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读你刊第六期关于单位主管会计改由财政部门委派的读者来信,有一些不同的看法。
作为一个企业的财务会计负责人,固然应该严格遵守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监督企业日常开支,对不合法的开支应该拒绝支付,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违法乱纪的行为应该坚决进行斗争。但这仅仅是其职责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如何结合企业生产的具体情况,组织企业的经济核算,通过日常工作中积累的大量资料,对企业经济活动情况进行核算分析,发现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挖掘企业潜力,增收节支的具体途径和建议,促进整个企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应该说,这是财会人员更为重要的一项职责。
如果企业财会负责人改由财政部门委派,真如信中所说:“组织领导关系变更后,站的角度不同了”那末他们仅仅对派出机关负责,而超然于企业之外,对改进企业的核算管理可以不关心,可以不负责,这岂不是一种舍本求末的做法。
财会人员的腰杆子能不能硬起来?问题的症结不在于是否由财政部门委派而在于企业的领导同志,在于企业领导同志对财会工作的真正重视和支持。只有企业领导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中,真正认识到财会人员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生产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助手,...
读你刊第六期关于单位主管会计改由财政部门委派的读者来信,有一些不同的看法。
作为一个企业的财务会计负责人,固然应该严格遵守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监督企业日常开支,对不合法的开支应该拒绝支付,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违法乱纪的行为应该坚决进行斗争。但这仅仅是其职责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如何结合企业生产的具体情况,组织企业的经济核算,通过日常工作中积累的大量资料,对企业经济活动情况进行核算分析,发现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挖掘企业潜力,增收节支的具体途径和建议,促进整个企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应该说,这是财会人员更为重要的一项职责。
如果企业财会负责人改由财政部门委派,真如信中所说:“组织领导关系变更后,站的角度不同了”那末他们仅仅对派出机关负责,而超然于企业之外,对改进企业的核算管理可以不关心,可以不负责,这岂不是一种舍本求末的做法。
财会人员的腰杆子能不能硬起来?问题的症结不在于是否由财政部门委派而在于企业的领导同志,在于企业领导同志对财会工作的真正重视和支持。只有企业领导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中,真正认识到财会人员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生产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助手,财会工作才能真正得到重视和支持。
当前,为什么会有一部分领导干部不重视财会工作,不支持财会人员的工作,甚至于当财会人员履行自己职责的时候,有的领导加以岐视,有的给“小鞋”穿,有的公然打击报复,迫使有些财会人员“不敢不低头”,不敢坚持正确意见,只好看领导眼色行事。为什么在社会主义国家还会出现这种不正常现象呢?这固然与某些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知识水平有关,但重要的还在于现行的经济管理体制和干部制度有些缺陷。只有当企业的经营成果与企业领导和群众有切身利害关系的时候,领导干部才会主动地支持财会工作。但要做到这一点,还要有一个过程。当前,首先应该切实贯彻国务院颁发的《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保障财会人员正常进行工作,行使国家赋予他们职责范围内的权力。其次,《条例》第六章的规定:“会计主管人员一律由上级机关直接任免”“一般会计人员的调动,须先商得本单位会计主管人员和上级财务会计部门的同意”,必须切实做到。还要相应采取一些保障会计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有效措施。例如,当财会人员与单位领导在某些问题上有分歧时,上级领导机关应通过调查研究,支持财会人员正确的意见;对会计主管人员和一般会计人员的考核、奖惩、调资升级、授予技术职称等,都应通过上级领导机关统一审定;上级领导机关经常听取基层财会部门的意见,并对正确的意见给予有力的支持和鼓励。
我认为只有财会人员正确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经常向单位领导反映情况,提出改进企业经营管理的意见,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才能够得到党和国家的支持,得到单位领导和群众的支持,得到国家的政策、法令、条例、制度的有效保障,他们的腰杆子才能真正硬起来。如果仅仅改由财政部门委派主管会计,而其它会计仍保持目前的状况,恐怕不一定能更好地发挥财会工作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如果没有企业领导和职工群众的支持和协助,即使是单纯监督企业的开支,恐怕也不能真正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