他资金,就应根据实际情况,先由财政上增拨或通过其他企业调入流动资金或者增加银行贷款来解决。再解决不了,还可以在一定限期内,保留划转定额贷款指标。
再比如,在核定流动资金占用总额和流动资金定额以后,财政应按什么比例供应流动资金?银行应按什么比例发放超定额贷款?这个问题也要根据不同地区、行业、企业的特点,来确定不同的比例。季节性的企业,因为季节性、临时性的需要可以向银行申请临时贷款,它们的定额流动资金占资金总额的比例,一般就应该低于正常生产的企业。即使比例确定以后,银行还可以根据择优贷款的原则,凡是具备贷款条件的,可以不受总额的限制,该贷的就贷;反之,不具备贷款条件的,就不贷。如果用一个比例来套活的情况,就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扯皮和矛盾,影响清产核资工作的开展。
周密规划,做过细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做好资金平衡工作。这次增补企业的资金,一般有两个来源:大多数是从本企业的超定额贷款中划转一部分为定额贷款;少数是从其他企业调入多余的流动资金。有的地方,还要从当年预算中增拨一部分流动资金。资金来源有多种渠道,一个地区、一个部门面对着几十、几百甚至几千个企业。具体到一个企业,超定额贷款能不能划转;多余资金能不能抽出来;当年财政能安排多少资金给老企业,所有这些,都需要一个企业一个企业地进行排队摸底,事先作好资金平衡工作。有的企业资金有多余,应该上交,但是被基本建设或更新改造等专项工程占用了,就应要求企业先用专用基金存款归还上交,或者申请专项工程拨款或贷款来解决。如果企业多余的资金是被其他方面抽调了,就要抓紧催收,确实收不回来的,还要报上级研究处理。如果多余资金被超储积压物资占用了,就要督促企业抓紧处理,或者和银行协商申请超定额贷款。这些,都要做过细的工作,落实好。
在资金平衡工作中,要注意抓重点,集中抓大户。对资金余缺金额不大的,能不调的尽量不调。对一个企业的资金补充,尽可能采用一种方式,以简化手续,减少矛盾。
(2)要下达资金划转的通知。核资指标经过批准后,各级财政、银行或会同主管部门要联合下达划转定额贷款或资金余缺调剂通知书(或证明书),层层下达到基层企业和开户银行,据以进行资金的划转工作。通知书的内容应该包括划转的时间、划转的金额、划转的资金来源和划转方式等。常用的通知书格式如右图:
(3)对口划转或在银行设专户划转。财政、银行部门在具体办理资金划转工作时,可以根据划转资金企业的多少、工作量的大小和时间的长短,采取对口划转或在银行设置专户划转的办法。对口划转,要一个萝卜一个坑,一户一户地对口落实到每个企业,统一规定划转时间,保证做到此增彼减,此贷彼还。设置专户划转的资金,只能用于调剂定额流动资金,绝对不能抽调挪用。在资金划转工作结束后,专户要结平销户。
(4)要做好汇总上报工作。各级清产核资办事机构,财政和银行部门,对辖内的划转资金,要分别和下达的控制指标进行核实,做到不错不乱,逐级汇总,按期上报。企业要根据上级的规定,积极主动的作好资金的划转工作。应当上交的资金,在规定期限内没有上交的,要加收占用费。加收的占用费在企业基金或利润留成资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