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二则
问: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国家物资总局联合颁发的《关于国营工业、交通企业试行特定燃料、原材料节约奖励办法的通知》规定,对某几类燃料、原材料实行单项节约奖励制度,“其奖金在节约价值中开支,并计入成本”。请问此项奖金是否包括在工资总额之内?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现行统计制度规定,从节约价值中开支的奖金应包括在工资总额之内。在分配工资、计算产品成本时,这部分奖金不应随同工资和其他奖金计入“工资及附加费”等项目,而应单独分配,计入“原材料”、“燃料和动力”、“车间经费”等项目。在分配时,应借(增)记“生产费用”科目(“原材料”、“燃料和动力”、“车间经费”等成本项目,那一项燃料、原材料节约了,此项奖金就计入那一项燃料、原材料成本项目或有关明细项目),贷(减)记“工资”科目。支付时,应借(增)记“工资”科目,贷(减)记“现金”科目。
问:按产品产量提取更新改造资金的采掘采伐企业,要不要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
答:按产品产量计算提取更新改造资金的采掘采伐企业,为了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损耗,便于计算固定资金占用费,在计算提取更新改造资金的同时,还应...
二则
问: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国家物资总局联合颁发的《关于国营工业、交通企业试行特定燃料、原材料节约奖励办法的通知》规定,对某几类燃料、原材料实行单项节约奖励制度,“其奖金在节约价值中开支,并计入成本”。请问此项奖金是否包括在工资总额之内?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现行统计制度规定,从节约价值中开支的奖金应包括在工资总额之内。在分配工资、计算产品成本时,这部分奖金不应随同工资和其他奖金计入“工资及附加费”等项目,而应单独分配,计入“原材料”、“燃料和动力”、“车间经费”等项目。在分配时,应借(增)记“生产费用”科目(“原材料”、“燃料和动力”、“车间经费”等成本项目,那一项燃料、原材料节约了,此项奖金就计入那一项燃料、原材料成本项目或有关明细项目),贷(减)记“工资”科目。支付时,应借(增)记“工资”科目,贷(减)记“现金”科目。
问:按产品产量提取更新改造资金的采掘采伐企业,要不要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
答:按产品产量计算提取更新改造资金的采掘采伐企业,为了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损耗,便于计算固定资金占用费,在计算提取更新改造资金的同时,还应计算固定资产折旧。
企业按月根据规定的标准和产品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更新改造资金时,应借(增)记“生产费用”科目,贷(增)记“专用基金——更新改造资金”科目;同时,根据核定的折旧率和固定资产原价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借(减)记“国家资金——固定资金”科目,贷(增)记“折旧”科目。提取的更新改造资金和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由于计算基础和计算方法不同,两者的数字是不相等的。
(财政部会计制度司二处)